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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叫讀後感

荒野的呼叫讀後感(一)

暑假裡,我讀了《荒野的呼喚》這本書,書中的故事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這本書講了一條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園丁助手曼紐爾賣到了北國。它有過四個主人,經歷了許多磨難。在第一個主人手裡,他差點被狗的頭領史皮茲殺死,但最終學會了生存的法則;第二個主人讓他拖著沉重的貨物,一口氣跑了兩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無能,最後他和他們的狗一起掉進河裡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布克為主人立了好幾件大功,在主人被殺害後,他替主人報了仇。最終,布克回歸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頭狼。

讀完這本書,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萬分。首先是布克堅強的生存能力,他的眾多夥伴,在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難和危險後,只有布克活了下來。我覺得社會也象一個大戰場,一旦倒下去,要不趕快站起來,你就完蛋了。悲傷會把你徹底打垮,然後吃掉你的靈魂。只有站站著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著的人應該讓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斷進步,並繼續尋找更高的立足點。

其次是布克對第四任主人的濃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裡,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這感情像一根繩子似的把他不斷從荒野里拉回來。

他救過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過好幾件大功,在主人被殺害後,他又想方設法替主人報了仇,並且在每年主人被殺害的那天,他還會回到那個地方紀念主人。相比之下,我們人對動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點是人的貪心。第二個主人因為貪心把布克他們給賣了,第三個主人因為貪心想得到金子,穿過已經開始融化的湖面,結果掉進湖裡淹死了,就連第四任主人也是因為貪心想多拿一些多礦石而被人殺害了。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點。

《荒野的呼喚》的確是一本好書,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書,希望大家一定都要看一看。


荒野的呼叫讀後感(二)

昨天,我讀了一本書,它的名字叫《荒野的呼喚》。它的作者是一位加拿大著名的作家——查理斯·道格拉斯·羅伯茨。

書裡寫著一些關於動物的命運。

在一個“空中之王”的故事裡,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禿鷹。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樹上住著空中之王——禿鷹一家。每次禿鷹和它的妻子都會帶回很豐富的食物,給自己可愛、貪吃的寶寶。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條很大的白鮭魚,將魚放在岩石上,並在岩石邊設下陷阱,然後躲在大樹後面等禿鷹大王來自投羅網。禿鷹大王來後,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鮭魚。誰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魚網,將它捉住帶走了。妻子在家見丈夫還沒回來,孩子們又餓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禿鷹無法逃走,因為它脖子上掛著一個鐵鍊,它無法動彈。

它的願望是自由。後來,小鳥們知道大王失蹤後,便放肆地在寶座上亂跳,覺得無聊時就飛走了。有一次,印第發人要將鐵鍊換成金鏈時,禿鷹借此機會飛起來,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後,就飛回鳥巢登上了寶座。

看了這個故事,我不由自主地開始敬佩兇猛的禿鷹了。首先,它心裡有個信念,它一定要掙脫鐵鍊,獲得自由,然後快快飛回妻子、孩子身邊,去保護、餵養它們。其次,它每時每刻都在尋找逃脫的機會,從未放棄,耐心等待。最後,它抓住印第安人將鐵鍊換成金鏈的機會,成功地逃脫了。

我從禿鷹身上感悟到了,我們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標。像我們小學生從小就應該對立遠大理想,一旦確實了自己的理想,

就應該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地向前邁進。即使遇到困難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費,要永不放棄。


荒野的呼叫讀後感(三)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荒野的呼喚》。我讀後百感交集。作者傑克?倫敦帶我走進動物的內心世界,讓我能以動物的獨特視角去審視這個世界。

小說記敘了一隻名叫巴克的大狗,從小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由於淘金熱潮的興起,終於有一天,巴克不小心被狗販子賣到了加拿大,開始與弱肉強食的惡劣環境抗衡。它被賣給了一支雪橇隊,與隊裡的雪橇狗們同擔風雨,共曆坎坷。但是,殘酷的環境還是把巴克擊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歸,正當它奄奄一息時,卻被好心的約翰?桑頓收留,

並感受到愛的力量,在約翰?桑頓遇害後,巴克知恩圖報,掙斷了與人類社會的最終紐帶,在荒野的聲聲感召下,匯入狼群。

讀完這部小說後,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種類似饑餓,卻又不能用食物填飽的感覺,特別是讀到最後一段,約翰和所有營地成員被土著人殺害後,巴克憤怒地報了仇,並坐在埋沒約翰的水塘邊靜靜地愣神,慘白的月光灑潑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麼朦朧,那麼淒慘,到處彌漫著血腥的氣息。我好像身臨其境,不禁升起一絲對巴克的憐憫之情,想起它與約翰結識後所經歷的快樂和憂愁……點點滴滴流露出他們彼此之間互相的關愛。現如今,在這個世界上惟一愛著它的人死了,巴克沒有了精神寄託和牽掛,怎能不讓人惋惜呢?看到這兒,我不禁潸然淚下。

回憶巴克的生活經歷,我深切地感受到環境對於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從小養尊處優,以至於它變得嬌小、柔弱,容易被擊垮,但是,當它被販賣到北國之後,適者生存的惡劣環境使得它不得不為了生存而磨煉自己、考驗自己,逐漸成為生存的強者,頗具王者風範。這都是環境對於性格的影響。在現代社會中,環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響同樣對於我們十分重要,環境決定了我們成長的軌跡和道路。現代社會競爭激烈,同樣有著優勝劣汰的規則,如若我們像原來的巴克那樣,必定不能迅速適應風雲莫測的社會而遭遇淘汰。因此,我們只有自力更生,學會各種生存技能,才能在社會立足生存。

當然書中講到的關於環境激發內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直呆在家裡,或許永遠都是一條幫助人類,與人類早夕相處,只會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卻被販賣到了北國的荒蠻之地,從此命運被改變。為了適應環境而生存,對於巴克來說,生存就得殺戮,它在生存中學會了殺戮,殺戮讓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遠之的地位,殺戮讓它在為約翰報仇後獲得了極大的成就感,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漸激發著它內心的野性。對自然的認識,對自然渴望在它的心裡產生共鳴,荒野的呼喚喚醒它塵封的野性,雖然,約翰的愛凍結住了巴克對自然的嚮往,但是,這只是短暫的,約翰成為最後一根套在巴克脖頸上的紐帶,這是它與人類社會最後的維繫,是愛的紐帶。最終還是斷了,巴克掙脫了束縛,獲得了自由,遁入森林,匯入狼群,成為一隻真正的狼。

我喜歡這本書,他令我學會了許多。只要堅持,永不放棄,而且會運用智慧,我相信做任何事情都一定會成功的。

荒野之王讀後感(一)

今天我又讀了已讀多遍的書——《荒野之王》。我又一次地感受到,處於生物鏈頂端的我們,要好好保護動物,因為保護它們就是保護自己。

這本書講的是一隻名叫金爪兒的雕由在爸媽身邊被偷獵者偷到很遠的地方,被迫強食藍丸(一種興奮劑)而瘦骨如柴。半年後,才又從偷獵者的魔爪下逃出到大自然來修身養性。可偷獵者賊心不死,仍想重振旗風,卻因此挑起了一隻秀尾獨眼老豹對金爪兒的愁恨的故事。

這本書讓我確切地體會到動物不是鈔票,他們也和人一樣有感情,我們有這個能力,為什麼不去保護動物而去捕捉動物呢?連動物都知道不能濫殺無辜,更何況比它們高級、聰明的人類呢?

這本書開頭說:要訓成無敵王雕,首先要磨滅他的野性,而灌入殺性,使大雕成為殺牧機器。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動物就是因為野性十足才叫做動物,沒了野性的動物還叫動物嗎?不要光為了鈔票就把一隻只動物變成殺牧機器。如果這麼做,那麼,也未免太殘忍了吧。

這就是《荒野之王》這本書給我的感受,因為我一直就反對為了鈔票而捕殺珍惜動物的行為。有本事靠別的方法賺錢呀,不要讓票子送自己進了監獄。就讓動物自己生生不息地在地球上永遠活下去吧。


荒野之王讀後感(二)

《荒野之王》一書中最悲劇性的人物是那可憐的豹子。如果沒有那場人為山火,或許它的命運又是另一番景象。火是被人類所駕馭的一批野馬,它肆虐的後果如是不容易被金錢估量的損失一般很難引起人們的注意,那麼那些受山火所迫害的動物就更加沒人去理睬。山火是老豹悲劇的開始,是老豹命運的轉折……最後在暮年甚至瞎眼斷尾!這一切都拜人類所賜!

我們拉遠鏡頭看看逆風飛翔的隼雕金爪兒:它是《荒野之王》一書的主要角色,被盜賣後,藥品的摧殘釀成了雕與豹之間的仇恨以及隨之而來的悲劇……但試想:如果沒有被盜的遭遇,金爪兒或許不會碰到伴侶銀脖;如果沒有與人相處的“獵伴”思想,或許塑造不了金爪兒的王者風範;同樣,金爪兒如果沒有這樣的經歷,和老豹之間也不會結下冤仇!

我不禁想問偷獵者:與動物無冤無仇,捕殺它們是何意?因為錢?錢有一條生命重要嗎?

在這篇不可能長的讀後感裡,我還很想說說那頭豹子。喜歡一本書中的人物不一定是主角。我喜歡《荒野之王》的“人”物就是那頭並非主角的豹子,那頭因人類逼迫而固執和不識好歹的豹子。我愛它的母愛,愛它面對冷酷的生存法則時的堅強。為了兒女,本可以安享晚年的老豹用血肉之軀當絞索,“誘惑”護犢心切的金爪兒將利爪刺進自己血肉之軀的方式而讓金爪兒也陷進泥潭後,欲與其同歸於盡。……它因肺部的刺痛而暈了過去,可馬上又清醒了過來,世界在它的獨眼裡漸漸模糊,唯一閃亮的只有兒女那兩雙閃著豹族強悍的豹眼…… 它向家的方向投出最後牽掛的一瞥,腳底的泥漿不容它做太多的逗留,一股強大的吸力把它沒進了泥潭……這位母親最後牽掛的一瞥投射出了對孩子的擔憂和為孩子爭奪到了生存權的死而無憾……


荒野之王讀後感(三)

《荒野之王》這本書是牧鈴爺爺寫的一本書。

他講述了一個叫“金爪兒”的小隼雕,曾被人搭救。然而在它回歸自然前夕,金爪兒被偷獵者抓到,被賣到北方。為了讓它馴服,偷獵者給他吃了“藍丸”激素,使它變成兇殘的“殺手”,偷獵者的幫兇。它在那裡和雌雕銀脖結交。獲救後,兩雕被放入江南自然保護區,扭曲的天性漸漸復蘇。一次,他吃了一顆偷獵者留下的“藍丸”,在毒癮發作時,殺了豹崽,與老豹結怨。金爪兒豁達大度,屢次放過前來尋仇的老豹。在老豹捨身為“陷阱”之時,金爪兒機警脫身,並承擔撫育小豹的責任。

剛讀完這本書,我的心靈產生了震撼——動物也有思維嗎?在我又看了一遍後,我更加震撼:金爪兒在老豹和小豹饑餓時給他們送過野兔、黃皮鼠、竹根鼠,為救小豹殺毒蛇,最後在老豹喪生後,又把小豹帶回自己的巢穴撫養。以前,我從未想過兩種毫不相關的山林霸王之間,居然有如此奇特、不可思議的“共生”互助關係。

還有,偷獵者為什麼如此殘忍?明知道有些動物已經被小鬼子捕殺得所剩無幾了還捕雕、鷹嘴龜、華南豹等珍稀動物?偷獵者為什麼馴雕?為什麼用興奮劑、激素讓雕成為殺手?難道只是為了錢?我希望讓偷獵者明白一點:法網難逃,不要再捕捉動物()了。

這本書讓我們明白: 要同心協力保護動物、山林、牧場的生態平衡,不給偷獵者以可乘之機。

牧鈴爺爺的書講述了山林、牧場裡的動物,令人感同身受。讓我們和牧鈴爺爺一起走進牧場,走進動物世界吧!

奔向荒野的讀後感(一)

《奔向荒野》是英國作家麥克·莫波格的著作。它講述了一個九歲小男孩威爾在叢林中的一段經歷。

威爾和他的媽媽得知父親在伊拉克戰爭中犧牲的消息後,痛不欲生。為了緩解悲傷,他們去印尼的海邊度假。在那裡,媽媽為一直很喜歡大象的威爾安排了一次騎象之旅,作為他的聖誕禮物。騎象那天,威爾很興奮,但是大象烏娜卻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邊,反而帶著威爾驚慌失措的沖進了叢林之中。

原來大海嘯即將來臨,鄔娜提前嗅到了跡象,救出了威爾,威爾的媽媽卻在海難中遇難了。除了一件襯衫和一瓶水外,維爾一無所有。他必須學會在叢林深處生存下去,不過幸好他不是獨自一人,他還有烏娜。在烏娜的幫助下,他吃到了無花果,在小河中和烏娜玩水時看到魚,使他想起了爸爸教他如何釣魚。於是他用衣服來捕魚,這樣他就有魚吃了,儘管是生的。在叢林中烏娜是站著睡覺的,他一開始就緊挨著烏娜睡在地上,但是螞蟥太多了,後來他就找一個較高的岩石,在上面鋪滿了樹葉造了一個“葉子床”。再後來為了安全他又在樹上找個大而牢固的樹杈,像小鳥一樣在那兒做個睡窩。

在叢林中他結識了紅毛猩猩:“另一個”、巴特、童克和查理並和它們成了好朋友。他還在一個動物避難所結識了嬌拉汀醫生。在她的幫助下,他的爺爺奶奶找到了她,但威爾說:他現在是大象的孩子,離不開叢林和叢林裡的夥伴們了,不打算跟爺爺奶奶回去了。爺爺奶奶最終理解了他,賣了所有的東西也來陪威爾了。

威爾由一個不知叢林規矩、生活經驗的孩子到在叢林中活了下來,並愛上了叢林和叢林的一切,他悟出了一個道理:尊重其它生物的空間,就是叢林的生存之道。


奔向荒野的讀後感(二)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名叫《奔向荒野》。在叢林裡,萬事萬物都有自己的位置,要想活下去,就一定要找到和它們共生的方法。最重要的是,是要和叢林的節奏保持一致,耐心就是一切。如果看到一條蛇,就別動,讓它過去;如果鱷魚正在河岸邊曬太陽,嘴巴大張地盯著你看,那就是它在說:“這是我的地盤,別擋我的路。”尊重其它生物的空間,就是叢林的生存之道。

優美的文字背後站著神奇的叢林。書中講述了一個九歲的小男孩威爾,在熱帶雨林中與一頭大象的傳奇友誼。威爾和他媽媽得知爸爸在伊拉克戰爭中犧牲的消息後,痛不欲生。為了緩解悲傷,他們去美麗的萬島之國——印尼海邊度假。在那裡,媽媽為一直喜歡大象的威爾安排了一次騎象之旅,作為他的聖誕禮物。騎象那天,威爾很興奮,但是大象烏娜卻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邊,反而帶著威爾驚慌失措地沖進危機四伏的叢林之中。原來大海嘯即將來臨,烏娜提前嗅到了跡象,救出了威爾,威爾的媽媽卻在海嘯中遇難了,除了一件襯衫和一瓶水以外,威爾一無所有,他必須學會在叢林中生活下去,不過幸好不是他獨自一人,他還有烏娜——一位忠實的朋友。

在叢林中,動物之間更講究的是互相尊重。蛇和兇猛的老虎其實真的都不可怕,真正危險的是人類。像書中的安東尼先生,它出自貪婪和個人享樂,命令手下肆意砍伐、燒毀森林,捕獵叢林中的各種動物,對它們濫殺無辜。這一切殘忍的做法只有在人類身上。威爾要守護叢林,他與烏娜、紅毛猩猩在困境中像親人,像朋友,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他們經歷了種種磨難,頑強地活了下來。

讀完全書,我輕輕地合上書本,可我的思緒還沉浸在書裡。一個九歲的男孩,他創造了生命的奇跡,在威爾身上我看到了生命中獨特的毅力和韌勁。我想到狄更斯的一句名言:頑強的毅力可以征服一座高峰。威爾——叢林英雄,你真了不起!我們要向威爾一樣去保護動物,因為動物永遠是人類的好朋友。不破壞生態環境,不殺害自然界的每一個生靈,世界才會變的更美麗。


奔向荒野的讀後感(三)

《奔向荒野》是英國作家麥克·莫波格的著作。它講述了一個九歲小男孩威爾在叢林中的一段經歷。

威爾和他的媽媽得知父親在伊拉克戰爭中犧牲的消息後,痛不欲生。為了緩解悲傷,他們去印尼的海邊度假。在那裡,媽媽為一直很喜歡大象的威爾安排了一次騎象之旅,作為他的聖誕禮物。騎象那天,威爾很興奮,但是大象烏娜卻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邊,反而帶著威爾驚慌失措的沖進了叢林之中。

原來大海嘯即將來臨,鄔娜提前嗅到了跡象,救出了威爾,威爾的媽媽卻在海難中遇難了。除了一件襯衫和一瓶水外,維爾一無所有。他必須學會在叢林深處生存下去,不過幸好他不是獨自一人,他還有烏娜。在烏娜的幫助下,他吃到了無花果,()在小河中和烏娜玩水時看到魚,使他想起了爸爸教他如何釣魚。於是他用衣服來捕魚,這樣他就有魚吃了,儘管是生的。在叢林中烏娜是站著睡覺的,他一開始就緊挨著烏娜睡在地上,但是螞蟥太多了,後來他就找一個較高的岩石,在上面鋪滿了樹葉造了一個“葉子床”。再後來為了安全他又在樹上找個大而牢固的樹杈,像小鳥一樣在那兒做個睡窩。

在叢林中他結識了紅毛猩猩:“另一個”、巴特、童克和查理並和它們成了好朋友。他還在一個動物避難所結識了嬌拉汀醫生。在她的幫助下,他的爺爺奶奶找到了她,但威爾說:他現在是大象的孩子,離不開叢林和叢林裡的夥伴們了,不打算跟爺爺奶奶回去了。爺爺奶奶最終理解了他,賣了所有的東西也來陪威爾了。

威爾由一個不知叢林規矩、生活經驗的孩子到在叢林中活了下來,並愛上了叢林和叢林的一切,他悟出了一個道理:尊重其它生物的空間,就是叢林的生存之道。

怎能不讓人惋惜呢?看到這兒,我不禁潸然淚下。

回憶巴克的生活經歷,我深切地感受到環境對於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從小養尊處優,以至於它變得嬌小、柔弱,容易被擊垮,但是,當它被販賣到北國之後,適者生存的惡劣環境使得它不得不為了生存而磨煉自己、考驗自己,逐漸成為生存的強者,頗具王者風範。這都是環境對於性格的影響。在現代社會中,環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響同樣對於我們十分重要,環境決定了我們成長的軌跡和道路。現代社會競爭激烈,同樣有著優勝劣汰的規則,如若我們像原來的巴克那樣,必定不能迅速適應風雲莫測的社會而遭遇淘汰。因此,我們只有自力更生,學會各種生存技能,才能在社會立足生存。

當然書中講到的關於環境激發內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直呆在家裡,或許永遠都是一條幫助人類,與人類早夕相處,只會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卻被販賣到了北國的荒蠻之地,從此命運被改變。為了適應環境而生存,對於巴克來說,生存就得殺戮,它在生存中學會了殺戮,殺戮讓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遠之的地位,殺戮讓它在為約翰報仇後獲得了極大的成就感,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漸激發著它內心的野性。對自然的認識,對自然渴望在它的心裡產生共鳴,荒野的呼喚喚醒它塵封的野性,雖然,約翰的愛凍結住了巴克對自然的嚮往,但是,這只是短暫的,約翰成為最後一根套在巴克脖頸上的紐帶,這是它與人類社會最後的維繫,是愛的紐帶。最終還是斷了,巴克掙脫了束縛,獲得了自由,遁入森林,匯入狼群,成為一隻真正的狼。

我喜歡這本書,他令我學會了許多。只要堅持,永不放棄,而且會運用智慧,我相信做任何事情都一定會成功的。

荒野之王讀後感(一)

今天我又讀了已讀多遍的書——《荒野之王》。我又一次地感受到,處於生物鏈頂端的我們,要好好保護動物,因為保護它們就是保護自己。

這本書講的是一隻名叫金爪兒的雕由在爸媽身邊被偷獵者偷到很遠的地方,被迫強食藍丸(一種興奮劑)而瘦骨如柴。半年後,才又從偷獵者的魔爪下逃出到大自然來修身養性。可偷獵者賊心不死,仍想重振旗風,卻因此挑起了一隻秀尾獨眼老豹對金爪兒的愁恨的故事。

這本書讓我確切地體會到動物不是鈔票,他們也和人一樣有感情,我們有這個能力,為什麼不去保護動物而去捕捉動物呢?連動物都知道不能濫殺無辜,更何況比它們高級、聰明的人類呢?

這本書開頭說:要訓成無敵王雕,首先要磨滅他的野性,而灌入殺性,使大雕成為殺牧機器。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動物就是因為野性十足才叫做動物,沒了野性的動物還叫動物嗎?不要光為了鈔票就把一隻只動物變成殺牧機器。如果這麼做,那麼,也未免太殘忍了吧。

這就是《荒野之王》這本書給我的感受,因為我一直就反對為了鈔票而捕殺珍惜動物的行為。有本事靠別的方法賺錢呀,不要讓票子送自己進了監獄。就讓動物自己生生不息地在地球上永遠活下去吧。


荒野之王讀後感(二)

《荒野之王》一書中最悲劇性的人物是那可憐的豹子。如果沒有那場人為山火,或許它的命運又是另一番景象。火是被人類所駕馭的一批野馬,它肆虐的後果如是不容易被金錢估量的損失一般很難引起人們的注意,那麼那些受山火所迫害的動物就更加沒人去理睬。山火是老豹悲劇的開始,是老豹命運的轉折……最後在暮年甚至瞎眼斷尾!這一切都拜人類所賜!

我們拉遠鏡頭看看逆風飛翔的隼雕金爪兒:它是《荒野之王》一書的主要角色,被盜賣後,藥品的摧殘釀成了雕與豹之間的仇恨以及隨之而來的悲劇……但試想:如果沒有被盜的遭遇,金爪兒或許不會碰到伴侶銀脖;如果沒有與人相處的“獵伴”思想,或許塑造不了金爪兒的王者風範;同樣,金爪兒如果沒有這樣的經歷,和老豹之間也不會結下冤仇!

我不禁想問偷獵者:與動物無冤無仇,捕殺它們是何意?因為錢?錢有一條生命重要嗎?

在這篇不可能長的讀後感裡,我還很想說說那頭豹子。喜歡一本書中的人物不一定是主角。我喜歡《荒野之王》的“人”物就是那頭並非主角的豹子,那頭因人類逼迫而固執和不識好歹的豹子。我愛它的母愛,愛它面對冷酷的生存法則時的堅強。為了兒女,本可以安享晚年的老豹用血肉之軀當絞索,“誘惑”護犢心切的金爪兒將利爪刺進自己血肉之軀的方式而讓金爪兒也陷進泥潭後,欲與其同歸於盡。……它因肺部的刺痛而暈了過去,可馬上又清醒了過來,世界在它的獨眼裡漸漸模糊,唯一閃亮的只有兒女那兩雙閃著豹族強悍的豹眼…… 它向家的方向投出最後牽掛的一瞥,腳底的泥漿不容它做太多的逗留,一股強大的吸力把它沒進了泥潭……這位母親最後牽掛的一瞥投射出了對孩子的擔憂和為孩子爭奪到了生存權的死而無憾……


荒野之王讀後感(三)

《荒野之王》這本書是牧鈴爺爺寫的一本書。

他講述了一個叫“金爪兒”的小隼雕,曾被人搭救。然而在它回歸自然前夕,金爪兒被偷獵者抓到,被賣到北方。為了讓它馴服,偷獵者給他吃了“藍丸”激素,使它變成兇殘的“殺手”,偷獵者的幫兇。它在那裡和雌雕銀脖結交。獲救後,兩雕被放入江南自然保護區,扭曲的天性漸漸復蘇。一次,他吃了一顆偷獵者留下的“藍丸”,在毒癮發作時,殺了豹崽,與老豹結怨。金爪兒豁達大度,屢次放過前來尋仇的老豹。在老豹捨身為“陷阱”之時,金爪兒機警脫身,並承擔撫育小豹的責任。

剛讀完這本書,我的心靈產生了震撼——動物也有思維嗎?在我又看了一遍後,我更加震撼:金爪兒在老豹和小豹饑餓時給他們送過野兔、黃皮鼠、竹根鼠,為救小豹殺毒蛇,最後在老豹喪生後,又把小豹帶回自己的巢穴撫養。以前,我從未想過兩種毫不相關的山林霸王之間,居然有如此奇特、不可思議的“共生”互助關係。

還有,偷獵者為什麼如此殘忍?明知道有些動物已經被小鬼子捕殺得所剩無幾了還捕雕、鷹嘴龜、華南豹等珍稀動物?偷獵者為什麼馴雕?為什麼用興奮劑、激素讓雕成為殺手?難道只是為了錢?我希望讓偷獵者明白一點:法網難逃,不要再捕捉動物()了。

這本書讓我們明白: 要同心協力保護動物、山林、牧場的生態平衡,不給偷獵者以可乘之機。

牧鈴爺爺的書講述了山林、牧場裡的動物,令人感同身受。讓我們和牧鈴爺爺一起走進牧場,走進動物世界吧!

奔向荒野的讀後感(一)

《奔向荒野》是英國作家麥克·莫波格的著作。它講述了一個九歲小男孩威爾在叢林中的一段經歷。

威爾和他的媽媽得知父親在伊拉克戰爭中犧牲的消息後,痛不欲生。為了緩解悲傷,他們去印尼的海邊度假。在那裡,媽媽為一直很喜歡大象的威爾安排了一次騎象之旅,作為他的聖誕禮物。騎象那天,威爾很興奮,但是大象烏娜卻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邊,反而帶著威爾驚慌失措的沖進了叢林之中。

原來大海嘯即將來臨,鄔娜提前嗅到了跡象,救出了威爾,威爾的媽媽卻在海難中遇難了。除了一件襯衫和一瓶水外,維爾一無所有。他必須學會在叢林深處生存下去,不過幸好他不是獨自一人,他還有烏娜。在烏娜的幫助下,他吃到了無花果,在小河中和烏娜玩水時看到魚,使他想起了爸爸教他如何釣魚。於是他用衣服來捕魚,這樣他就有魚吃了,儘管是生的。在叢林中烏娜是站著睡覺的,他一開始就緊挨著烏娜睡在地上,但是螞蟥太多了,後來他就找一個較高的岩石,在上面鋪滿了樹葉造了一個“葉子床”。再後來為了安全他又在樹上找個大而牢固的樹杈,像小鳥一樣在那兒做個睡窩。

在叢林中他結識了紅毛猩猩:“另一個”、巴特、童克和查理並和它們成了好朋友。他還在一個動物避難所結識了嬌拉汀醫生。在她的幫助下,他的爺爺奶奶找到了她,但威爾說:他現在是大象的孩子,離不開叢林和叢林裡的夥伴們了,不打算跟爺爺奶奶回去了。爺爺奶奶最終理解了他,賣了所有的東西也來陪威爾了。

威爾由一個不知叢林規矩、生活經驗的孩子到在叢林中活了下來,並愛上了叢林和叢林的一切,他悟出了一個道理:尊重其它生物的空間,就是叢林的生存之道。


奔向荒野的讀後感(二)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名叫《奔向荒野》。在叢林裡,萬事萬物都有自己的位置,要想活下去,就一定要找到和它們共生的方法。最重要的是,是要和叢林的節奏保持一致,耐心就是一切。如果看到一條蛇,就別動,讓它過去;如果鱷魚正在河岸邊曬太陽,嘴巴大張地盯著你看,那就是它在說:“這是我的地盤,別擋我的路。”尊重其它生物的空間,就是叢林的生存之道。

優美的文字背後站著神奇的叢林。書中講述了一個九歲的小男孩威爾,在熱帶雨林中與一頭大象的傳奇友誼。威爾和他媽媽得知爸爸在伊拉克戰爭中犧牲的消息後,痛不欲生。為了緩解悲傷,他們去美麗的萬島之國——印尼海邊度假。在那裡,媽媽為一直喜歡大象的威爾安排了一次騎象之旅,作為他的聖誕禮物。騎象那天,威爾很興奮,但是大象烏娜卻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邊,反而帶著威爾驚慌失措地沖進危機四伏的叢林之中。原來大海嘯即將來臨,烏娜提前嗅到了跡象,救出了威爾,威爾的媽媽卻在海嘯中遇難了,除了一件襯衫和一瓶水以外,威爾一無所有,他必須學會在叢林中生活下去,不過幸好不是他獨自一人,他還有烏娜——一位忠實的朋友。

在叢林中,動物之間更講究的是互相尊重。蛇和兇猛的老虎其實真的都不可怕,真正危險的是人類。像書中的安東尼先生,它出自貪婪和個人享樂,命令手下肆意砍伐、燒毀森林,捕獵叢林中的各種動物,對它們濫殺無辜。這一切殘忍的做法只有在人類身上。威爾要守護叢林,他與烏娜、紅毛猩猩在困境中像親人,像朋友,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他們經歷了種種磨難,頑強地活了下來。

讀完全書,我輕輕地合上書本,可我的思緒還沉浸在書裡。一個九歲的男孩,他創造了生命的奇跡,在威爾身上我看到了生命中獨特的毅力和韌勁。我想到狄更斯的一句名言:頑強的毅力可以征服一座高峰。威爾——叢林英雄,你真了不起!我們要向威爾一樣去保護動物,因為動物永遠是人類的好朋友。不破壞生態環境,不殺害自然界的每一個生靈,世界才會變的更美麗。


奔向荒野的讀後感(三)

《奔向荒野》是英國作家麥克·莫波格的著作。它講述了一個九歲小男孩威爾在叢林中的一段經歷。

威爾和他的媽媽得知父親在伊拉克戰爭中犧牲的消息後,痛不欲生。為了緩解悲傷,他們去印尼的海邊度假。在那裡,媽媽為一直很喜歡大象的威爾安排了一次騎象之旅,作為他的聖誕禮物。騎象那天,威爾很興奮,但是大象烏娜卻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邊,反而帶著威爾驚慌失措的沖進了叢林之中。

原來大海嘯即將來臨,鄔娜提前嗅到了跡象,救出了威爾,威爾的媽媽卻在海難中遇難了。除了一件襯衫和一瓶水外,維爾一無所有。他必須學會在叢林深處生存下去,不過幸好他不是獨自一人,他還有烏娜。在烏娜的幫助下,他吃到了無花果,()在小河中和烏娜玩水時看到魚,使他想起了爸爸教他如何釣魚。於是他用衣服來捕魚,這樣他就有魚吃了,儘管是生的。在叢林中烏娜是站著睡覺的,他一開始就緊挨著烏娜睡在地上,但是螞蟥太多了,後來他就找一個較高的岩石,在上面鋪滿了樹葉造了一個“葉子床”。再後來為了安全他又在樹上找個大而牢固的樹杈,像小鳥一樣在那兒做個睡窩。

在叢林中他結識了紅毛猩猩:“另一個”、巴特、童克和查理並和它們成了好朋友。他還在一個動物避難所結識了嬌拉汀醫生。在她的幫助下,他的爺爺奶奶找到了她,但威爾說:他現在是大象的孩子,離不開叢林和叢林裡的夥伴們了,不打算跟爺爺奶奶回去了。爺爺奶奶最終理解了他,賣了所有的東西也來陪威爾了。

威爾由一個不知叢林規矩、生活經驗的孩子到在叢林中活了下來,並愛上了叢林和叢林的一切,他悟出了一個道理:尊重其它生物的空間,就是叢林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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