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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米爾擒賊記讀後感

埃米爾擒賊記讀後感(一)

這個寒假,我讀了一本不僅有趣還很刺激的書,這本書的名字叫《埃米爾擒賊記》。

這本書的主人公叫埃米爾,他是一個居住在德國新城的小男孩,他五歲時就失去了爸爸,和女理髮師蒂施拜太太——埃米爾的媽媽相依為命,過著十分簡樸的生活。

故事的內容是這樣的:一天,住在柏林的姨媽寫信來邀請埃米爾去那裡度假,媽媽把攢下來的一張140馬克用別針別在了埃米爾的上衣口袋裡。上了火車,埃米爾碰見了一位名叫格龍德艾斯的戴硬邊帽的男人男人。因為旅途遙遠,埃米爾在火車上睡著了,

他上衣口袋裡的140馬克被偷走了,是格龍德艾斯干的。埃米爾一路跟蹤著小偷,還認識了一個帶喇叭的男孩——他叫古斯塔夫。埃米爾對他講述了自己被偷的故事後,古斯塔夫很願意幫助他,就又叫來了許多同伴,其中有教授、小禮拜二、滕茨維爾兄弟等人。他們分配了任務,小禮拜二負責守著電話,隨時報告情況,儘管小禮拜二不願意這樣做,但他還是乖乖地呆在了家裡。男孩們一路跟蹤小偷兩天,小偷第二天到銀行想用換錢來掩飾證據,埃米爾阻止了他,還說出了小偷的名字叫“格龍德艾斯”小偷卻謊稱自己叫“米勒”。後來,埃米爾證實了錢上有別針留下的針孔。工作人員立刻報了警,員警帶走了男孩們和那個不知道他到底叫什麼的男人來到了警察局。
沒想到的是:這男人真名叫“郝伯特·基斯林”,是公安局追捕了一個月的搶劫犯。埃米爾抓住了這個小偷,不僅領回了自己的錢還得到了1000馬克的獎金,受到了記者的採訪還登上了報紙頭條。

從這本書中我最佩服一個人,也許你們都已經忽略了他,因為他從頭到尾只露過一兩次面,文中並沒有重點提到他——他就是小禮拜二。我之所以佩服小禮拜二,是因為他在電話機旁呆了兩天。他知道,什麼是他的任務。儘管他不樂意,但還是履行了他的職責,這很不簡單,捉捕小偷的成功有一半的功勞是屬於他的。記得有一次,我們出去秋遊。在吃飯的時候,大家選出來我當收垃圾的工作人員,

我心裡非常不高興,心想:憑什麼你們都去玩了,讓我留下來撿垃圾?真可惡!但又轉念一想:如果,讓別人來撿垃圾,別人不也一樣不願意。萬一又發生矛盾怎麼辦?不就有影響了大家的好心情,算了,我還是自己撿吧。想完,我便拿著垃圾袋,彎下腰來撿著同學們吃午餐時留下來的紙屑、果皮、包裝盒、包裝袋等垃圾。十分鐘後,我撿完了垃圾,把它們扔進了垃圾桶,十分高興地說道:“耶!終於撿完了!”雖然因為彎著腰撿垃圾,弄得滿頭是汗,背還有點酸,但是看到自己撿完後乾淨的草坪和同學們玩耍時開心的笑臉,我也就把辛苦都跑到了腦後,心裡還甜甜的呢!這就是責任,儘管你再怎麼不樂意,但那也是你的任務,
你要抱著為集體著想的態度完成它,那樣你會感到十分快樂!

同學們,你們也要向我和小禮拜二一樣,不管你喜不喜歡這項任務,只要是你要做的,你就應該去把它做好!你們說,對嗎?


埃米爾擒賊記讀後感(二)

我讀了一本書,名字叫《埃米爾擒賊記》。怎麼樣?書名夠吸引人的吧!那下面就讓我們來瞭解一下這本書的主要內容吧!

一個叫埃米爾的男孩隻身前往柏林,在火車上時,一個叫格龍德艾斯的人趁埃米爾熟睡的時候偷走了他的錢,於是埃米爾就開始了追捕行動。在追捕行動中,埃米爾認識了幾位元新夥伴。最終,在小夥伴們的團結一心下,小偷還是落入了法網,埃米爾也得到了一定的獎賞。

讀了這本書以後,我被埃米爾和他的小夥伴們的勇氣所折服了。

一個十多歲的小孩,竟敢自己捉小偷,而且他捉的的不是普通的小偷,而是員警們追查了很久的銀行搶劫犯!如果是我碰到小偷的話,肯定不敢自己去捉小偷,也許我已經掉頭跑了呢!

埃米爾和小夥伴們也非常的團結。在我們班,就有一部分同學不團結,總是吵吵鬧鬧。而埃米爾卻能和剛認識不久的新夥伴如此團結。他們團結一致的精神很值得我們學習,也是我們的好榜樣。

這本書雖然頁數不多,但其中卻蘊含著深刻的道理。他告訴我們做人要孝敬父母、體貼父母、正直勇敢等等。

文中也有一些看起來很平常,但是有著深刻教育意義的事情。例如:艾米爾乘坐電梯沒錢時,一位看報的先生幫他付了錢。

可這種助人為樂的事情在現實生活中卻不常見,這是為什麼呢?這個應引起我們的深度思考。

這是一本非常好的書,它會交給你許多道理,希望大家一定要閱讀。


埃米爾擒賊記讀後感(三)

《埃米爾擒賊記》主要講述了埃米爾在一次單獨看望外婆時,丟掉生活貧困的母親努力賺取的給外婆的100多馬克,身在異鄉沒有依靠和朋友的埃米爾沒有就此甘休,而是在帕林的街頭認識了朋友,在他們的幫助下,將小偷人贓並獲的送到警察局,並拿回那100馬克。

讀完這本書我最大的感慨是埃米爾在帕林的街頭和夥伴們一起追擊小偷的那一部分,他與古斯拉夫,博士等一起組織了一起"軍隊",並分配好了工作,而且裡面還有"機動隊"(買東西給隊員吃的),偵查員,預備隊伍,聯絡員,增援部隊等等,這是我感到耳目一新,感覺這是一支訓練有素的軍隊,在小偷入出了一家旅館之後,有上百個小孩一起去抓這個小偷。另外,最令我震驚的就是那些“小偵查員”們的團結合作,雖然表面上看起來他們各守其職,各自為戰,但是實際上有一張無形的網早已把他們聯繫了起來。他們誰也離不開誰,每個人都是極為重要的一部分,就像一個環鏈,哪一環脫落了,就全盤皆輸。看了這本書,合上書本,我仍感到心神未定,那一百個追小偷的孩子好像正想我跑過來,好像廣闊的疆域上的馬,好像突破籠子飛向天空的鴻鵠。

然後我再深刻的琢磨了小說描述的的豐富的有冒險性的生活——"在這一星期裡我仿佛過了一個月",不知道為什麼,我又感到它離我們生活很遠,感到這一冒險不會出現在我的生活中,我在平時讀這類小說時也會有這樣的感想,我想是因為我們的讀死書時間太多了而導致自己的時間太少了嗎?是因為我沒合理的運用時間而虛度了青春嗎……應該是因為作者也嚮往這樣的生活而想像的吧。我找到了一個可以安慰我的答案。

看了這一文章,我知道了雖然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可團體的力量是無限的。而且也提醒了我要豐富自己的生活,不應一心唯讀聖賢書。()

記承天寺夜遊讀後感(一)

《記承天寺夜遊》這一篇文章寫的僅僅是作者被貶職以後的一個小小生活片段,少少的八十多字,卻承載著作者豐富的內涵、情感,每一字、每一句都是那麼自然、樸實,但實際上,一字一句都經過仔細的斟酌。 蘇軾的這篇文章“不見其情”,但筆底波瀾此起彼伏,自然“其情可見”。 文章寫得很細緻,又很簡潔。第一句話,看似平凡,實際上,這句話裡的“夜”字便已緊扣了題目“夜遊”。作者正欲休息,卻發現月光悄悄闖入,這就是對“夜”的具體描寫。

“入戶”二字用得很恰當,把月光擬人化,讓人產生錯覺:月光似乎感覺到作者的寂寞無聊,於是主動與其為伴。對於一個被貶職的人來說,他感受到人情冷暖後的心情不言而喻;此時此刻似乎只有月光懂他的心,願意聆聽他。“欣然起行”這簡潔的四個字表露了作者的心跡,作者的心靈因此得到安慰。這裡,作者就無形地表達出他被貶的酸楚,想要見月派遣的心情。正好,此夜月色清涼、來得頗合時宜,於是,引起了下文——作者來到承天寺遊玩。 作者對月光的描寫非常特別。那奇特的想像力、新奇有趣的比喻,把月光寫得如水一般有靈氣。又把竹子和松柏比喻成“水中交錯的藻、荇”,可見,作者真的就把月光當作是一個久違的知心朋友,他對月光的瞭解都體現在他獨特的描寫當中,那般皎潔、空靈,富有魅力。在這些描寫之中,作者並沒有提到一個“月”字,但同時,他的語言中,無時無刻都在描寫月色之美,作者高明 的寫作可圈可點。

最後兩句尤其妙絕,富含作者的複雜情感。作者拿那些追名逐利的“忙人”和“閒人”作比較,突出“與月為伴”的悠閒自在、無限樂趣,因為“閑”才能“夜遊”。原本平凡、隨處可見的月夜,因為有了人的欣賞與愛慕,才會顯得美。要不是有兩個“閒人”在,我想,或許月色再美也毫無意義。 文章表現了作者沉浸于清虛冷月的仙境之中的安閒自適,當然,這其中不免會有一絲絲憂傷——不能為朝廷效力,這也是人之常情。文章就好像一首月光曲,每一個音符都如流瑩閃耀於天際一般,傾訴著作者的背涼與酸楚。 讀罷全文,兩個“閒人”的身影、心情及其所觀賞的景色,似乎盡現眼前。這微妙的感情蜿蜒著讀者的思緒,可謂是回味無窮!


記承天寺夜遊讀後感(二)

月色如水,給萬物披上一層迷離的輕紗,有兩個人散佈於庭院之中……這是《記承天寺夜遊》中描繪的鏡頭,散步之人就是蘇軾與他的好友張懷 民。當時兩人都被貶于黃州,成為有名無實的“閒人”。但蘇軾毫不氣餒,正在他“解衣欲睡”之時,看到“月色入戶”,頓生雅興,隨即“欣然起行”,去享受這份美妙的景致。但“無與為樂者”,獨自享受很覺得無聊苦悶,“遂至承天寺尋張懷民”。兩人都有著廣闊的胸懷,於是兩人共同欣賞著眼前的美景。

文章最後寫道“何夜無月?何處無竹白?但少閒人如吾兩人耳”,是啊,哪裡能沒有良辰美景,只是缺少像他們超脫、豁達、淡泊名利的人罷了。現實生活中,辜負了美麗的而掃興的人和事還少麼?人們忙碌的腳步之中,時常迴旋著如此的言語:“誰誰誰又升官了,明天咱也得趕緊送禮!”“孩子現在的職位太低了,去走走後門吧。”“嘿嘿,某某長,某太太,在此見到您真是我的福分呢!”即使眼前有花容月貌,也蕩然無存了。世人只知道整天的攀高相比。在名利的潮水中顛來覆去,只要能升官發財,就會不擇手段,甚至連最起碼的自尊都拋到九霄雲外,哪裡有片刻,使自己靜下心來,摘下面具,撫摸自己的心靈,去發現與欣賞身邊的“美麗景色”呢。世界之所以美好,不是因為富麗堂皇的高樓大廈,不是因為豪華奢侈的家居裝飾,不是因為舉手為雲覆手為雨的機關算盡,而是人情的溫馨。淡泊一點名利,關心一下身邊的弱小者,不要踐踏任何一片心的芳草地,讓純潔而神聖的天使在世界永駐。“世界並不缺少美,缺少的是發現美的眼睛。”

讓我們用愛心擦亮這雙慧眼,都具有蘇軾那樣高潔傲岸的情懷,摒棄追名逐利,趨炎附勢的風習。請那些碌碌於塵世中的人們,張開這雙發現美慧眼吧,因為只有你發現美,才會愛美,並用汗水把我們的世界建設的更加美麗和富足。


記承天寺夜遊讀後感(三)

《記承天寺夜遊》表達的感情是微妙而複雜的,貶謫的悲涼,人生的感慨,賞月的欣喜,漫步的悠閒都包含其中。作者“解衣欲睡”的時候,“月色入戶”,於是“欣然起行”,月光難得,不免讓人欣喜。可是沒有人和自己共同賞月,只好去找同樣被貶的張懷民,這裡面有多少貶謫的悲涼與人生的感慨呀!兩人漫步中庭,又是悠閒的。自比“閒人”,則所有意味盡含其中。

文學作品都蘊涵著作者的思想感情。如果僅僅滿足于寫景、敘事是不夠的,還須表達出作者的思想情感,才會餘味無窮。這裡,一方面要文辭所概括的客觀內容豐富;一方面又要所表達的主觀內容,即作者的思想情感深遠。

本文是寫景的,但景中有情。作者見“月色入戶”,則“欣然起行”,歡欣之情,溢於言表。“念無與為樂者”,是心理 活動,含有知音稀少的憾意和淡微低沉的喟歎,情緒因之蕩起微瀾。經過轉折,作者猛然想起張懷民。“遂”,似乎不假思索,但微露出只有張懷民才是賞月的相知好友之情。“尋”字又分明顯現出急切訪友的心意。“懷民亦未寢”的“亦”字顯示出“心有靈犀一點通”,同好相知的喜悅。在月光傾瀉下,二人“相與步於中庭”,信步漫遊,其恬適的心緒又寄託在這相攜同步的輕快節奏之中。從“念無與為樂者”到“相與步於中庭”,作者的款款情思經歷了幾多轉折,終於穩定在平和容止的心境中了。作者尋友訪寺,寫月夜美景,然後將眼前即景推展開去,兼及身世:“何夜無月?何處無竹柏?但少閒人如吾兩人者耳。”蘇軾罹文字獄,貶為黃州團練副使,近乎流放,心情憂鬱。但是,他仍然有進取之心,他月夜遊寺正是消釋抑鬱的具體行為。在政治漩渦中損傷了的心靈只有在清涼的無所掛礙的月夜中才得以恢復,從大自然的美景中尋求精神的寄託。何夜無明月臨照,何處沒有竹枝柏影,卻很少有“如吾兩人者”。廣袤的時空對“吾兩人”的以大襯小,不言情,而其情自見,情感深蓄在語詞之中。而這種感情有其特定性,表現為曠達。作者不是沉溺于感情的深淵中,而是尋求解脫。這種曠達情緒反映了這個時期蘇軾的思想狀況,也使這篇散文顯得瀟灑、雋雅。()

二十年後讀後感(一)

今天,我捧起《歐·亨利短篇小說選》興致勃勃地翻閱了起來。突然,目錄中一個有趣的題目吸引了我——《二十年後》。我開始產生懷疑:“二十年以後?這是科幻小說嗎?”抱著疑問我翻到了那一頁,開始看了起來。

文章開頭便是這麼一句:“一位員警威風凜凜地沿著大路巡邏過去。”我好奇怪,這個員警與二十年後有什麼關係呢?繼續往下看,是時間和天氣描寫。時間是晚上十點不到,而天氣更惡劣,風大,馬上要下雨了。念想到老師課堂上所介紹的,歐·亨利,小說大師,他的創作中大都是有一種意外的結局,於是我繼續看了下去。

“這一帶收市早,你偶爾看見還亮著燈的店,或者是煙店,或者是通宵餐館,大多數店門卻早早關了門。”看到這兒,天馬行空的思想又有些管不住自己了:莫非,要寫什麼見義勇為?我的好奇心越來越重。

到這時,我已經完全被故事吸引了。從一開始的毫不在意,到現在恨不得一秒之間把書翻完。故事裡的懸念促使著我一頁接一頁地往下看。我還看到了一個正在等人的男人。

最後,這故事的整個情節令人十分震驚。原來那男人是一個通緝犯,他站在那兒是在等一個二十年前約好的在這碰頭的老朋友,他在實踐一個約定。而他等的那個老朋友,就是那名巡警,二十年,改變了很多人的人生軌跡。那巡警認出了眼前的朋友正是逃犯,於是找了一個便衣員警去實施了逮捕。他的老朋友,也就是那個男人,知道了一切事實真相後,手不禁抖動起來了。

看完全文,我不得不佩服歐·亨利的創造力。這篇小說不長,但是懸念迭出,叫我欲罷不能。故事的結局既令人驚訝,又覺得合情合理。驚訝的是原來那個員警就是逃犯要等的人,覺得合情合理是因為,全文其實從一開始就在為後面的文章作鋪墊,不論是那早早收市的馬路兩邊,還是那夜的風那夜的雨。仔細再推敲,字裡行間,全都預示著故事的結局。歐·亨利的寫作真是巧妙啊!

當然,在佩服歐·亨利高超的寫作技巧的同時,我也有點崇拜小說的主人公吉米了。他是一個員警,抓捕逃犯是他的職責所在,同時他又是個人,是一個有朋友,珍惜友情的人。當他發現自己的老朋友是逃犯時,一定很傷心。但他並沒有因為他是老朋友而放過他,也沒有因為自己是員警就出手逮捕。他採用了委婉的辦法——讓便衣去抓住逃犯朋友。這樣既維護了朋友之間的情義,又沒有犯失職的罪。如果我是他,我也會這麼做的。


二十年後讀後感(二)

如現在的好友過了二十年,二十年後我們會是怎樣?變化一定會很大,人生的經歷、對生活的態度會大不相同。歐·亨利的《二十年後》則記述了兩位好朋友的不同人生。

吉米·威爾斯從一個老實人變成了幹練的巡警,而鮑勃從一個聰明人變成了一個被通緝的罪犯。同樣過了二十年,從前一對昔日的好朋友竟成了勢不兩立的員警與罪犯,這是多大的諷刺啊!

歐·亨利是位出色的小說家,他往往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式的結尾結束他的小說。這篇小說的結局是我們沒有料到的,但是卻合情合理,因為他在之前埋下了眾多伏筆,例如“警官在看到鮑勃時放慢了腳步”,可見鮑勃的身份很特殊,引起了員警的注意;“當有人與鮑勃見面時卻用風衣衣領蓋住耳朵”,可見與鮑勃見面的不一定是吉米;“鮑勃看了一下手腕上的金表”,他不經意間顯露的財富,正可為他是通緝犯做鋪墊。……

然而雖然他們的身份變得大不相同,但他們卻都是信守承諾、珍惜友情的人。二十年前的約定他們還沒有忘記。鮑勃說如果吉米晚到了,他一定會等他來。吉米·威爾斯他堅持了自己當員警的原則,不徇私枉法,但他也顧及了友情,為了不讓兩人尷尬相見,他不親自抓鮑勃,而是讓一個便衣員警去抓鮑勃。他們信守承諾、珍惜友誼的品質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二十年的時間雖然不短,它不足以使一個人變得容貌全非。然而,二十年的時間卻可是一個好人變成一個壞人。變成好人、變成壞人僅在自己的一念之間,完全取決於自己。一個人如因財富和名利違背了自己的原則,那麼他便會做出違反道德與法律的事,就像鮑勃一樣,成為一個壞人;但相反,一個人如抵抗誘惑,堅持自己的原則與道德,問心無愧,那麼他便可像吉米·威爾斯一樣是個好人。所謂“人之初,性本善。”沒有人一出生就是壞人,只是他生活的環境與他自己的抵抗力影響了他,只要我們時刻堅持自己的原則,不做違反道德與良心的事,那麼我們便可維持我們本性的“善”,自然而然就是一個好人了。


二十年後讀後感(三)

初三上半學期,雖然學業繁忙,但仍然堅持讀完了大仲馬的達達尼昂三部曲的第一部《三個火槍手》,覺得故事很精彩,畢業後,我又急不可待地讀了第二部《二十年後》。

《二十年後》中,政治背景是1648年,寫了投石黨運動的始末。四個火槍手都到了四十歲左右,但好在達達尼昂還是那麼勇敢、機靈;波托斯還是那樣強壯;阿托斯還是那樣高貴;阿拉米斯也沒怎麼變。四個朋友因為政治而分成了兩派,但他們真摯的友誼卻沒有改變,最後也找到了共同的目標。對於他們的友誼,每個讀者都贊不決口,都很羡慕。

書中的四位朋友,經過二十年,雖然性格沒怎麼變,但當年的闖勁減少了,做事更有計劃,不願太冒險,也不賭錢了。四個朋友常常感歎“要是是二十年前就好了”,這讓我感覺到年輕就是力量,要珍惜年輕的每一天。

讀這本小說,讓我對法國的街道名和旅館名很感興趣,小說中提到了很多,很有意思,舉幾個例子:

街道名有:珠寶盒街;鐵匠鋪街;硬幣街;好孩兒街;枯樹街;小田野街;公雞街等。()

旅店名有:“偉大的亨利之劍”旅店;小山羊旅店;“戴冠的綿羊”客店;“英國紋章”旅店;查理大帝旅店等。

小說最後,四個朋友又有像二十年前一樣各奔東西了,現在我很期待三部曲的最後一部《布拉熱洛納子爵》,但不知哪裡有賣,只能耐心等待了!

而且裡面還有"機動隊"(買東西給隊員吃的),偵查員,預備隊伍,聯絡員,增援部隊等等,這是我感到耳目一新,感覺這是一支訓練有素的軍隊,在小偷入出了一家旅館之後,有上百個小孩一起去抓這個小偷。另外,最令我震驚的就是那些“小偵查員”們的團結合作,雖然表面上看起來他們各守其職,各自為戰,但是實際上有一張無形的網早已把他們聯繫了起來。他們誰也離不開誰,每個人都是極為重要的一部分,就像一個環鏈,哪一環脫落了,就全盤皆輸。看了這本書,合上書本,我仍感到心神未定,那一百個追小偷的孩子好像正想我跑過來,好像廣闊的疆域上的馬,好像突破籠子飛向天空的鴻鵠。

然後我再深刻的琢磨了小說描述的的豐富的有冒險性的生活——"在這一星期裡我仿佛過了一個月",不知道為什麼,我又感到它離我們生活很遠,感到這一冒險不會出現在我的生活中,我在平時讀這類小說時也會有這樣的感想,我想是因為我們的讀死書時間太多了而導致自己的時間太少了嗎?是因為我沒合理的運用時間而虛度了青春嗎……應該是因為作者也嚮往這樣的生活而想像的吧。我找到了一個可以安慰我的答案。

看了這一文章,我知道了雖然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可團體的力量是無限的。而且也提醒了我要豐富自己的生活,不應一心唯讀聖賢書。()

記承天寺夜遊讀後感(一)

《記承天寺夜遊》這一篇文章寫的僅僅是作者被貶職以後的一個小小生活片段,少少的八十多字,卻承載著作者豐富的內涵、情感,每一字、每一句都是那麼自然、樸實,但實際上,一字一句都經過仔細的斟酌。 蘇軾的這篇文章“不見其情”,但筆底波瀾此起彼伏,自然“其情可見”。 文章寫得很細緻,又很簡潔。第一句話,看似平凡,實際上,這句話裡的“夜”字便已緊扣了題目“夜遊”。作者正欲休息,卻發現月光悄悄闖入,這就是對“夜”的具體描寫。

“入戶”二字用得很恰當,把月光擬人化,讓人產生錯覺:月光似乎感覺到作者的寂寞無聊,於是主動與其為伴。對於一個被貶職的人來說,他感受到人情冷暖後的心情不言而喻;此時此刻似乎只有月光懂他的心,願意聆聽他。“欣然起行”這簡潔的四個字表露了作者的心跡,作者的心靈因此得到安慰。這裡,作者就無形地表達出他被貶的酸楚,想要見月派遣的心情。正好,此夜月色清涼、來得頗合時宜,於是,引起了下文——作者來到承天寺遊玩。 作者對月光的描寫非常特別。那奇特的想像力、新奇有趣的比喻,把月光寫得如水一般有靈氣。又把竹子和松柏比喻成“水中交錯的藻、荇”,可見,作者真的就把月光當作是一個久違的知心朋友,他對月光的瞭解都體現在他獨特的描寫當中,那般皎潔、空靈,富有魅力。在這些描寫之中,作者並沒有提到一個“月”字,但同時,他的語言中,無時無刻都在描寫月色之美,作者高明 的寫作可圈可點。

最後兩句尤其妙絕,富含作者的複雜情感。作者拿那些追名逐利的“忙人”和“閒人”作比較,突出“與月為伴”的悠閒自在、無限樂趣,因為“閑”才能“夜遊”。原本平凡、隨處可見的月夜,因為有了人的欣賞與愛慕,才會顯得美。要不是有兩個“閒人”在,我想,或許月色再美也毫無意義。 文章表現了作者沉浸于清虛冷月的仙境之中的安閒自適,當然,這其中不免會有一絲絲憂傷——不能為朝廷效力,這也是人之常情。文章就好像一首月光曲,每一個音符都如流瑩閃耀於天際一般,傾訴著作者的背涼與酸楚。 讀罷全文,兩個“閒人”的身影、心情及其所觀賞的景色,似乎盡現眼前。這微妙的感情蜿蜒著讀者的思緒,可謂是回味無窮!


記承天寺夜遊讀後感(二)

月色如水,給萬物披上一層迷離的輕紗,有兩個人散佈於庭院之中……這是《記承天寺夜遊》中描繪的鏡頭,散步之人就是蘇軾與他的好友張懷 民。當時兩人都被貶于黃州,成為有名無實的“閒人”。但蘇軾毫不氣餒,正在他“解衣欲睡”之時,看到“月色入戶”,頓生雅興,隨即“欣然起行”,去享受這份美妙的景致。但“無與為樂者”,獨自享受很覺得無聊苦悶,“遂至承天寺尋張懷民”。兩人都有著廣闊的胸懷,於是兩人共同欣賞著眼前的美景。

文章最後寫道“何夜無月?何處無竹白?但少閒人如吾兩人耳”,是啊,哪裡能沒有良辰美景,只是缺少像他們超脫、豁達、淡泊名利的人罷了。現實生活中,辜負了美麗的而掃興的人和事還少麼?人們忙碌的腳步之中,時常迴旋著如此的言語:“誰誰誰又升官了,明天咱也得趕緊送禮!”“孩子現在的職位太低了,去走走後門吧。”“嘿嘿,某某長,某太太,在此見到您真是我的福分呢!”即使眼前有花容月貌,也蕩然無存了。世人只知道整天的攀高相比。在名利的潮水中顛來覆去,只要能升官發財,就會不擇手段,甚至連最起碼的自尊都拋到九霄雲外,哪裡有片刻,使自己靜下心來,摘下面具,撫摸自己的心靈,去發現與欣賞身邊的“美麗景色”呢。世界之所以美好,不是因為富麗堂皇的高樓大廈,不是因為豪華奢侈的家居裝飾,不是因為舉手為雲覆手為雨的機關算盡,而是人情的溫馨。淡泊一點名利,關心一下身邊的弱小者,不要踐踏任何一片心的芳草地,讓純潔而神聖的天使在世界永駐。“世界並不缺少美,缺少的是發現美的眼睛。”

讓我們用愛心擦亮這雙慧眼,都具有蘇軾那樣高潔傲岸的情懷,摒棄追名逐利,趨炎附勢的風習。請那些碌碌於塵世中的人們,張開這雙發現美慧眼吧,因為只有你發現美,才會愛美,並用汗水把我們的世界建設的更加美麗和富足。


記承天寺夜遊讀後感(三)

《記承天寺夜遊》表達的感情是微妙而複雜的,貶謫的悲涼,人生的感慨,賞月的欣喜,漫步的悠閒都包含其中。作者“解衣欲睡”的時候,“月色入戶”,於是“欣然起行”,月光難得,不免讓人欣喜。可是沒有人和自己共同賞月,只好去找同樣被貶的張懷民,這裡面有多少貶謫的悲涼與人生的感慨呀!兩人漫步中庭,又是悠閒的。自比“閒人”,則所有意味盡含其中。

文學作品都蘊涵著作者的思想感情。如果僅僅滿足于寫景、敘事是不夠的,還須表達出作者的思想情感,才會餘味無窮。這裡,一方面要文辭所概括的客觀內容豐富;一方面又要所表達的主觀內容,即作者的思想情感深遠。

本文是寫景的,但景中有情。作者見“月色入戶”,則“欣然起行”,歡欣之情,溢於言表。“念無與為樂者”,是心理 活動,含有知音稀少的憾意和淡微低沉的喟歎,情緒因之蕩起微瀾。經過轉折,作者猛然想起張懷民。“遂”,似乎不假思索,但微露出只有張懷民才是賞月的相知好友之情。“尋”字又分明顯現出急切訪友的心意。“懷民亦未寢”的“亦”字顯示出“心有靈犀一點通”,同好相知的喜悅。在月光傾瀉下,二人“相與步於中庭”,信步漫遊,其恬適的心緒又寄託在這相攜同步的輕快節奏之中。從“念無與為樂者”到“相與步於中庭”,作者的款款情思經歷了幾多轉折,終於穩定在平和容止的心境中了。作者尋友訪寺,寫月夜美景,然後將眼前即景推展開去,兼及身世:“何夜無月?何處無竹柏?但少閒人如吾兩人者耳。”蘇軾罹文字獄,貶為黃州團練副使,近乎流放,心情憂鬱。但是,他仍然有進取之心,他月夜遊寺正是消釋抑鬱的具體行為。在政治漩渦中損傷了的心靈只有在清涼的無所掛礙的月夜中才得以恢復,從大自然的美景中尋求精神的寄託。何夜無明月臨照,何處沒有竹枝柏影,卻很少有“如吾兩人者”。廣袤的時空對“吾兩人”的以大襯小,不言情,而其情自見,情感深蓄在語詞之中。而這種感情有其特定性,表現為曠達。作者不是沉溺于感情的深淵中,而是尋求解脫。這種曠達情緒反映了這個時期蘇軾的思想狀況,也使這篇散文顯得瀟灑、雋雅。()

二十年後讀後感(一)

今天,我捧起《歐·亨利短篇小說選》興致勃勃地翻閱了起來。突然,目錄中一個有趣的題目吸引了我——《二十年後》。我開始產生懷疑:“二十年以後?這是科幻小說嗎?”抱著疑問我翻到了那一頁,開始看了起來。

文章開頭便是這麼一句:“一位員警威風凜凜地沿著大路巡邏過去。”我好奇怪,這個員警與二十年後有什麼關係呢?繼續往下看,是時間和天氣描寫。時間是晚上十點不到,而天氣更惡劣,風大,馬上要下雨了。念想到老師課堂上所介紹的,歐·亨利,小說大師,他的創作中大都是有一種意外的結局,於是我繼續看了下去。

“這一帶收市早,你偶爾看見還亮著燈的店,或者是煙店,或者是通宵餐館,大多數店門卻早早關了門。”看到這兒,天馬行空的思想又有些管不住自己了:莫非,要寫什麼見義勇為?我的好奇心越來越重。

到這時,我已經完全被故事吸引了。從一開始的毫不在意,到現在恨不得一秒之間把書翻完。故事裡的懸念促使著我一頁接一頁地往下看。我還看到了一個正在等人的男人。

最後,這故事的整個情節令人十分震驚。原來那男人是一個通緝犯,他站在那兒是在等一個二十年前約好的在這碰頭的老朋友,他在實踐一個約定。而他等的那個老朋友,就是那名巡警,二十年,改變了很多人的人生軌跡。那巡警認出了眼前的朋友正是逃犯,於是找了一個便衣員警去實施了逮捕。他的老朋友,也就是那個男人,知道了一切事實真相後,手不禁抖動起來了。

看完全文,我不得不佩服歐·亨利的創造力。這篇小說不長,但是懸念迭出,叫我欲罷不能。故事的結局既令人驚訝,又覺得合情合理。驚訝的是原來那個員警就是逃犯要等的人,覺得合情合理是因為,全文其實從一開始就在為後面的文章作鋪墊,不論是那早早收市的馬路兩邊,還是那夜的風那夜的雨。仔細再推敲,字裡行間,全都預示著故事的結局。歐·亨利的寫作真是巧妙啊!

當然,在佩服歐·亨利高超的寫作技巧的同時,我也有點崇拜小說的主人公吉米了。他是一個員警,抓捕逃犯是他的職責所在,同時他又是個人,是一個有朋友,珍惜友情的人。當他發現自己的老朋友是逃犯時,一定很傷心。但他並沒有因為他是老朋友而放過他,也沒有因為自己是員警就出手逮捕。他採用了委婉的辦法——讓便衣去抓住逃犯朋友。這樣既維護了朋友之間的情義,又沒有犯失職的罪。如果我是他,我也會這麼做的。


二十年後讀後感(二)

如現在的好友過了二十年,二十年後我們會是怎樣?變化一定會很大,人生的經歷、對生活的態度會大不相同。歐·亨利的《二十年後》則記述了兩位好朋友的不同人生。

吉米·威爾斯從一個老實人變成了幹練的巡警,而鮑勃從一個聰明人變成了一個被通緝的罪犯。同樣過了二十年,從前一對昔日的好朋友竟成了勢不兩立的員警與罪犯,這是多大的諷刺啊!

歐·亨利是位出色的小說家,他往往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式的結尾結束他的小說。這篇小說的結局是我們沒有料到的,但是卻合情合理,因為他在之前埋下了眾多伏筆,例如“警官在看到鮑勃時放慢了腳步”,可見鮑勃的身份很特殊,引起了員警的注意;“當有人與鮑勃見面時卻用風衣衣領蓋住耳朵”,可見與鮑勃見面的不一定是吉米;“鮑勃看了一下手腕上的金表”,他不經意間顯露的財富,正可為他是通緝犯做鋪墊。……

然而雖然他們的身份變得大不相同,但他們卻都是信守承諾、珍惜友情的人。二十年前的約定他們還沒有忘記。鮑勃說如果吉米晚到了,他一定會等他來。吉米·威爾斯他堅持了自己當員警的原則,不徇私枉法,但他也顧及了友情,為了不讓兩人尷尬相見,他不親自抓鮑勃,而是讓一個便衣員警去抓鮑勃。他們信守承諾、珍惜友誼的品質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二十年的時間雖然不短,它不足以使一個人變得容貌全非。然而,二十年的時間卻可是一個好人變成一個壞人。變成好人、變成壞人僅在自己的一念之間,完全取決於自己。一個人如因財富和名利違背了自己的原則,那麼他便會做出違反道德與法律的事,就像鮑勃一樣,成為一個壞人;但相反,一個人如抵抗誘惑,堅持自己的原則與道德,問心無愧,那麼他便可像吉米·威爾斯一樣是個好人。所謂“人之初,性本善。”沒有人一出生就是壞人,只是他生活的環境與他自己的抵抗力影響了他,只要我們時刻堅持自己的原則,不做違反道德與良心的事,那麼我們便可維持我們本性的“善”,自然而然就是一個好人了。


二十年後讀後感(三)

初三上半學期,雖然學業繁忙,但仍然堅持讀完了大仲馬的達達尼昂三部曲的第一部《三個火槍手》,覺得故事很精彩,畢業後,我又急不可待地讀了第二部《二十年後》。

《二十年後》中,政治背景是1648年,寫了投石黨運動的始末。四個火槍手都到了四十歲左右,但好在達達尼昂還是那麼勇敢、機靈;波托斯還是那樣強壯;阿托斯還是那樣高貴;阿拉米斯也沒怎麼變。四個朋友因為政治而分成了兩派,但他們真摯的友誼卻沒有改變,最後也找到了共同的目標。對於他們的友誼,每個讀者都贊不決口,都很羡慕。

書中的四位朋友,經過二十年,雖然性格沒怎麼變,但當年的闖勁減少了,做事更有計劃,不願太冒險,也不賭錢了。四個朋友常常感歎“要是是二十年前就好了”,這讓我感覺到年輕就是力量,要珍惜年輕的每一天。

讀這本小說,讓我對法國的街道名和旅館名很感興趣,小說中提到了很多,很有意思,舉幾個例子:

街道名有:珠寶盒街;鐵匠鋪街;硬幣街;好孩兒街;枯樹街;小田野街;公雞街等。()

旅店名有:“偉大的亨利之劍”旅店;小山羊旅店;“戴冠的綿羊”客店;“英國紋章”旅店;查理大帝旅店等。

小說最後,四個朋友又有像二十年前一樣各奔東西了,現在我很期待三部曲的最後一部《布拉熱洛納子爵》,但不知哪裡有賣,只能耐心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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