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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螢集讀後感

流螢集讀後感(一)

昨天晚上實在閑來無事,便翻開了那本沉睡已久的詩集——《流螢集》。

看了一看扉頁,有自己的簽名和日期,也才恍悟自己已有近乎半年的時間沒有看過這本詩集了。因為自己很喜歡英語所以在當時買的時候選擇了雙語版的。當然,近期也看網路上有些朋友說、詩歌用詞等用的英語都比較偏向于古英語,不太適合用於學習。但是個人看來某些詞還是相當美而且也是比較常見的,所以還是打算每天細細讀一點、學習一下。或許是因為我的年齡亦或是泰戈爾的哲理意味深長,在讀的時候自己更多的是去體會文字、語言的魅力以及更多的從自身上找到共鳴點,

確實難以去剖析作者本人的真實想法或者哲學觀點。也罷,總有一天這些文字會隨著我的成長以及知識的增長從而日益散發其醇香。還有一個迫使我讀這本詩歌的原因:因為詩歌或某些文學著作都透著一種無上的魅力,當你真正的能淺下心來讀一篇文字並仔細體會之時,你的心和作者的心將會在某個時間段中的某個頻率會和。你將感受到作者強大的內心世界,豐富的情感!而這些正是超越文字以外的幸福、快樂的體驗。

好了,也不在過多的贅述,還是來談談自己今天的一些閱讀收穫吧!


流螢集讀後感(二)

這首詩蘊含的道理夠得人思考。

詩人是說,真理與錯誤,僅就外觀而言,有時不大容易區分:真理有時像錯誤,錯誤有時也像真理。關鍵在於人能否辨識。如果不能夠識別,錯誤就能夠迷惑我們,如果能夠識別,錯誤就無法迷惑我們。()

此詩譏諷思想狹隘的人,譏諷他們心胸狹窄,其心胸僅像小小的池塘;也譏諷他不自量力,缺乏自知之明,以為可以把整個大海用一個小瓢舀起來,並且嘲笑他狂妄的認為可以舀進自己那個小池塘。

二十年後讀後感(一)

今天,我捧起《歐·亨利短篇小說選》興致勃勃地翻閱了起來。突然,目錄中一個有趣的題目吸引了我——《二十年後》。我開始產生懷疑:“二十年以後?這是科幻小說嗎?”抱著疑問我翻到了那一頁,開始看了起來。

文章開頭便是這麼一句:“一位員警威風凜凜地沿著大路巡邏過去。”我好奇怪,這個員警與二十年後有什麼關係呢?繼續往下看,是時間和天氣描寫。時間是晚上十點不到,而天氣更惡劣,風大,馬上要下雨了。念想到老師課堂上所介紹的,歐·亨利,小說大師,他的創作中大都是有一種意外的結局,於是我繼續看了下去。

“這一帶收市早,你偶爾看見還亮著燈的店,或者是煙店,或者是通宵餐館,大多數店門卻早早關了門。”看到這兒,天馬行空的思想又有些管不住自己了:莫非,要寫什麼見義勇為?我的好奇心越來越重。

到這時,我已經完全被故事吸引了。從一開始的毫不在意,到現在恨不得一秒之間把書翻完。故事裡的懸念促使著我一頁接一頁地往下看。

我還看到了一個正在等人的男人。

最後,這故事的整個情節令人十分震驚。原來那男人是一個通緝犯,他站在那兒是在等一個二十年前約好的在這碰頭的老朋友,他在實踐一個約定。而他等的那個老朋友,就是那名巡警,二十年,改變了很多人的人生軌跡。那巡警認出了眼前的朋友正是逃犯,於是找了一個便衣員警去實施了逮捕。他的老朋友,也就是那個男人,知道了一切事實真相後,手不禁抖動起來了。

看完全文,我不得不佩服歐·亨利的創造力。這篇小說不長,但是懸念迭出,叫我欲罷不能。故事的結局既令人驚訝,又覺得合情合理。驚訝的是原來那個員警就是逃犯要等的人,覺得合情合理是因為,

全文其實從一開始就在為後面的文章作鋪墊,不論是那早早收市的馬路兩邊,還是那夜的風那夜的雨。仔細再推敲,字裡行間,全都預示著故事的結局。歐·亨利的寫作真是巧妙啊!

當然,在佩服歐·亨利高超的寫作技巧的同時,我也有點崇拜小說的主人公吉米了。他是一個員警,抓捕逃犯是他的職責所在,同時他又是個人,是一個有朋友,珍惜友情的人。當他發現自己的老朋友是逃犯時,一定很傷心。但他並沒有因為他是老朋友而放過他,也沒有因為自己是員警就出手逮捕。他採用了委婉的辦法——讓便衣去抓住逃犯朋友。這樣既維護了朋友之間的情義,又沒有犯失職的罪。如果我是他,我也會這麼做的。


二十年後讀後感(二)

如現在的好友過了二十年,二十年後我們會是怎樣?變化一定會很大,人生的經歷、對生活的態度會大不相同。歐·亨利的《二十年後》則記述了兩位好朋友的不同人生。

吉米·威爾斯從一個老實人變成了幹練的巡警,而鮑勃從一個聰明人變成了一個被通緝的罪犯。同樣過了二十年,從前一對昔日的好朋友竟成了勢不兩立的員警與罪犯,這是多大的諷刺啊!

歐·亨利是位出色的小說家,他往往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式的結尾結束他的小說。這篇小說的結局是我們沒有料到的,但是卻合情合理,因為他在之前埋下了眾多伏筆,例如“警官在看到鮑勃時放慢了腳步”,可見鮑勃的身份很特殊,引起了員警的注意;“當有人與鮑勃見面時卻用風衣衣領蓋住耳朵”,可見與鮑勃見面的不一定是吉米;“鮑勃看了一下手腕上的金表”,他不經意間顯露的財富,正可為他是通緝犯做鋪墊。……

然而雖然他們的身份變得大不相同,但他們卻都是信守承諾、珍惜友情的人。二十年前的約定他們還沒有忘記。鮑勃說如果吉米晚到了,他一定會等他來。吉米·威爾斯他堅持了自己當員警的原則,不徇私枉法,但他也顧及了友情,為了不讓兩人尷尬相見,他不親自抓鮑勃,而是讓一個便衣員警去抓鮑勃。他們信守承諾、珍惜友誼的品質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二十年的時間雖然不短,它不足以使一個人變得容貌全非。然而,二十年的時間卻可是一個好人變成一個壞人。變成好人、變成壞人僅在自己的一念之間,完全取決於自己。一個人如因財富和名利違背了自己的原則,那麼他便會做出違反道德與法律的事,就像鮑勃一樣,成為一個壞人;但相反,一個人如抵抗誘惑,堅持自己的原則與道德,問心無愧,那麼他便可像吉米·威爾斯一樣是個好人。所謂“人之初,性本善。”沒有人一出生就是壞人,只是他生活的環境與他自己的抵抗力影響了他,只要我們時刻堅持自己的原則,不做違反道德與良心的事,那麼我們便可維持我們本性的“善”,自然而然就是一個好人了。


二十年後讀後感(三)

初三上半學期,雖然學業繁忙,但仍然堅持讀完了大仲馬的達達尼昂三部曲的第一部《三個火槍手》,覺得故事很精彩,畢業後,我又急不可待地讀了第二部《二十年後》。

《二十年後》中,政治背景是1648年,寫了投石黨運動的始末。四個火槍手都到了四十歲左右,但好在達達尼昂還是那麼勇敢、機靈;波托斯還是那樣強壯;阿托斯還是那樣高貴;阿拉米斯也沒怎麼變。四個朋友因為政治而分成了兩派,但他們真摯的友誼卻沒有改變,最後也找到了共同的目標。對於他們的友誼,每個讀者都贊不決口,都很羡慕。

書中的四位朋友,經過二十年,雖然性格沒怎麼變,但當年的闖勁減少了,做事更有計劃,不願太冒險,也不賭錢了。四個朋友常常感歎“要是是二十年前就好了”,這讓我感覺到年輕就是力量,要珍惜年輕的每一天。

讀這本小說,讓我對法國的街道名和旅館名很感興趣,小說中提到了很多,很有意思,舉幾個例子:

街道名有:珠寶盒街;鐵匠鋪街;硬幣街;好孩兒街;枯樹街;小田野街;公雞街等。()

旅店名有:“偉大的亨利之劍”旅店;小山羊旅店;“戴冠的綿羊”客店;“英國紋章”旅店;查理大帝旅店等。

小說最後,四個朋友又有像二十年前一樣各奔東西了,現在我很期待三部曲的最後一部《布拉熱洛納子爵》,但不知哪裡有賣,只能耐心等待了!

雨傘讀後感

今天,我讀了雨傘這篇文章。感受很大。

文章講到,我們最容易遺失的就是雨傘了。在天氣晴朗的時候,我們不一定能想起它,但是在下雨的時候,會把它帶在身邊。當雨停了,它可能會被遺忘於某一個角落,可憐地等待主人認領,或者變成一把無主的孤傘。

有一次,我在學校上課,放學以後,我才看見外面像子彈一樣的雨點,這時我才感到雨傘的重要性。我看見別人都有自己的雨傘,只有我沒有,這時我感到很難過。

還有一次,我去補課,早上還沒怎麼下,到了放學的時候,我拿出雨傘才知道壞了,我看見同學們打著自己的雨傘往家走,我很著急,後來雨小了,我才往家跑。在回家的路上我很難過,雨傘是必須愛護。因為雨傘是擋風擋雨的能手。()

其實我們應該是時刻刻的帶需要帶的東西,這樣才知道東西的好壞和作用。

可見與鮑勃見面的不一定是吉米;“鮑勃看了一下手腕上的金表”,他不經意間顯露的財富,正可為他是通緝犯做鋪墊。……

然而雖然他們的身份變得大不相同,但他們卻都是信守承諾、珍惜友情的人。二十年前的約定他們還沒有忘記。鮑勃說如果吉米晚到了,他一定會等他來。吉米·威爾斯他堅持了自己當員警的原則,不徇私枉法,但他也顧及了友情,為了不讓兩人尷尬相見,他不親自抓鮑勃,而是讓一個便衣員警去抓鮑勃。他們信守承諾、珍惜友誼的品質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二十年的時間雖然不短,它不足以使一個人變得容貌全非。然而,二十年的時間卻可是一個好人變成一個壞人。變成好人、變成壞人僅在自己的一念之間,完全取決於自己。一個人如因財富和名利違背了自己的原則,那麼他便會做出違反道德與法律的事,就像鮑勃一樣,成為一個壞人;但相反,一個人如抵抗誘惑,堅持自己的原則與道德,問心無愧,那麼他便可像吉米·威爾斯一樣是個好人。所謂“人之初,性本善。”沒有人一出生就是壞人,只是他生活的環境與他自己的抵抗力影響了他,只要我們時刻堅持自己的原則,不做違反道德與良心的事,那麼我們便可維持我們本性的“善”,自然而然就是一個好人了。


二十年後讀後感(三)

初三上半學期,雖然學業繁忙,但仍然堅持讀完了大仲馬的達達尼昂三部曲的第一部《三個火槍手》,覺得故事很精彩,畢業後,我又急不可待地讀了第二部《二十年後》。

《二十年後》中,政治背景是1648年,寫了投石黨運動的始末。四個火槍手都到了四十歲左右,但好在達達尼昂還是那麼勇敢、機靈;波托斯還是那樣強壯;阿托斯還是那樣高貴;阿拉米斯也沒怎麼變。四個朋友因為政治而分成了兩派,但他們真摯的友誼卻沒有改變,最後也找到了共同的目標。對於他們的友誼,每個讀者都贊不決口,都很羡慕。

書中的四位朋友,經過二十年,雖然性格沒怎麼變,但當年的闖勁減少了,做事更有計劃,不願太冒險,也不賭錢了。四個朋友常常感歎“要是是二十年前就好了”,這讓我感覺到年輕就是力量,要珍惜年輕的每一天。

讀這本小說,讓我對法國的街道名和旅館名很感興趣,小說中提到了很多,很有意思,舉幾個例子:

街道名有:珠寶盒街;鐵匠鋪街;硬幣街;好孩兒街;枯樹街;小田野街;公雞街等。()

旅店名有:“偉大的亨利之劍”旅店;小山羊旅店;“戴冠的綿羊”客店;“英國紋章”旅店;查理大帝旅店等。

小說最後,四個朋友又有像二十年前一樣各奔東西了,現在我很期待三部曲的最後一部《布拉熱洛納子爵》,但不知哪裡有賣,只能耐心等待了!

雨傘讀後感

今天,我讀了雨傘這篇文章。感受很大。

文章講到,我們最容易遺失的就是雨傘了。在天氣晴朗的時候,我們不一定能想起它,但是在下雨的時候,會把它帶在身邊。當雨停了,它可能會被遺忘於某一個角落,可憐地等待主人認領,或者變成一把無主的孤傘。

有一次,我在學校上課,放學以後,我才看見外面像子彈一樣的雨點,這時我才感到雨傘的重要性。我看見別人都有自己的雨傘,只有我沒有,這時我感到很難過。

還有一次,我去補課,早上還沒怎麼下,到了放學的時候,我拿出雨傘才知道壞了,我看見同學們打著自己的雨傘往家走,我很著急,後來雨小了,我才往家跑。在回家的路上我很難過,雨傘是必須愛護。因為雨傘是擋風擋雨的能手。()

其實我們應該是時刻刻的帶需要帶的東西,這樣才知道東西的好壞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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