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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鳥》讀後感

《根鳥》讀後感(一)

最近,我讀了一本好書——《根鳥》

《根鳥》這本書主要寫了根鳥在第一次打獵時遇見了一隻白色的鷹,發現在鷹的爪子上有一個紙條,知道了一個叫紫煙的女孩到懸崖上採花,掉進了一個長滿百合花的大峽谷。她出現在根鳥的夢裡,根鳥為了救紫煙出發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峽谷,小鎮……一個個場景奇異而玄妙。根鳥成長在現實與夢幻之間,他決定以夢為馬,度過他的成長階段。

《根鳥》這本書總共分成五章。第一章菊坡主要寫根鳥第一次打獵時遇見白鷹,知道一個叫紫煙的少女掉進峽谷,

根鳥為了救紫煙,離開了他的家——菊坡。

第二章青塔主要寫了根鳥在路途中遇見了一個同路人,他叫板金,板金是因為他們家的人一到18歲就不再做夢,所以就去尋找自己的夢。三天后他們來到一個叫青塔的地方,板金先走了。根鳥在那兒生了一場病,病好後想掙錢買一匹馬,但是被黃毛給騙走了,一個老人送給了他一匹通人性的馬,然後根鳥又走上了西去的路。

第三章鬼穀主要寫了根鳥被長腳騙去搬礦,他用機靈的智慧躲過了疤子為了讓他失去記憶而給他吃“紅珍珠”的陷井。鬼谷四面都是懸崖 作法中規中矩只有那片長“紅珍珠”的地方通往山下,根鳥在長腳家族舉行慶祝的一天把“紅珍珠”給燒掉了,並且逃出了鬼穀。

第四章米溪是講根鳥在西去的路上想家了,他又回到菊坡,他見到了他的父親。那時他的父親病得快要死了。父親死後,他把他和他父親住過十二個春秋的茅屋給燒了,又往西去了。他遇見了一個叫秋蔓的女孩,同秋蔓一起到了她家——米溪。秋蔓家是個富庶人家,有田地百餘畝,水車八部,磨坊兩座,還有這一帶最大的米店。過了很長時間後,根鳥又離開了米溪上路了。

第五章鶯店主要寫了根鳥在鶯店學會了喝酒賭博,還認識了一個演戲的女孩,她叫金枝,一次她睡在火爐旁,一股風把她的長裙吹到火上,轉眼就燒掉了一大片,根鳥為了不讓金枝被打,把他的錢一大半都給了打她的班主。後來他又回到了米溪,聽說秋蔓跟她表哥結婚了,

他就回到了鶯店。在旅店他遇見了板金,板金由於得了重病就死了,根鳥在他身上灑滿鮮花離開他和金枝又去尋找長滿百合花的大峽谷去了。不幾天,他就找到了一片百合花叢,不一會兒就來到他夢中的大峽谷,只見一群白色的鷹在往上飛。山風將根鳥吹醒時 開頭直奔主題,讓人一目了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鷹仍在空中飛翔著。他讓整個身體伏在地上,將臉埋在百合花叢中,號啕大哭……

我喜歡讀曹文軒寫的《根鳥》,這是一部迷人的夢幻般小說,它讓人在夢幻中游走,在真實中體驗人性。


《根鳥》讀後感(二)

暑假考教材的時候,我就發現五年級的課外閱讀書目要求學生讀曹文軒的作品,假期便從高山那裡借來了他的《根鳥》。

《根鳥》這本書,是著名兒童文學作家曹文軒的一篇名作,曾獲得過第六屆宋慶齡兒童文學一等獎。這是一部迷人的夢幻般的小說,它讓人隨主人公在夢幻中游走,在真實中體驗人生。

這個故事講的是:跟隨獵人父親生活的14歲少年根鳥第一次獨自外出打獵時,意外見到一隻神秘的白鷹,鷹腿上有一塊布條,是一個叫紫煙的女孩子發出的求救信。當晚和隨後幾日,根鳥或和父親一起外出尋找,或自己單獨到附近的鎮上尋找有關紫煙的消息,但一無所獲。此後,紫煙和開滿百合花的山谷經常出現在根鳥的夢中。為了這個夢,根鳥義無反顧地踏上了西行的路程。除了他的父親,人們都認為他一定是糊塗了。

根鳥離開菊坡上路以後,他將面對什麼?“他就知道走。既無勞累,也無輕鬆,既無目的,也無行走的衝動。仿佛他根鳥來到這個世界上,就是要不停地搬動雙腿,不停地前行,永無止境。”在戈壁灘上,他遇到了人生的第一個老師——板金。在荒漠明亮的月光下,板金向他吐露了一個秘密:他來自一個失去了夢的家族,“無夢的黑夜,是極其令人恐懼的。”“夢是上蒼的恩賜!”一老一少兩個尋夢人在小鎮青塔分道揚鑣,這以後十四歲的少年將獨自遭遇來自外部和內心的歡樂與苦痛:伐木場的艱辛使他眼裡有了成年男人的神情;他對長腳的輕信導致他墜入到萬劫不復的鬼穀噩夢之中,唯一能溫暖他的是濃墨一樣的夜裡白馬的嘶鳴和獨眼老人悲涼的歌聲;慵懶恬靜的米溪,

迷亂恍惚的溫情;糜爛的鶯店,流浪途中悄然長大的少年幾乎無法抵抗墮落的欲望,終於,久違的大峽谷又來到他的夢中,少年重新啟程追夢,來到了長滿百合花的大峽谷……

細細讀完這個故事,我想是夢想支撐著根鳥走完了尋夢之路。他的夢想,也可以理解為一種追求理想的信念,是孩子成長過程中必不可少的。根鳥追逐的夢想被人懷疑、嘲笑、打擊過,在生活中一個人追求理想的過程確實要忍受孤獨和寂寞、別人異樣的目光。根鳥在青塔和鬼穀經歷了被欺騙,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但他沒有消沉,反而使他的意志更堅強。我們在生活中,尤其是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同樣也會遇到欺騙,正是有了這些灰色的經歷孩子們才一點點成熟、長大。與鬼谷截然不同,米溪是一個溫逸的大床,讓根鳥感到幸福和快樂。但這幸福快樂過了頭就是一條軟繩,在無形之中緊緊地捆綁住了我們的身軀,限制了我們的行動。米溪讓人們的意志處於安逸之中,把人的思想腐化,變得只知享樂。生活中確實也有這樣的時候,在充滿誘惑的安逸舒適面前,又有多少人清醒理智呀?

我們每個人,尤其是孩子都有自己的夢,無論那個夢是什麼樣的,我們都可以去追求,但我們的結局無非只有兩樣,要麼是像根鳥那樣成功地到達目的地,要麼是像板金那樣以失敗告終。但,無論如何他們都是英雄,他們的人生路是閃閃發光的。他們那堅忍不拔、鍥而不捨的精神是十分值得我們學習的。

另外,《根鳥》的語言乾淨、樸素和純美。裡面有大量的景物描寫:鷹、馬、煙、荒漠、峽谷、草原、月亮和落日……曹文軒對語言運用的優雅而嫺熟,創造了一幅幅如詩如畫、如泣如訴的圖景,讀來非常舒服。建議大家有興趣的話讀一讀吧?


《根鳥》讀後感(三)

命原是夢想的一架梯子,可以一直延伸到夢想成真的那一刻,只要你永不放棄。《根鳥》是一部夢幻般的小說,它把我帶入了另一個世界,讓我品嘗著人生的酸甜苦辣,體驗著一個真實、豐富的人生。

根鳥是一個有夢想的孩子,他在夢裡見到了他的目的地——一個長滿百合花的大峽谷。()從此便開始了他的人生之路。根鳥是幸運的,他找到了那個夢境,那個天堂般的把峽谷,百合花靜靜地開放著,幾隻白鷹在峽谷裡盤旋著,一個紫煙女孩在銀杏樹下那是一個比天堂還美的卻更遙遠的地方。

與根鳥比起來,板金是不幸的。他也是一個追夢的人,在他18歲的前一個晚上,他夢見他的夢離開了他。從此,夢不再屬於他,他只能睜大眼睛,呆呆的凝望無邊的黑暗,覺得自己面對的只是寂寞。板金在也無法忍受沒有夢,於是他決心要找回屬於他的夢,開始他真正的人生路。最終,板金卻沒有到達他的目的地,沒有尋他的夢,沒有完成他的使命。

在尋夢的過程中,根鳥奮鬥過、放棄過、追求過、絕望過……可他緊緊護住跌疼的夢,不肯服輸。夢想是火,它能把一切誘惑、膽怯、彷徨枯草一樣燒盡;夢想是風,它能把雪源變綠、乾涸潤甜。有夢的人生才會美麗不是嗎?尤利烏斯、馬吉靠著兩扇磨盤磨亮了自己;史鐵生靠著兩個車輪,探索了生命的深層意義;李嘉誠靠著空空的雙手,撐起了廣闊的事業天空……那麼多牽魂掛魄的召喚,那多麼不到黃河不死心的追逐,不都是因夢而讓平靜的生命湖水漣漪重重嗎?

曾經上體育課是測驗長跑,從來沒有經驗的我害怕了,可我最終還是跑完了全程,即使我沒有站在第一名的位置上,起碼我跑贏了自己。至少在起跑線上,我的夢就是跑道的另一頭,我的心與夢拴在了一起。我的夢與腳緊緊相連,將我牽到了夢的終點線……

人生如同禮花,都需要向上騰飛的決心和恒心。正如英國詩人莎士比亞所說的那樣:“一件事情,一旦著手,不達目的,決不罷手。”這句話再次顯示了堅持不懈的意志是多麼重要,它蘊藏著的動力將是無窮無盡的。它激發著一個人將要著手一件事時,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要一辦到底,絕不半途而廢。這樣,我們才可以像綻放著的禮花一樣,迅速沖頂,最後獲得成功。

故鄉讀後感200字(一)

人生的旅途中,我們總會遇到一些苦難。所以當我們面對它時懷著一顆怎樣的心就顯得異常重要了。也許在苦難面前,我們無從下手,沒有人告訴你該怎樣去面對,怎樣去解決,你找不到辦法就像你在前行時找不到地上的路一樣,可是希望是本無所謂有,本無所謂無的;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問題是我們所面對的,但解決問題的方法卻是需要我們自己去開拓的。所以我們可以在希望的盡頭找到希望,在路的盡頭踩出新的路。


故鄉讀後感200字(二)

《故鄉》中那個見什麼人說什麼話的“豆腐西施”,還有和劇中主人公從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銀項圈的小英雄閏土見到老爺時歡喜而又淒涼的神情,從而體現了當時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勢力壓迫和打擊下的情形,而《藥》則更能夠淋漓盡致地表現這一點。文中兇暴殘酷的劊子手康大叔,因為小兒子小栓的癆病而拿出所有家檔去買了個人血饅頭的華老栓,和那些在茶店裡議論紛紛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為革命而被處死,最後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饅頭而犧牲的人,這一切的一切都說明了當時社會的狀況,康大叔的殘酷,卑鄙,仗勢欺人。華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們的盲從和人與人之間的勢利,夏瑜的英雄氣概但是完全脫離群眾的革命是無法成功的。


故鄉讀後感200字(三)

今天,我讀了魯迅先生的《故鄉》,這篇文章主要寫的是魯迅回到故鄉時,帶母親和侄兒宏兒到魯迅先生,工作的地方住下,在家遇到兒時玩耍過的閏土發生的事。

我的感想是;魯迅先生長時間的離開故鄉,對故鄉的很多事都不理解。但聽到兒時跟他玩耍的閏土叫他老爺時他愕然了。每一個人長時間離開家,對身邊的事物是不明白的。


故鄉讀後感200字(四)

這兩天,我讀完了《故鄉》這篇小說,這篇小說雖然不長,但很吸引我。

魯迅在這篇小說裡描寫了兩個故鄉,一個是過去的故鄉,一個是現在的故鄉。()過去的故鄉以閏土為中心,借這個充滿活力的質樸少年,寫出小時候他所神往的境地:深藍的天空中掛著一輪金黃的圓月,下面是海邊的沙地,都種著一望無際的碧綠的西瓜,其間有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項帶銀圈,手捏一柄鋼叉,向一猹盡力地刺去……描寫了兒時故鄉的情景,寫了閏土小時的活潑可愛,聰明。同時寫了“豆腐西施”的變化,魯迅把他比喻為“圓規”,都寫了他們因為生活的重壓之下,變得衰老,拘謹可悲文章也表現了當封建社會的壓力,人們為了生存而失卻了自己的靈魂的生活,因為時間的飛逝,因為生存的欲望,使他們從一個可愛,聰明的孩子變成一個衰老拘謹的人。


故鄉讀後感200字(五)

《故鄉》中魯迅和閏土這次的重遇,使得魯迅體會到閏土的改變,因為窮苦使他先前的紫色的圓臉,已經變作灰黃,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皺紋。這是當時的窮苦人民生活條件之苦,使他們的心態出現了異樣,有了地位辨別、變成俗氣的人。在窮苦壓力大的情況下,在這裡閏土已經失去了從前的純真和浪漫,變成一個可憐的呆板的人。從前的面貌已經逝去,從健康變成疲憊不堪,閏土是多麼可憐,魯迅的故鄉也是多麼的疲憊衰老,從一個曾經祥和的世態變成了如此腐敗。

蠅王讀後感(一)

故事發生在想像中的第三次世界大戰,一場未來的核戰爭中,一架飛機帶著一群男孩從英國本土飛向南方疏散。飛機被擊落,孩子們乘坐的機艙落到一座世外桃源般的,荒無人煙的島上。起初這群孩子齊心協力,後來由於害怕所謂“野獸”,分裂成兩排,以崇尚本能的專制派壓倒了講究理性的民主派告終。

我覺得這是一個十分引起人們思考的一本小說。印發了人們對“人性的黑暗”的認識。首先拉爾夫應該是主角吧,從一開始被選做頭領開始他就很盡責任的開始像一個大人一樣指揮。而作為同樣很有權威性和主見的傑克和他則剛好相反。拉爾夫最關心的怎麼獲救,堅持著要升起一堆火,堅信只有火才能讓他們獲救,他還講究文明,講究衛生,理智。而傑克則是嗜血,只想著要打獵,要有肉吃。而火的重要性他卻沒有意識到。豬崽子和羅傑是分別跟在拉爾夫和傑克身邊的,他們也構成了兩個極端。豬崽子出身于下層,常發氣喘病,身胖體弱,但是他卻思想成熟,十分善良。而羅傑始終是忠實於傑克的,他幫著傑克完成他的種種雄心。其中這本書中給我印象最深也是最喜歡的是西蒙。他雖然很靦腆但是很聰明很善良。他看得到人本身的邪惡。但是孩子們卻把他叫做“瘋子”。當西蒙發現實情時不管自己在發病就爬下山想去告訴他們,而孩子們卻把他當做野獸活活打死。還有那些被稱為小傢伙的六歲上下的孩子們。其實的帕西佛爾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在這座島上,他還牢記著自己的姓名家庭地址電話號碼,但是之一切只是在文明的世界中存在,在這個沒有法律和員警保護的孤島上是完全沒有作用的。小說的最後,帕西佛爾墮落為一個連自己的名字的記不起的野蠻人。

最後的最後,大家的童心都已不復存在。多多少少他們都殺過人,他們的雙手早已不乾淨。文中貫穿全文的野獸,其實西蒙早已知道“大概野獸就是咱們自己”所有所謂想出來的野獸還是空中來的野獸都只是突出真正的野獸其實是人本身,人獸性的發作。這就是人性的黑暗。


蠅王讀後感(二)

《蠅王》(LordoftheFiles)的作者威廉戈爾丁(WilliamGolding)生於1911年英國,是1983年諾貝爾文學獎的獲得者。小說情節並不複雜,描述的是在未來的一場核戰爭中,一架載著一群被疏散的男孩的飛機被擊落,倖存的孩子落到一座美麗的珊瑚島上,最終這些來自文明社會的孩子一步步蛻變成了野蠻人。

作者經歷過二戰,殘酷的戰爭使作者深刻認識到“惡出於人猶如蜜產於蜂”,他也正是通過這部作品來闡述這一事實。全書通過對孩子們臆想出的海裡的野獸、空中的野獸的描述,反映出真正的野獸其實就來自人本身,就是人的獸性發作。書中的孩子們一開始代表的是純淨、天真,代表的是文明、理智,但是在環境的逼迫下,在臆想的“野獸”擠壓下,日趨瘋狂和野蠻,在殺害了自己的同伴後文明的防線徹底崩潰了,童真和美好喪失了。

時間進入二十一世紀,這些先賢聖哲的作品離我們漸行漸遠,可是人性的本質卻並沒有發生太大變化。我們放棄原則和操守,向臆想的“野獸”低頭,文明社會的規範有時顯得那樣蒼白無力。在故事的結尾孩子們得救了,要回歸文明社會了,主人公哭了。回歸了文明社會就得到救贖了嗎?我看未必,真正的救贖在哪兒?我說不清。


蠅王讀後感(三)

《蠅王》是一本以孩子為主角的書,但卻不是一本通常意義上的兒童文學,這是一本寫給大人看的書,荒島上的兒童世界只是現實生活中成人世界的一個縮影。故事的背景設定在遙遠的未來世界,在一場戰爭中,當疏散兒童的一架飛機途經一座荒蕪人煙的小島時,找到了襲擊。飛機墜毀了,大人們都在這次空難中不幸遇難,唯有一飛機的孩子僥倖生存。

在沒有大人的情況下,孩子們開始了在島上的冒險生活,這看似平靜的開局沒有延續。故事的一路發展出乎了所有讀者的預料,讀者被故事的情節所震驚也被故事所揭示的人性面貌而震驚。

島上的孩子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十二歲的英國海軍司令的兒子——拉夫爾,有著一頭耀眼金髮的他舉止優雅、自信樂觀。()初至荒島,半長大的他為脫離了大人的管制獲得自由而欣喜若狂,與此同時面對大批比自己小的孩子,他吹響了海螺,成為了這群孩子的領袖。延續著文明社會的秩序,孩子們以自己對於民主的理解,建立起一系列的規則秩序,開始了短暫的和平相處。

然而隨著唱詩班在傑克的帶領下一次次和野獸進行血腥地廝殺並獲得勝利之後,原本不屬於這個年紀孩子的獸性本能開始膨脹。人類千年積累下來的社會文明不禁推敲,在數次打獵之後就開始喪失,小島上的和平也在漸漸被打亂。人類千年的文明可以在瞬間崩潰,因為在它裡面,是千年不變的人性。

“海螺”和“蠅王”是文章當中兩個相對的意象。海螺能將所有的人彙集到一起。海螺被作為一種文明的象徵,出於對吹響海螺人的崇拜,拉爾夫被選為頭頭,並制定了一個規則,只有持海螺的人才能發言。也許規則在短時間內能夠得以執行的原因,不過是因為剛從文明世界出來的孩子,懲罰的恐懼還在迫使他們遵守。然而在一個陌生的環境下“蠅王”的神秘出現打破了平靜。“蠅王”即蒼蠅之王,源于希伯萊語Baalzebub,在《聖經》中“Baal”被當作“萬惡之首”,在英語中,“蠅王”是污穢物之王,也是醜惡靈魂的同義詞。蠅王似乎只是一個模糊的象徵,那麼蠅王究竟是何物?

懷著這個好奇繼續閱讀,我們發現有一個人也像我們一般在探究這個問題。他是“西蒙”。當感到恐懼的孩子們為“野獸”的事情爭論不休的時候,西蒙這個“瘦小卻挺有精神”的小孩發現了所謂“野獸大概就是我們自己”的真理,卻遭到了眾人的唾駡。為了弄清“野獸”的真相,他決定到山頂看個究竟,在中途休息時偶見被當做貢品的爬滿蒼蠅的野豬頭。神情恍惚中,西蒙仿佛看見一個碩大的蒼蠅之王對他說明了“野獸”作為人性的一部分,並預言了他會被眾人殺死的下場。到了山頂,西蒙發現大家所畏懼的“野獸”其實是一個飛行員的屍體,於是不顧虛弱的身體下山去告訴大家,卻被眾人誤認為是“野獸”而殺害。

孩子們殺死了唯一一個瞭解真相的人,西蒙之死也是真理之死。對西蒙的謀殺,是孩子們內心“惡”膨脹的必然結果,標誌著他們道德良知的毀滅。在他們看來,蛇、水中怪獸、空中來的怪獸,甚至他們追逐的野豬,都是“野獸”,他們甚至把已經變得邪惡了的目光投射到西蒙身上,把他也看作是野獸,所以他們毫不顧忌地將西蒙殺死而不感到任何良心的不安。人性的墮落和獨立人格的喪失使這群孩子經受了最為深重的打擊,野獸“的預言得到了證明。接下去的發展就更像是一部恐怖電影。暴力猶如細菌傳染一般在孩子們間蔓延。

隨著打獵的進行,傑克帶領獵人們跳舞並重複單調的歌詞、無法停止的狂歡、西蒙被殺後孩子們集體的舞蹈,都像是宗教早期的萌生。人在無法改變的環境中,產生本能的恐懼,從而祈求通過對動物以及未知事物的崇拜來祈求自身的平安。

哲學家告訴我們,人性在本來不可分的意義上統合以下三重屬性。即:人性第一層:生物性,偏於惡;人性第二層:社會性,善惡兼而有之;人性第三層:精神性,偏於善。這篇小說也被很多讀者認為是在崇尚”性本惡“的理論,開始在我看來不過是告訴人們適者生存的規則罷了。打獵、吃肉不過是人們生存下去的一種本能追求。

在一個更黑暗的時期到來之前,拉爾夫終於還是盼來了救援的船隻。”文明“終於的再次到來無疑是對小島上”野蠻“文化的一次衝擊,”希望“再次降臨。文明的進化亦或是退化,也許只是根據環境相對而言罷了。

同樣也會遇到欺騙,正是有了這些灰色的經歷孩子們才一點點成熟、長大。與鬼谷截然不同,米溪是一個溫逸的大床,讓根鳥感到幸福和快樂。但這幸福快樂過了頭就是一條軟繩,在無形之中緊緊地捆綁住了我們的身軀,限制了我們的行動。米溪讓人們的意志處於安逸之中,把人的思想腐化,變得只知享樂。生活中確實也有這樣的時候,在充滿誘惑的安逸舒適面前,又有多少人清醒理智呀?

我們每個人,尤其是孩子都有自己的夢,無論那個夢是什麼樣的,我們都可以去追求,但我們的結局無非只有兩樣,要麼是像根鳥那樣成功地到達目的地,要麼是像板金那樣以失敗告終。但,無論如何他們都是英雄,他們的人生路是閃閃發光的。他們那堅忍不拔、鍥而不捨的精神是十分值得我們學習的。

另外,《根鳥》的語言乾淨、樸素和純美。裡面有大量的景物描寫:鷹、馬、煙、荒漠、峽谷、草原、月亮和落日……曹文軒對語言運用的優雅而嫺熟,創造了一幅幅如詩如畫、如泣如訴的圖景,讀來非常舒服。建議大家有興趣的話讀一讀吧?


《根鳥》讀後感(三)

命原是夢想的一架梯子,可以一直延伸到夢想成真的那一刻,只要你永不放棄。《根鳥》是一部夢幻般的小說,它把我帶入了另一個世界,讓我品嘗著人生的酸甜苦辣,體驗著一個真實、豐富的人生。

根鳥是一個有夢想的孩子,他在夢裡見到了他的目的地——一個長滿百合花的大峽谷。()從此便開始了他的人生之路。根鳥是幸運的,他找到了那個夢境,那個天堂般的把峽谷,百合花靜靜地開放著,幾隻白鷹在峽谷裡盤旋著,一個紫煙女孩在銀杏樹下那是一個比天堂還美的卻更遙遠的地方。

與根鳥比起來,板金是不幸的。他也是一個追夢的人,在他18歲的前一個晚上,他夢見他的夢離開了他。從此,夢不再屬於他,他只能睜大眼睛,呆呆的凝望無邊的黑暗,覺得自己面對的只是寂寞。板金在也無法忍受沒有夢,於是他決心要找回屬於他的夢,開始他真正的人生路。最終,板金卻沒有到達他的目的地,沒有尋他的夢,沒有完成他的使命。

在尋夢的過程中,根鳥奮鬥過、放棄過、追求過、絕望過……可他緊緊護住跌疼的夢,不肯服輸。夢想是火,它能把一切誘惑、膽怯、彷徨枯草一樣燒盡;夢想是風,它能把雪源變綠、乾涸潤甜。有夢的人生才會美麗不是嗎?尤利烏斯、馬吉靠著兩扇磨盤磨亮了自己;史鐵生靠著兩個車輪,探索了生命的深層意義;李嘉誠靠著空空的雙手,撐起了廣闊的事業天空……那麼多牽魂掛魄的召喚,那多麼不到黃河不死心的追逐,不都是因夢而讓平靜的生命湖水漣漪重重嗎?

曾經上體育課是測驗長跑,從來沒有經驗的我害怕了,可我最終還是跑完了全程,即使我沒有站在第一名的位置上,起碼我跑贏了自己。至少在起跑線上,我的夢就是跑道的另一頭,我的心與夢拴在了一起。我的夢與腳緊緊相連,將我牽到了夢的終點線……

人生如同禮花,都需要向上騰飛的決心和恒心。正如英國詩人莎士比亞所說的那樣:“一件事情,一旦著手,不達目的,決不罷手。”這句話再次顯示了堅持不懈的意志是多麼重要,它蘊藏著的動力將是無窮無盡的。它激發著一個人將要著手一件事時,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要一辦到底,絕不半途而廢。這樣,我們才可以像綻放著的禮花一樣,迅速沖頂,最後獲得成功。

故鄉讀後感200字(一)

人生的旅途中,我們總會遇到一些苦難。所以當我們面對它時懷著一顆怎樣的心就顯得異常重要了。也許在苦難面前,我們無從下手,沒有人告訴你該怎樣去面對,怎樣去解決,你找不到辦法就像你在前行時找不到地上的路一樣,可是希望是本無所謂有,本無所謂無的;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問題是我們所面對的,但解決問題的方法卻是需要我們自己去開拓的。所以我們可以在希望的盡頭找到希望,在路的盡頭踩出新的路。


故鄉讀後感200字(二)

《故鄉》中那個見什麼人說什麼話的“豆腐西施”,還有和劇中主人公從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銀項圈的小英雄閏土見到老爺時歡喜而又淒涼的神情,從而體現了當時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勢力壓迫和打擊下的情形,而《藥》則更能夠淋漓盡致地表現這一點。文中兇暴殘酷的劊子手康大叔,因為小兒子小栓的癆病而拿出所有家檔去買了個人血饅頭的華老栓,和那些在茶店裡議論紛紛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為革命而被處死,最後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饅頭而犧牲的人,這一切的一切都說明了當時社會的狀況,康大叔的殘酷,卑鄙,仗勢欺人。華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們的盲從和人與人之間的勢利,夏瑜的英雄氣概但是完全脫離群眾的革命是無法成功的。


故鄉讀後感200字(三)

今天,我讀了魯迅先生的《故鄉》,這篇文章主要寫的是魯迅回到故鄉時,帶母親和侄兒宏兒到魯迅先生,工作的地方住下,在家遇到兒時玩耍過的閏土發生的事。

我的感想是;魯迅先生長時間的離開故鄉,對故鄉的很多事都不理解。但聽到兒時跟他玩耍的閏土叫他老爺時他愕然了。每一個人長時間離開家,對身邊的事物是不明白的。


故鄉讀後感200字(四)

這兩天,我讀完了《故鄉》這篇小說,這篇小說雖然不長,但很吸引我。

魯迅在這篇小說裡描寫了兩個故鄉,一個是過去的故鄉,一個是現在的故鄉。()過去的故鄉以閏土為中心,借這個充滿活力的質樸少年,寫出小時候他所神往的境地:深藍的天空中掛著一輪金黃的圓月,下面是海邊的沙地,都種著一望無際的碧綠的西瓜,其間有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項帶銀圈,手捏一柄鋼叉,向一猹盡力地刺去……描寫了兒時故鄉的情景,寫了閏土小時的活潑可愛,聰明。同時寫了“豆腐西施”的變化,魯迅把他比喻為“圓規”,都寫了他們因為生活的重壓之下,變得衰老,拘謹可悲文章也表現了當封建社會的壓力,人們為了生存而失卻了自己的靈魂的生活,因為時間的飛逝,因為生存的欲望,使他們從一個可愛,聰明的孩子變成一個衰老拘謹的人。


故鄉讀後感200字(五)

《故鄉》中魯迅和閏土這次的重遇,使得魯迅體會到閏土的改變,因為窮苦使他先前的紫色的圓臉,已經變作灰黃,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皺紋。這是當時的窮苦人民生活條件之苦,使他們的心態出現了異樣,有了地位辨別、變成俗氣的人。在窮苦壓力大的情況下,在這裡閏土已經失去了從前的純真和浪漫,變成一個可憐的呆板的人。從前的面貌已經逝去,從健康變成疲憊不堪,閏土是多麼可憐,魯迅的故鄉也是多麼的疲憊衰老,從一個曾經祥和的世態變成了如此腐敗。

蠅王讀後感(一)

故事發生在想像中的第三次世界大戰,一場未來的核戰爭中,一架飛機帶著一群男孩從英國本土飛向南方疏散。飛機被擊落,孩子們乘坐的機艙落到一座世外桃源般的,荒無人煙的島上。起初這群孩子齊心協力,後來由於害怕所謂“野獸”,分裂成兩排,以崇尚本能的專制派壓倒了講究理性的民主派告終。

我覺得這是一個十分引起人們思考的一本小說。印發了人們對“人性的黑暗”的認識。首先拉爾夫應該是主角吧,從一開始被選做頭領開始他就很盡責任的開始像一個大人一樣指揮。而作為同樣很有權威性和主見的傑克和他則剛好相反。拉爾夫最關心的怎麼獲救,堅持著要升起一堆火,堅信只有火才能讓他們獲救,他還講究文明,講究衛生,理智。而傑克則是嗜血,只想著要打獵,要有肉吃。而火的重要性他卻沒有意識到。豬崽子和羅傑是分別跟在拉爾夫和傑克身邊的,他們也構成了兩個極端。豬崽子出身于下層,常發氣喘病,身胖體弱,但是他卻思想成熟,十分善良。而羅傑始終是忠實於傑克的,他幫著傑克完成他的種種雄心。其中這本書中給我印象最深也是最喜歡的是西蒙。他雖然很靦腆但是很聰明很善良。他看得到人本身的邪惡。但是孩子們卻把他叫做“瘋子”。當西蒙發現實情時不管自己在發病就爬下山想去告訴他們,而孩子們卻把他當做野獸活活打死。還有那些被稱為小傢伙的六歲上下的孩子們。其實的帕西佛爾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在這座島上,他還牢記著自己的姓名家庭地址電話號碼,但是之一切只是在文明的世界中存在,在這個沒有法律和員警保護的孤島上是完全沒有作用的。小說的最後,帕西佛爾墮落為一個連自己的名字的記不起的野蠻人。

最後的最後,大家的童心都已不復存在。多多少少他們都殺過人,他們的雙手早已不乾淨。文中貫穿全文的野獸,其實西蒙早已知道“大概野獸就是咱們自己”所有所謂想出來的野獸還是空中來的野獸都只是突出真正的野獸其實是人本身,人獸性的發作。這就是人性的黑暗。


蠅王讀後感(二)

《蠅王》(LordoftheFiles)的作者威廉戈爾丁(WilliamGolding)生於1911年英國,是1983年諾貝爾文學獎的獲得者。小說情節並不複雜,描述的是在未來的一場核戰爭中,一架載著一群被疏散的男孩的飛機被擊落,倖存的孩子落到一座美麗的珊瑚島上,最終這些來自文明社會的孩子一步步蛻變成了野蠻人。

作者經歷過二戰,殘酷的戰爭使作者深刻認識到“惡出於人猶如蜜產於蜂”,他也正是通過這部作品來闡述這一事實。全書通過對孩子們臆想出的海裡的野獸、空中的野獸的描述,反映出真正的野獸其實就來自人本身,就是人的獸性發作。書中的孩子們一開始代表的是純淨、天真,代表的是文明、理智,但是在環境的逼迫下,在臆想的“野獸”擠壓下,日趨瘋狂和野蠻,在殺害了自己的同伴後文明的防線徹底崩潰了,童真和美好喪失了。

時間進入二十一世紀,這些先賢聖哲的作品離我們漸行漸遠,可是人性的本質卻並沒有發生太大變化。我們放棄原則和操守,向臆想的“野獸”低頭,文明社會的規範有時顯得那樣蒼白無力。在故事的結尾孩子們得救了,要回歸文明社會了,主人公哭了。回歸了文明社會就得到救贖了嗎?我看未必,真正的救贖在哪兒?我說不清。


蠅王讀後感(三)

《蠅王》是一本以孩子為主角的書,但卻不是一本通常意義上的兒童文學,這是一本寫給大人看的書,荒島上的兒童世界只是現實生活中成人世界的一個縮影。故事的背景設定在遙遠的未來世界,在一場戰爭中,當疏散兒童的一架飛機途經一座荒蕪人煙的小島時,找到了襲擊。飛機墜毀了,大人們都在這次空難中不幸遇難,唯有一飛機的孩子僥倖生存。

在沒有大人的情況下,孩子們開始了在島上的冒險生活,這看似平靜的開局沒有延續。故事的一路發展出乎了所有讀者的預料,讀者被故事的情節所震驚也被故事所揭示的人性面貌而震驚。

島上的孩子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十二歲的英國海軍司令的兒子——拉夫爾,有著一頭耀眼金髮的他舉止優雅、自信樂觀。()初至荒島,半長大的他為脫離了大人的管制獲得自由而欣喜若狂,與此同時面對大批比自己小的孩子,他吹響了海螺,成為了這群孩子的領袖。延續著文明社會的秩序,孩子們以自己對於民主的理解,建立起一系列的規則秩序,開始了短暫的和平相處。

然而隨著唱詩班在傑克的帶領下一次次和野獸進行血腥地廝殺並獲得勝利之後,原本不屬於這個年紀孩子的獸性本能開始膨脹。人類千年積累下來的社會文明不禁推敲,在數次打獵之後就開始喪失,小島上的和平也在漸漸被打亂。人類千年的文明可以在瞬間崩潰,因為在它裡面,是千年不變的人性。

“海螺”和“蠅王”是文章當中兩個相對的意象。海螺能將所有的人彙集到一起。海螺被作為一種文明的象徵,出於對吹響海螺人的崇拜,拉爾夫被選為頭頭,並制定了一個規則,只有持海螺的人才能發言。也許規則在短時間內能夠得以執行的原因,不過是因為剛從文明世界出來的孩子,懲罰的恐懼還在迫使他們遵守。然而在一個陌生的環境下“蠅王”的神秘出現打破了平靜。“蠅王”即蒼蠅之王,源于希伯萊語Baalzebub,在《聖經》中“Baal”被當作“萬惡之首”,在英語中,“蠅王”是污穢物之王,也是醜惡靈魂的同義詞。蠅王似乎只是一個模糊的象徵,那麼蠅王究竟是何物?

懷著這個好奇繼續閱讀,我們發現有一個人也像我們一般在探究這個問題。他是“西蒙”。當感到恐懼的孩子們為“野獸”的事情爭論不休的時候,西蒙這個“瘦小卻挺有精神”的小孩發現了所謂“野獸大概就是我們自己”的真理,卻遭到了眾人的唾駡。為了弄清“野獸”的真相,他決定到山頂看個究竟,在中途休息時偶見被當做貢品的爬滿蒼蠅的野豬頭。神情恍惚中,西蒙仿佛看見一個碩大的蒼蠅之王對他說明了“野獸”作為人性的一部分,並預言了他會被眾人殺死的下場。到了山頂,西蒙發現大家所畏懼的“野獸”其實是一個飛行員的屍體,於是不顧虛弱的身體下山去告訴大家,卻被眾人誤認為是“野獸”而殺害。

孩子們殺死了唯一一個瞭解真相的人,西蒙之死也是真理之死。對西蒙的謀殺,是孩子們內心“惡”膨脹的必然結果,標誌著他們道德良知的毀滅。在他們看來,蛇、水中怪獸、空中來的怪獸,甚至他們追逐的野豬,都是“野獸”,他們甚至把已經變得邪惡了的目光投射到西蒙身上,把他也看作是野獸,所以他們毫不顧忌地將西蒙殺死而不感到任何良心的不安。人性的墮落和獨立人格的喪失使這群孩子經受了最為深重的打擊,野獸“的預言得到了證明。接下去的發展就更像是一部恐怖電影。暴力猶如細菌傳染一般在孩子們間蔓延。

隨著打獵的進行,傑克帶領獵人們跳舞並重複單調的歌詞、無法停止的狂歡、西蒙被殺後孩子們集體的舞蹈,都像是宗教早期的萌生。人在無法改變的環境中,產生本能的恐懼,從而祈求通過對動物以及未知事物的崇拜來祈求自身的平安。

哲學家告訴我們,人性在本來不可分的意義上統合以下三重屬性。即:人性第一層:生物性,偏於惡;人性第二層:社會性,善惡兼而有之;人性第三層:精神性,偏於善。這篇小說也被很多讀者認為是在崇尚”性本惡“的理論,開始在我看來不過是告訴人們適者生存的規則罷了。打獵、吃肉不過是人們生存下去的一種本能追求。

在一個更黑暗的時期到來之前,拉爾夫終於還是盼來了救援的船隻。”文明“終於的再次到來無疑是對小島上”野蠻“文化的一次衝擊,”希望“再次降臨。文明的進化亦或是退化,也許只是根據環境相對而言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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