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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問題,說清楚加班工資那些事兒

9個問題,說清楚加班工資那些事兒

1、你加班加點過嗎?

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的(即加點),應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部安排補休的,

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2、加班工資的計算公式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x天數x300%

法定節假日小時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8x小時數x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x天數x200%

休息日小時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8x小時數x200%

平時延時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8x小時數x150%

3、調休可以代替加班工資嗎?

針對通常情況而言,只有休息日(一般是週六日)的加班才是可以安排調休的,如果不能補休,就得給加班工資,延長時間的加班與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依然應當支付加班工資。

4、用人單位能要求員工無限制加班嗎?

不能!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遲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5、用人單位能強迫員工加班嗎?

不能!用人單位違法安排職工加班加點,必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其警告、責令改正、罰款等行政處罰。用人單位未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按每名勞動者每延長工作時間1小時罰款100元以下的標準處罰。

用人單位未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給予警告,

責令改正,並可按每名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1小時罰款100元以下的標準處罰。此外,超過加班加點和違法要求女職工加班加點,如要求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等情況也是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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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何情況下都能拒絕加班嗎?

不是!為公眾利益的需要,勞動法明確規定,單位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延長工作時間可不受相關限制。不可抗力因素: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等,需要緊急處理;公眾利益需要:生產設備、交通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必須及時搶修的;設備檢修保養: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檢修、保養設備;國防緊急任務: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畫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等。

7、雙休日出差能算加班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勞動者提供了勞動,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如果勞動者並未提供勞動,

而是處於休息狀態,該雙休日不算加班。值得注意的是,出差往返佔用雙休日的,也應計入加班時間。

8、出差補助能取代加班工資嗎?

不能!出差補助,一般指單位員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費標準、市內交通費標準、伙食補貼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補助,其性質是經濟補償。加班工資的性質則是工資報酬。當工作任務需要勞動者在雙休日出差時完成,用人單位既要給予經濟補償,也要支付加班工資。

9、如何追討加班費?

對於加班事項的舉證,可以從加班前、加班中、加班後3個時間節點入手,搜集和保留證據;

加班前:比如單位領導用QQ通知加班,在內網上公佈加班人員名單,單位張貼書面加班通知,寫有作息時間的規章制度、考勤制度等,

都可以截屏、拍照或複製留存。

加班中:保留交接班記錄、領取材料記錄、工作流程記錄;注意記錄自己所做的工作內容,講開會時間、地點、參加人數等一一記錄。

加班後:勞動者要爭取有同事出庭作證;要保留加班後向單位報銷計程車費用及報銷理由的影本,以及主張加班費時的錄音、QQ聊天記錄等視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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