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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養了個死要面子的“家庭婦男”


我的家教比較嚴,從中學到大學,身邊一直不缺追求的男生,但是都很單純,最多羞羞答答地一起吃頓飯,走在去飯館的路上兩人還要一前一後隔著一米來遠的距離,怕被熟人看到說閒話,就這樣到大四了還沒有一個正式的。阿輝是是我畢業前在一次老鄉聚會上認識的,是同寢室女孩的老鄉,長得瘦瘦小小其貌不揚,但是很會哄女孩子,半個月後,我就成了她的
畢業後我因為父母的關係,進了當地一家很大的國營企業,收入較豐厚,他學的是國際貿易專業,沒有找到對口的工作,就在一家小公司當業務員,
月收入1500元左右。我那時受瓊瑤小說影響比較深,一直以為愛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東西,男人一旦有了女朋友馬上就會成為瓊瑤愛情小說中的男主人公,重情重義有擔當。
我很愛他,但我的瞭解到他的狀況後,把他說成是一個很有心機不學無術的人,以後不會待我好,並堅決反對我與他的交往。我六十多歲的還特意從老家坐車長途奔波趕到我工作的城市,父親以斷絕父女關係來威脅我,母親哭著以死相逼,父母的橫加干涉激起我的逆反心理,我頂住家庭的壓力,於2002年3月悄悄跟阿輝去領了結婚證,我覺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我不會看走眼,為此我倔強的老父母一直到現在都沒再讓我回過家門。

休完婚假沒幾天,有一次阿輝下班回來說因為一些報銷的事情他跟上司鬧翻了,他不想幹了,想換一家公司。這一換就差不多是四年,他再也沒有找到過一份如意的工作。他沒有什麼特別的專長,文憑也不是很好,大公司進不去,小公司又不願意進,覺得工作辛苦薪水又低,說出去沒面子會被人看不起。
失業開始的半年,他經常情緒低落感歎懷才不遇,有時開玩笑說自己一個大老爺們被女人養活很羞愧,常在我耳邊描述他規模宏大的遠景前程,我則經常給他打氣鼓勵他不用急工作慢慢找。
這樣的日子過了大半年,他還是低不成高不就工作沒有著落,脾氣卻見長,變得敏感暴躁,開始他還主動跟我提找工作的事,
後來就閉口不提,而我一提到與工作相關的話題,他就藉故發脾氣摔東西。我體諒他的心情,雖然心裡也有些不舒服,但一般不跟他爭吵,儘量在他面前不提他找工作的事,自己在單位受了些委屈也不再跟他訴說,要顧忌他的自尊心。
剛失業那會兒,他花的是自己的積蓄,不肯花我的錢,失業後跟以前的朋友也很少來往,平時不出門,在家要麼窩在沙發裡看電視要麼躺在床上睡覺,家裡的生活費和供房都是我一個人負擔。幾個月後,他說手上沒錢了,我就每月除給他買生活用品的錢和生活費外,還給他一些零花錢,一般每次三五百元。開始是我主動給他零花錢,後來就隔三叉五地說沒錢了直接找我要,有時還嫌少,
一次他說要請一個很久沒見面的老朋友吃飯,我給他了四百元,他陰著臉狠狠地甩在地上,說我是在打發叫花子。
我覺得他是長期在家閑得無聊,心理上漸漸有些扭曲,很希望他能走出家門找份工作,不期望他賺多少錢回來,也不指望他養家,只是希望他精神上有個寄託,工資只要能養活自己也就行了。但只要我一提起讓他找工作,他就發脾氣摔杯子摔碗,說我是在看不起他,是在指桑駡槐地污辱他的人格尊嚴。兩個人就這樣經常為他找工作和錢的事爭吵。
爭吵從2004年升級。老公是個很愛面子的人,虛榮心過度。特別喜歡在農村父戚面前炫耀擺闊,讓人感覺得他在城裡混得人模人樣發了大財的樣子。婚後前兩年,
我們的家成了他老家親戚朋友的中轉站和臨時居所,只要有老家來人,他父母必定打電話要我們負責接送,安排食宿還要包買車票,有到城裡臨時找不到工作的也暫住我家,走時還要“借”走幾百元不等的回家路費。老公怕人說他小氣,所有的接待工作都做得很好,對老家來人不分親疏一律打車接送,家裡房子住不下就安排住最低200元的標間。這樣的好名聲傳出去之後,老公就成了他家鄉親戚眼中很有出息的人,他也從中找到了成就感。當然,這裡所有的費用都是我在支付。因為收入比較高,付這些比較小的費用我雖然不是很高興,但因為愛他,也就沒有過於計較,儘量做到有求必應不讓他在親戚朋友面前失了面子。

在這些生活小事情中,老公看出我對錢的掌控並不是很緊,開的口也大了起來。小姑子出嫁時,婆婆打電話來說要我們送10000元的嫁妝,因為在婆婆眼裡,這個兒子是發了大財的。
老公告訴我時,我一口回絕,一半是因為他近兩年沒上班沒有收入,我一個人的收入要供房和負責家庭開銷,而且哥哥送妹妹10000元的嫁妝在農村也是很少見的。一半是氣他連自己都養不活還喜歡在鄉下親戚面前打腫臉充胖子裝闊。為了向他媽交差,他將我的原話轉述給了他媽,當然隱瞞了他沒有工作的事實。
幾天後,我出了趟差,回來發現銀行卡裡少了10000元,問他,他說他媽從老家來了,他取了10000元給他媽帶回去做妹妹的嫁妝了。我非常生氣,跟他大吵了一架,這件事不知他是怎麼告訴他的家人的,此後他家裡所有的親戚朋友都對我冷臉相對,把我當成公敵。2004年春節我值班,老公全程陪著他的老家父母哥嫂侄女在省城玩了6天,找我拿了5000元錢,臨走時又帶他們去商場買了3000多元的衣物禮品,錢不夠就給我打電話,要我過去買單。他的父母家人在我家住了6天,花了我8000元錢,臨走時卻當我不存在一樣連招呼都沒有跟我打一個。我覺得自己在他和他的家人眼裡很沒有地位,不像是個家庭成員倒更像是個提款機。我說不出來的苦惱,經常不停地為這些事跟老公爭吵,吵架時老公有時開始還會站在我的立場說他家人做得不對,哄得我高興了才罷,但下次他的老家來人,仍是如此,時間久了,越吵越累,越吵越苦惱。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爭吵成了我們婚姻生活的主題,起因多半是因為他的家人來要錢。他的父母經常打電話來說這個親戚要嫁女那個表弟要結婚,都要我們送禮,禮金最少得500元以上,我不同意,他就找碴跟我鬧彆扭。
吵多了,也疲憊了,後來除了家裡的生活費和給他一些零花錢,我不再為他的親戚朋友支付任何費用。他也更是不提找工作的事,有心情時就做做家務,大多數時間都是在家睡覺看電視,日子過得心理安得。
每天晚上下班帶著一身的疲憊回來,走進家門看到的卻是一個四肢健全腦子靈活的大男人懶散地窩在沙發上眼睛死盯著電視神情渙散,我的沮喪和失望就透心地寒涼。我相信了當初父母的眼光,也後悔婚前的任性,但一切已無可挽回
我更少跟他說話了,一個字都不想說,每次一開口就是吵,象個潑婦一樣的地數落他,因為我實在無法容忍盾到他慵懶神情而產生的惡劣情緒,無法跟他心平氣靜地說話。實在忍不住吵起來時,也都是自己吵得淚流滿面,他蒙頭呼呼大睡。
可能是在家閑得太久了,他的腦子慢慢地拐進一個死胡同,為他在家不出去工作找出一整套冠冕堂皇的理由來。一次我的媽媽打電話說老家表妹出嫁,我說打算送表妹500元錢,他一聽就不高興說送多了,我也很不高興說我送的是自己的錢,他很生氣說我這是在變著法兒羞辱他沒有工作,並說出一套讓我瞠目結舌的理論,他說婚姻法有規定,夫妻雙方婚後收入視為共同財產,你的工資和收入在法律上有一半是屬於我的財產,你要送多少禮金,必須得跟我商量經過我同意才可以,我啞口無言,想想他說的好象也有些道理,苦笑卻說不出一個字,婚姻是自己選的,這個男人也是自己選的,我又能說出什麼呢?
我一直都很喜歡小孩,可結婚三年卻不敢要孩子,同事朋友們有時開玩笑問我什麼時候生個寶寶,臉上打著哈哈在笑,心裡卻苦澀著不是滋味。現在單位實行競爭上崗,一旦懷孕生孩子,雖然不會下崗,但收入肯定會少很多。
我現在的工資剛好也只夠供房和家裡兩個人的生活用度,如果再多出一個小孩,那費用肯定是負擔不起的。到2006年4月,阿輝已經整整四年沒有工作,我不知道還要供養這個法律上應該稱為老公的男人多久,雖然我對他還有些習慣式的感情,但已經沒有了。
2005年春節我沒有回家,我老邁而倔強的父母仍然不讓他進家門,我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兩個哥哥也與父母站在同一陣線上,不接受他,看不起他說他油光水滑不是踏實人。
我是個受傳統思想影響很深的人,明知這個婚姻是場錯誤,離婚的念頭也想過無數次,卻沒有勇氣去付諸實施。以後的生活裡,如果沒有其他的變故,我的日子估計也還會象現在一樣,就這麼一天一天地挨著過下去了
跟他大吵了一架,這件事不知他是怎麼告訴他的家人的,此後他家裡所有的親戚朋友都對我冷臉相對,把我當成公敵。2004年春節我值班,老公全程陪著他的老家父母哥嫂侄女在省城玩了6天,找我拿了5000元錢,臨走時又帶他們去商場買了3000多元的衣物禮品,錢不夠就給我打電話,要我過去買單。他的父母家人在我家住了6天,花了我8000元錢,臨走時卻當我不存在一樣連招呼都沒有跟我打一個。我覺得自己在他和他的家人眼裡很沒有地位,不像是個家庭成員倒更像是個提款機。我說不出來的苦惱,經常不停地為這些事跟老公爭吵,吵架時老公有時開始還會站在我的立場說他家人做得不對,哄得我高興了才罷,但下次他的老家來人,仍是如此,時間久了,越吵越累,越吵越苦惱。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爭吵成了我們婚姻生活的主題,起因多半是因為他的家人來要錢。他的父母經常打電話來說這個親戚要嫁女那個表弟要結婚,都要我們送禮,禮金最少得500元以上,我不同意,他就找碴跟我鬧彆扭。
吵多了,也疲憊了,後來除了家裡的生活費和給他一些零花錢,我不再為他的親戚朋友支付任何費用。他也更是不提找工作的事,有心情時就做做家務,大多數時間都是在家睡覺看電視,日子過得心理安得。
每天晚上下班帶著一身的疲憊回來,走進家門看到的卻是一個四肢健全腦子靈活的大男人懶散地窩在沙發上眼睛死盯著電視神情渙散,我的沮喪和失望就透心地寒涼。我相信了當初父母的眼光,也後悔婚前的任性,但一切已無可挽回
我更少跟他說話了,一個字都不想說,每次一開口就是吵,象個潑婦一樣的地數落他,因為我實在無法容忍盾到他慵懶神情而產生的惡劣情緒,無法跟他心平氣靜地說話。實在忍不住吵起來時,也都是自己吵得淚流滿面,他蒙頭呼呼大睡。
可能是在家閑得太久了,他的腦子慢慢地拐進一個死胡同,為他在家不出去工作找出一整套冠冕堂皇的理由來。一次我的媽媽打電話說老家表妹出嫁,我說打算送表妹500元錢,他一聽就不高興說送多了,我也很不高興說我送的是自己的錢,他很生氣說我這是在變著法兒羞辱他沒有工作,並說出一套讓我瞠目結舌的理論,他說婚姻法有規定,夫妻雙方婚後收入視為共同財產,你的工資和收入在法律上有一半是屬於我的財產,你要送多少禮金,必須得跟我商量經過我同意才可以,我啞口無言,想想他說的好象也有些道理,苦笑卻說不出一個字,婚姻是自己選的,這個男人也是自己選的,我又能說出什麼呢?
我一直都很喜歡小孩,可結婚三年卻不敢要孩子,同事朋友們有時開玩笑問我什麼時候生個寶寶,臉上打著哈哈在笑,心裡卻苦澀著不是滋味。現在單位實行競爭上崗,一旦懷孕生孩子,雖然不會下崗,但收入肯定會少很多。
我現在的工資剛好也只夠供房和家裡兩個人的生活用度,如果再多出一個小孩,那費用肯定是負擔不起的。到2006年4月,阿輝已經整整四年沒有工作,我不知道還要供養這個法律上應該稱為老公的男人多久,雖然我對他還有些習慣式的感情,但已經沒有了。
2005年春節我沒有回家,我老邁而倔強的父母仍然不讓他進家門,我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兩個哥哥也與父母站在同一陣線上,不接受他,看不起他說他油光水滑不是踏實人。
我是個受傳統思想影響很深的人,明知這個婚姻是場錯誤,離婚的念頭也想過無數次,卻沒有勇氣去付諸實施。以後的生活裡,如果沒有其他的變故,我的日子估計也還會象現在一樣,就這麼一天一天地挨著過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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