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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張曼玉的故事,張曼玉教會我們的六件事

作為歌手,張曼玉教會我們的六件事

作者:Juno

張曼玉是一個演員,她演的《青蛇》、《甜蜜蜜》、《花樣年華》看了無數遍,可是真正讓我喜歡上她的,

卻是作為一個歌手的她。作為一個歌手,在音樂節上走音卻理直氣壯地說不喜歡的人可以不用聽,說她演戲演了20次還是被人說是花瓶,唱歌也請大家給她20次機會。

那一刻,我愛上了這個永遠20歲般勇敢灑脫的女子。而作為歌手,她教會了我們關於人生的六件事。

NO.1 你不放下行李,如何說走就走?

“拍八十部戲和一百部戲沒什麼區別。如果我不停地拍戲,一直拍到六十歲,可能大家會覺得我是個好演員,但對我自己而言,我是一個空白的人,只是一個片場公主,最攝影棚外的世界一無所知”

很多人都無法放棄自己已有的成就,最後那些引以為豪的成就反而成了捆綁住自己手腳的繩索,因為放不下,又沒辦法負重前行。

“如果我演戲演到死,那麼我最多就是一個人生,但如果我也做音樂,做剪輯,那我的人生就變成三個了”

所以張曼玉是勇敢的,放下十幾年在演藝圈的努力奮鬥得成果,拋下演員的身份,和新開啟的夢想遠走高飛。

NO.2 喜歡就去嘗試,不要考慮結果,你不做永遠不知道喜不喜歡適不適合。

2014年張曼玉出現在草莓音樂節,她穿著一身黑,自信地站在舞臺中央,當《甜蜜蜜》的音樂響起,她拿著話筒,低沉喑啞的嗓音隨著旋律撩動。

據說當時的歌迷好多人因為受不了她的歌聲而紛紛離場,一位觀眾在朋友圈寫下這樣一句話:張曼玉在努力演著一個歌手,但是唱歌這件事,不是努力就有成果的。

難道因為不擅長就不能夠嘗試麼?難道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是因為有什麼成果才做的麼?

喜歡一樣事情就是單純的喜歡,像她說的“我不會強求自己一定要得到什麼,達到什麼地步”,抱著喜歡的初心去嘗試任何一切感興趣的事物,即便做得不好,至少也經歷了,嘗試過了,如果人生做什麼事都要有目的都要達成什麼目標,那會不會太無趣了些?

NO.3 就算別人否定你,你也不要否定自己。

“我演戲演了20次還會被人說成花瓶,我唱歌也希望大家給我20次機會”

不因為別人的否定而輕易否定的自己,因為人生是你自己的,別人的意見並沒有那麼重要,不是他們說你不行,你就一定不行。

草莓音樂節現場,陣風8級。音樂節主舞臺的篷布被撕開第一道口子時,張曼玉的第三首歌《Stay》剛剛開始,

當主舞臺頂篷被狂風扯開第二道口子,摩登天空的某位工作人員再也坐不住,他一個箭步上臺,奔到依舊沉浸于演唱中的張曼玉身旁,試圖把她從舞臺中央拉走。“抱歉,工作人員說篷子有危險,讓我停止,我站在旁邊唱行嗎?”張曼玉用生硬的普通話向台下的歌迷喊話,現場一片歡呼。不到五秒鐘,堅持唱了兩句的張曼玉還是被工作人員拉下舞臺。

“要是因為被罵而說算了而放棄,這樣多年來的夢想算什麼?”

所以就算一百個人說你不行,你也要相信自己可以,如果因為嘗試一次失敗就放棄,那麼你怎麼知道嘗試第二次、第三次不會成功?

NO.4 live the moment(活在當下)

“我也常常改變我的想法,但是想法多也沒關係,想法多也是希望,能帶來excitement,就是最後沒做或者做但沒成功都沒不用在意,因為有了這種excitement,每天早晨醒來都是一件快樂的事。”

享受活在當下的快樂,即便經歷了十次失敗的戀情,也依然義無反顧追求愛情。

未來和過去統統不重要,現在,此時此刻才重要,現在想做什麼就馬上去做。

NO.5 只要你想,什麼時候開始都不算晚

“做導演六十歲都不晚,我現在還想做一些別的事情,多積累一點人生經驗。”

她像一個迫不及待跑去外面冒險的小女孩,永遠對事物充滿新奇的幻想和嘗試。

作為一個歌手,張曼玉四十多歲才出道,作為一個導演,或許得等到60多歲,可是即便六十多歲也不晚,只要你想開始,什麼時機都是好時機,沒有太早太晚,只要你想開始,就是剛剛好。

NO.6 每個年齡都是最好的年齡,誰說五十歲就不能青春永駐。

“我今年是四十九歲六個月,不是五十多歲。”

她像小女孩一樣和說她五十多歲的人較著真。你看她在舞臺上隨著音樂盡情擺動腰肢,看她在鏡頭面前不顧形象大笑,哪裡是五十歲的人該有的樣子,可是誰說五十歲就必須端莊典雅?誰規定五十歲就不能瘋瘋鬧鬧,做自己想做的事,開始自己還未開始的夢想?

“如果我終將五十歲,那麼我希望我的人生也像張曼玉一樣熱烈精彩” 

可是誰說五十歲就必須端莊典雅?誰規定五十歲就不能瘋瘋鬧鬧,做自己想做的事,開始自己還未開始的夢想?

“如果我終將五十歲,那麼我希望我的人生也像張曼玉一樣熱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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