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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的青春漸漸蒼老》讀後感

《當我們的青春漸漸蒼老》讀後感(一)

看完整本書,給我的感覺就是,真實,逼人的真實。

我不知道作者是懷著怎樣的心情寫下的這個故事,但是可以感同身受男主人公陳默內心的力量,沉默隱忍而又有著屬於自己的厚度,在愛情,親情,友情的選擇當中艱難的,堅韌的成長。有著自己跌失落和回憶,在他覺得自己無路可走的時候,他過去最依戀也是懷著最複雜情感的家接納了他,而這一路的回憶,成為了他成長財富當中最珍貴的寶藏。

書中的女主角比如說沈聰,林喜薇,還有幾個為了夢想而奮鬥的年輕人,

性格各異,裡面的衝突和人物之間的愛恨情仇有著一種少見的戲劇張力,看得人過癮的同時又不勝唏噓,有的時候朋友之間的情意抵不過最現實的利益算計,人物之間的命運糾纏一再的展開,已知道故事的結束。

在這麼多的兵荒馬亂和跌宕起伏結束後,是長久的沉默,有很多來不及說的話,無法表達的愛,在一起時候幾個年輕人最真實而又溫暖的情誼也隨著男主人公獨自一人回到家鄉而被畫上了句號。這本書看似是青春小說,其實是成長感悟,看似是校園職場,其實直面人生,每個畢業的學生,剛出校門的孩子,上班了一段時間的上班族在作者的筆下都有著屬於自己的心酸和選擇,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故事,

每個人又都是那樣的無奈且沉重的活著,不因為什麼,只是因為堅持。

因為這樣的堅持和骨氣,陳默才想要在吳彥尊面前冷靜的證明自己,從容不迫且看似寵辱不驚的他其實內心也有著波浪起伏的一面,因為不想輸給別人,梓雯才會用如此具有夢想煽動力的話語把幾個年輕人召集在一起,也是因為這樣的骨氣和倔強,很多女配角都有著屬於自己的性格閃光點,看到這裡仿佛看到了青春的群像,因為這群人離我們並不遙遠,也並沒有在我們眼底演繹著什麼纏綿哀婉的言情故事,所面對的和我們大多數人所面對的都一樣,最普通的生活,每日需要精打細算的生活費,不斷逼近的人生每一個階段的選擇,

年少時代的缺失和成年之後的迷茫,種種種種交織在一起,凝成了叫做青春的詠歎調。

當然,這本小說也有著這樣那樣的缺點。比如說情節過於現實而導致看完以後心情沉重太虐(囧),男主角想要表達的惆悵或者說年少的情懷鋪展的並不多,但是這些都只是無良的讀者自己的吐槽,可以忽略XD。

青春有著太多的定義,而在彭湃的這部小說裡,青春被賦予了夢想的光芒,也被染上了現實的無奈,正是因為現實的沉重,青春才會顯得無比珍貴,因為每個人都要成長,而成長過後的自己,已經無暇忙於去回顧,因為青春過後,便是歲月給每個人打上的關於時光的印記,這樣的青春,每個人只能經歷一次。

寫給青春。


《當我們的青春漸漸蒼老》讀後感(二)

給大家推薦一本書,名字叫《當我們得青春漸漸蒼老》彭湃寫,以前在看到他的某些作品我都覺得不好看,但現在至少讓我對他有所改觀,他的文字淡雅又透著成熟的理性我很喜歡 (以下摘自原文卷首) 那時的天空很藍,陽光很美,章樹很大,糖果很甜。那時的河岸邊,我們手拉嬉戲,折小小的飛機和帆船。那時的爸爸喜歡窩在沙發上聽收音機,媽媽的煎蛋芳香四溢。隔壁班的音樂老師溫柔又年青,同桌還在流著青鼻涕。那時的友誼刻在我借你的橡皮…

書本裡的夢想,未來根愛情,還躺在未蘇醒的夢裡,那時候 我們熱愛做夢,卻不說話,沒心沒肺的歡笑悲傷那麼純粹又孤芳自賞,那時候,

一切都是柔和和鏡頭下的光影美好且充滿希望,可惜時光太瘦,指縫太寬(這句I like)在後來我們加快了腳步,只因路途綿長,少年的倡狂,變成柔軟。我們不在快樂,卻更愛笑了!我們不再親密,卻擁抱得更緊。我們說著明天見,卻匆匆轉身提起自己的行理箱 以下是我讀後的感想:(這本書裡寫著每個人被現實成長,年少的選擇總在不經意間發生,用來承擔的卻是很多年的漫長歲月…

什麼是現實,什麼是社會,還滿腔熱血的紮堆在書海裡的單純稚嫩的我們,被學校大門和鑲滿玻璃碎片圍牆保護的我們,心高氣傲,覺的沒有什麼辦不到的天真的我們,懷揣著夢想,以為讀好書,就有前程似錦的我們。靠著家裡有錢的闊少爺們,

滿不在乎的揮霍著錢財和青春的他們。卻不知社會和校園的差別,現實和夢想的距離,其實出了家和學校,面對職場的我們只能在有錢人面前裝孫子被現實磨去初時的棱角和任性。跳進社會這個大染缸裡後誰又能真正倖免,能直起腰杆過得順風順水的年青姑娘,如果不是有個有前的老爹,就是有個有錢的“乾爹”社會和現實是冷血和薄情的,因為它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懷物每挪動一步都會碾碎許多東西, 有時是夢想、友情、愛情、尊嚴、自由這些空泛的美好,有時也會是房子、車子、名牌包香水些這這實實在在的東西。當一個稚嫩的少年剛從學校出來時。駐立在繁華的街頭,滿腔熱血的仰望著朝霞,接受著社會的洗禮,他開始為夢想奮鬥時,在他被現時一次次打壓後,開始懷疑夢想時,在酒精、同是天涯淪落人、少時戀人重逢之簡遇到了朋友,兄弟,戀人,便以為有他們便不會倒下堅定的往前走。


《當我們的青春漸漸蒼老》讀後感(三)

猶記得那一天我們把手中的學士帽拋向天空時的場景,那時的不舍隨著時間的流逝已然轉淡。離開校園的我們為各自的事業和人生忙碌著,空閒的時候才發現青春漸漸蒼老,也越來越遙遠。

剛拿到青春這本書時,我認真地在空白的書頁上塗抹和書寫,下定決心要讓每一頁都從空白變成圖文並茂,彙集成一本精彩的青春文集,留待白髮蒼蒼之時慢慢翻閱。

只是,這份決心漸漸被消磨得一乾二淨。書頁漸漸從多彩變成單調,從精彩變成乏味。當我日復一日地在書海中沉浮,在一場場考試中穿梭的時候,我漸漸忘記了在陽光下自由奔跑的暢快感覺了。

來到大學,我似乎再次嗅到了自由和快樂的空氣,()再次下定決心不能再辜負青春。可是,偏偏此時,我陷入了迷茫,找不到一條我想走的路。帶著這份迷茫,我渾渾噩噩地走過四年的時光。直至畢業的鐘聲響起,我才如夢初醒,匆匆忙忙地為青春寫下最後一句話就告別了青春,走向人生的下一個階段。

《何以笙簫默》讀後感(一)

《何以笙簫默》,一個關於執著與等待的故事。

淡雅清新、溫暖明亮的文字,猶如一杯午後的紅茶。讓人在嫋嫋茶香中,聽一段娓娓道來的故事。

年少的戀人,在歷經七年的誤解、分離和等待後,等來了執手偕老,相守一生的結局。童話般的美好,令人忍不住洋溢出笑意。

現實中,所有的感情都逃不過紅酒紙巾定律。將紅酒倒在一疊厚厚的紙巾上,經過層層吸納後,能抵達最後一張紙巾的紅酒一定所剩無幾。感情猶如紅酒,時間猶如紙巾,任你當時如何濃情蜜意,到最後總能讓時間消蝕得平淡無奇。我們每個人都被圈在裡面,掙扎過怨恨過妥協過無奈過,但怎樣與時間距離抗爭似乎都於事無補。可趙默笙和何以琛不一樣,他們打敗了這該死的定律,讓作惡多端的它屈膝下跪,他們以幸福相擁的姿態驕傲地宣佈著堅持的勝利。

合上書,讓我想到一句話:“如果我們之間有1000步的距離,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會朝你的方向走其餘的999步!”大學時,以琛只給了默笙一個纏他的機會,默笙就奮不顧身的朝著以琛的方向走完了剩下的路。時隔七年,同樣的劇情再次上演,只是這次角色對調,輪到以琛來走完其餘的999步。難怪古人稱情人為冤家,這真是道理中的真理。冤家路窄,狹路相逢,你進我閃,你退我攻,躲躲閃閃,虛虛實實,迂回曲折得跟太極原理一樣一脈相承。幸好曲折到最後,冤家終於琴瑟合鳴,修成正果,成了一對羨煞旁人的神仙眷侶。

我喜歡這樣的結局,溫暖而又溫馨。不過,換做我的話,不會這樣執著地等待一份虛無飄渺的感情,因為我不確定,在等待的盡頭也有一個何以琛在懷著同樣的心情向我張望。

人們總是為戀戀不忘一個舊人的癡心而感動,可現實中,放下遠比沉緬更需要決心和勇氣。相愛時,愛得徹徹底底;緣分盡了,坦然地轉身。拿得起放得下,這才是真正的豁達與大氣。

其實,生命中有很多種緣分,迎面而來的人也許註定要成為今後回憶中模糊的倒影。不是你愛得不夠認真,而是月老打盹的間歇讓眼shi迷糊了雙眼。所以才有人說,我不是不相信愛情,而是不相信自己的運氣。

感情,真的需要那麼一點點運氣。所以,如果你不確定自己可以像默笙和以琛那樣抓到萬分之一的幸運,那就聰明的選擇另一種可行之道,去成全屬於自己的幸福與永久。畢竟,生命只有一次,只有精彩而又智慧地生活,才無愧於我們無以複製的飛揚青春。


《何以笙簫默》讀後感(二)

一本《何以笙簫默》讓我魂不守舍,愛不釋手,癡癡地笑,傻傻地悲。以最快的速度看完了,卻遲遲不願走出來,依然呆在趙默笙和何以琛身邊,看趙默笙傻傻的可愛樣子,追著何以琛叫:“以琛以琛以琛……”,接著何以琛以一個不耐煩的冷眼讓她趕緊低下頭,乖乖的;看何以琛酷酷地耍酷,明明心裡喜歡得不得了,臉上一副冷得不行的樣子,對趙默笙的喜歡只表現在眼裡的那一份笑意,卻永遠支招讓趙默笙追著他跑,壞壞的傢伙!哈!

讀著這本書,覺得始終有一根線牽扯著我的心,開始有點疼,後來有點暖,有點悸動,有點甜蜜,有點幸福……這份疼痛悸動甜蜜幸福一直充溢著我的心,讓我不肯走出來,不想回到現實,就想做那不切實際的美麗的夢。這個夢從少女時代就開始做了,做到現在還做,願意一直做下去,到老……

這就是女人幻想的完美愛情吧!純潔而執著,即使分開多年依然深愛對方,即使身邊有再多的優秀的人,心裡想的還是那個人,就像刻在心上一樣。那份愛也許不是天荒地老,也許不是海枯石爛,但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沒有一絲兒別人插進來的可能。有人也許會笑,世上哪有這樣的愛情啊?是的,正是因為沒有,它成為一道遙不可及的風景,那麼美,那麼絢爛,那麼吸引人。既然現實生活如此枯燥,如此硬澀,如此冷酷,何不偷空做個甜美的夢來滋潤這本已狼狽不堪的現實呢?

顧漫用七年的時間寫成了這本《何以笙簫默》,被稱為“烏龜漫”的她真是夠慢的。但是何妨呢?“她用悠長的時間,用心血呵護,細細地修改和打磨,使得這個故事如珍珠般晶瑩潤澤,淡淡的光芒,深蘊內華,初看或許並不驚人,然而看下去卻會柔腸百結,再也無法移開視線了。”真的,我就這樣不經意間被吸引,在柔腸百轉間移不開視線了。

借用顧漫的一句話:世上美麗的情詩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這一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何以笙簫默》想表達的,就是這麼一種幸福。


《何以笙簫默》讀後感(三)

近期,電視劇《何以笙簫默》正值熱播,為了看得過癮,便找來顧漫的小說來看。

以琛,非典型向陽性生物,明明心裡想得要死,臉上還一副酷酷的樣子。仗著律師口才和默笙討論她的肖像照所有權問題,欺負默笙的龜速反應要到她的手機號碼,憑藉文小姐成功擾亂默笙的心湖,正派的何大律師原來可以狡詐到這個地步。可惜,步步為營,卻在聽到相親兩個字時亂了陣腳。默笙相親?她怎麼能,怎麼敢?何大律師二次失敗,經過了那麼多年,他還是輸給了她,一敗塗地。噙著淚花看這句話,其實,以琛沒有輸給默笙,他只是輸給了自己的愛。

默笙,她是一個沐浴在陽光中的女孩,()文中對她的身世只寥寥幾筆,但我似乎總能從她的開朗中找到一絲無奈,怯懦的屈服不是因為不堅強,而是因為疲倦了與命運的周旋,該在乎的她在乎過了,該挽回的她努力過了,但都是徒勞,於是她選擇不顧一切的逃走,帶著別人和自己的眷戀。很多人都罵她,罵她薄情,但她畢竟是個小女生而已,在發生了那麼多的變故之後,生活立刻變得沒有方向,什麼人該相信,什麼人不會變,一切仿佛又失去了它的定義變得陌生,於是她選擇到一個同樣陌生的國度,一個人總要走陌生的路,聽陌生的歌,然後才發現原來費盡心思想忘記的就那麼忘記了,是這樣的嗎?但是,她還是回來了,也許正像她所說的,她只是想……看看他而已,知道他還在,在這樣城市裡,幸福或痛苦的活著,原來她一直都放不下。

原來在生命中有那麼多放不下的風景,一直耿耿於懷,謝謝這些美麗的風景,讓我們還有等待和追逐的勇氣。

《天才在左 瘋子在右》讀後感(一)

多數書籍,都是把微小的事物放大來看,無論是情感,還是理論,可是這本書是不一樣的,他用精神病人的角度去看這個讓我們置疑的世界。

我們在人生的旅途中,總是在詢問著自己,詢問著這個世界,而我們大多數人,都循規蹈矩的接受命運給我們的一切。隨著我們的成長,我們不在詢問,而作者筆下的這些人,往往過於偏執。他們把細微的事物放大,用他們的眼光去審視這個世界。

還記得一位病人,他喜歡盯著石頭看,他覺得石頭是有生命的。也許在我們看來,冷冰冰的石頭怎麼會有生命,可是,石頭可以提供養分,可以養活植物,也許他不會消耗生命,但是我們又如何肯定他們沒有生命?

另有一位病人,他喜歡用孩子的眼光去看待這個世界,因此,他身邊的人都覺得她不正常。在作者與她交談中我們不難看出,作者不禁認為她是正常的,而且還贊同她對這個世界的看法。沒錯,孩子們不願意表達他們的想法,大人們總是用自己的觀點去定義,孩子們看到的是藍藍的天,白白的雲。但是那位“女病人”說的沒錯,他們看到的只是自己認為的有趣的東西。

我們被教育著擁有自己的思維定式,往往不敢擴展和更新自己的想法,就這樣,許多人陷入狹小的圈子裡活了一輩子。

書中的每一位精神病人都是天生的蠱惑著,就像作者說的,他們都有點像邪教教主,可以把人帶到他們所認為的世界中去。這是因為他們都對自己的觀念深信不已,並且他們希望所有人都相信他們所堅信的東西。記得有一位病人,他認為女人終究統治世界,也許他說的並不正確,可是,科學也證明女人比男人基因上的先進性。不管是真是假,他們都認定自己所認為的觀點。

不得不說,這些所謂的精神病人只是世界觀與他人不同,他們所看所想都與大多數人不相同。也許很多人不理解他們,但是他們所認為的就一定是謬誤麼?

有一個小姑娘,他可以看到天空的不同的顏色,藍色會發生好事,紅色會發生不好的事,所以她厭惡紅色。她也因為家人的不理解,變得不愛說話,更戴上了墨鏡,不去看天空的顏色。也許,這真的是她的一種與生俱來的能力,也許,這些顏色源於她的內心。可是並不能因為這個而覺得她不正常,任何人都沒有資格用自己的標準去定義一個人的正常或者非正常。反而,我倒是希望有這樣一種能力,去提前感受自己的禍福。

有一個男人,他很神奇,他認為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小說中的一部分,包括作者本身,最後她預測出了她半年後將離開療養院,他的確做到了,在作者採訪他的半年後。不得不說,他的預感很準確,也許,我們真的人生真的只是一部小說,而作者,正是我們自己。

其中,有一個故事令我很感動。那個老婦人在老伴死後,仍然覺得他還活著,並依舊照顧他的飲食起居,也許那個老人真的還在,但是只有老婦人看得見,或者,老婦人知道他不在了,但仍舊希望他還在,只是這樣的騙著自己。可是,這也是一種永遠。

婚紗在衣櫃裡早就塵封,

我們的容顏都已漸漸蒼老,

感謝你帶給我的每一天,

正事因為你,我才有勇氣說:

“永遠,永遠。”

就是這樣一本書,他沒有多麼華麗的辭藻,沒有跌宕起伏的情節,但是就是這樣一本書,讓我忍不住一口氣讀完。有時候,用精神病人的眼光去看待這個世界,我們更能去瞭解這個複雜的世界。


《天才在左 瘋子在右》讀後感(二)

天才和瘋子是個怎樣的界定?什麼是天才,什麼是瘋子?小時候也和大多數人一樣想,天才就是高智商,瘋子就是精神病,仿佛一個在天,一個在地,永遠不可能有交集。《天才在左,瘋子在右》這本書改變了很多我對這兩者的看法。

這是我看過最好看的書之一,即使是有之一,也不影響我所表達的對這本書的喜愛,好久沒遇到一本自己如此喜歡的書了。喜歡這本書,不僅因為作者輕鬆的筆調,更重要的是這本書展示了的一個自己幾乎沒有接觸過的世界,展示出來的獨特視角。

在大多數人的眼裡,瘋子都是精神病院裡,精神出了問題,神經錯亂,舉止怪異的人,簡而言之,即是腦子有病。然而看過《天才在左,瘋子在右》後,我發現瘋子不應該被這樣子定義的,他們中很多有自己的思想,頁很清楚自己在想什麼,甚至很多想法是很有科學性的,就像書中的“四維蟲子”和“時間的盡頭”等節所提到的,患者的思維是很嚴密的,所講到的量子力學也是有根有據的,講述時思路清晰嚴謹,若是在大學課堂講課,相信是很有資深教授的范兒的。但是這樣的人卻被送進了精神病院,人們把他們當成瘋子,只是因為他們的思想被絕大多數人所不能理解和接受。若是人們能寬容地對待這樣的思想,換個角度來看“瘋子們”一些天馬行空式的想法,或許他們就是坐在研究院的科學家了。

天才和瘋子有時只是時代的差別,如果在一千多年前有人整天拿電腦,太空梭什麼的來說事,人們肯定也覺得他們是瘋子,可是在今天,生活在現代社會的每一個人都不會對此有絲毫的質疑,它們都成為了現實。再如,尼采,梵古,愛因斯坦等天才都有不被大家所理解的時候。尼采是西方哲學的開創者,同時也是卓越的詩人和散文家。他最早開始批判西方現代社會,然而他的學說在他的時代卻沒有引起人們重視,這位自稱是太陽的哲學家後來還被送進了精神病院。梵古也因自己的畫風和當時的主流不同而不被大家所待見,後來也進了精神病院。天才若是生不逢時,便也成了瘋子。

天才在左,瘋子在右,理解萬歲。我想在以後的日子,即使我不懂“瘋子們”的世界,我也會尊重他們的想法,有時並不是別人的想法怪異,只是那是自己沒法達到的高度。


《天才在左 瘋子在右》讀後感(三)

今天終於讀完了,覺得這本書寫得很成功,因為我讀完最後一頁的時候,突然就想起了本書的引言--世界到底是怎樣的?

世界到底是怎樣的?我覺得思考這個問題還是需要很多勇氣的,更不說為了解答這個問題而採取的行動。作者選擇從“另類人士”的世界觀中,試圖去尋求答案。

其中,最後一篇《果凍世界》給我的印象最深。整個物質世界就像一個果凍,而裡面的小氣泡就是精神世界,還有果凍外的世界。想想,如果你所看到的,或者所感受到的一切,都是你精神產生,或者決定的,即承認即存在,不承認即不存在,這是不是很神奇?()你或許會辯駁說,很多東西並不是你想的,但它卻實實在在的發生了。我的解釋是:1. 別忘了,你的物質世界和別人是共用的,就好像你和別人同居時,共用一個廚房來做菜一樣,人不同,做出來的菜就不同,但都受到了廚房條件的限制;2. 很多事情,你雖然不願意,但潛意識裡還是妥協了,意味著你還是某種程度的接受了。那麼,我們能否讓自己的精神力量更強大呢?或許有人已經知道我想說什麼了,特異功能,對不對?先不質疑它的可能性,先想想,假設,先不考慮別人的精神作用,或這個世界只有你一個人,你隨心所欲,世界按你的想法變形。然後,考慮別人的精神作用,如果別人接受(記住,這裡的接受是真的接受,也就是如果你不接受,你的精神都會消失的,你也就沒了),那麼你特異功能表演成功了。如果別人不接受呢?特異功能就成浮雲了。所以想要擁有特異功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從物質的角度看,其實特異功能又有什麼什麼神奇呢?讓人瞭解你的想法,甚至接受你的想法,本身就是特異功能了。那麼你要讓周圍的環境按照你想的來,甚至讓世界按你想的來,改變世界,都是特異功能。這麼想,我覺得心理真的平衡多了。

他開始為夢想奮鬥時,在他被現時一次次打壓後,開始懷疑夢想時,在酒精、同是天涯淪落人、少時戀人重逢之簡遇到了朋友,兄弟,戀人,便以為有他們便不會倒下堅定的往前走。


《當我們的青春漸漸蒼老》讀後感(三)

猶記得那一天我們把手中的學士帽拋向天空時的場景,那時的不舍隨著時間的流逝已然轉淡。離開校園的我們為各自的事業和人生忙碌著,空閒的時候才發現青春漸漸蒼老,也越來越遙遠。

剛拿到青春這本書時,我認真地在空白的書頁上塗抹和書寫,下定決心要讓每一頁都從空白變成圖文並茂,彙集成一本精彩的青春文集,留待白髮蒼蒼之時慢慢翻閱。

只是,這份決心漸漸被消磨得一乾二淨。書頁漸漸從多彩變成單調,從精彩變成乏味。當我日復一日地在書海中沉浮,在一場場考試中穿梭的時候,我漸漸忘記了在陽光下自由奔跑的暢快感覺了。

來到大學,我似乎再次嗅到了自由和快樂的空氣,()再次下定決心不能再辜負青春。可是,偏偏此時,我陷入了迷茫,找不到一條我想走的路。帶著這份迷茫,我渾渾噩噩地走過四年的時光。直至畢業的鐘聲響起,我才如夢初醒,匆匆忙忙地為青春寫下最後一句話就告別了青春,走向人生的下一個階段。

《何以笙簫默》讀後感(一)

《何以笙簫默》,一個關於執著與等待的故事。

淡雅清新、溫暖明亮的文字,猶如一杯午後的紅茶。讓人在嫋嫋茶香中,聽一段娓娓道來的故事。

年少的戀人,在歷經七年的誤解、分離和等待後,等來了執手偕老,相守一生的結局。童話般的美好,令人忍不住洋溢出笑意。

現實中,所有的感情都逃不過紅酒紙巾定律。將紅酒倒在一疊厚厚的紙巾上,經過層層吸納後,能抵達最後一張紙巾的紅酒一定所剩無幾。感情猶如紅酒,時間猶如紙巾,任你當時如何濃情蜜意,到最後總能讓時間消蝕得平淡無奇。我們每個人都被圈在裡面,掙扎過怨恨過妥協過無奈過,但怎樣與時間距離抗爭似乎都於事無補。可趙默笙和何以琛不一樣,他們打敗了這該死的定律,讓作惡多端的它屈膝下跪,他們以幸福相擁的姿態驕傲地宣佈著堅持的勝利。

合上書,讓我想到一句話:“如果我們之間有1000步的距離,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會朝你的方向走其餘的999步!”大學時,以琛只給了默笙一個纏他的機會,默笙就奮不顧身的朝著以琛的方向走完了剩下的路。時隔七年,同樣的劇情再次上演,只是這次角色對調,輪到以琛來走完其餘的999步。難怪古人稱情人為冤家,這真是道理中的真理。冤家路窄,狹路相逢,你進我閃,你退我攻,躲躲閃閃,虛虛實實,迂回曲折得跟太極原理一樣一脈相承。幸好曲折到最後,冤家終於琴瑟合鳴,修成正果,成了一對羨煞旁人的神仙眷侶。

我喜歡這樣的結局,溫暖而又溫馨。不過,換做我的話,不會這樣執著地等待一份虛無飄渺的感情,因為我不確定,在等待的盡頭也有一個何以琛在懷著同樣的心情向我張望。

人們總是為戀戀不忘一個舊人的癡心而感動,可現實中,放下遠比沉緬更需要決心和勇氣。相愛時,愛得徹徹底底;緣分盡了,坦然地轉身。拿得起放得下,這才是真正的豁達與大氣。

其實,生命中有很多種緣分,迎面而來的人也許註定要成為今後回憶中模糊的倒影。不是你愛得不夠認真,而是月老打盹的間歇讓眼shi迷糊了雙眼。所以才有人說,我不是不相信愛情,而是不相信自己的運氣。

感情,真的需要那麼一點點運氣。所以,如果你不確定自己可以像默笙和以琛那樣抓到萬分之一的幸運,那就聰明的選擇另一種可行之道,去成全屬於自己的幸福與永久。畢竟,生命只有一次,只有精彩而又智慧地生活,才無愧於我們無以複製的飛揚青春。


《何以笙簫默》讀後感(二)

一本《何以笙簫默》讓我魂不守舍,愛不釋手,癡癡地笑,傻傻地悲。以最快的速度看完了,卻遲遲不願走出來,依然呆在趙默笙和何以琛身邊,看趙默笙傻傻的可愛樣子,追著何以琛叫:“以琛以琛以琛……”,接著何以琛以一個不耐煩的冷眼讓她趕緊低下頭,乖乖的;看何以琛酷酷地耍酷,明明心裡喜歡得不得了,臉上一副冷得不行的樣子,對趙默笙的喜歡只表現在眼裡的那一份笑意,卻永遠支招讓趙默笙追著他跑,壞壞的傢伙!哈!

讀著這本書,覺得始終有一根線牽扯著我的心,開始有點疼,後來有點暖,有點悸動,有點甜蜜,有點幸福……這份疼痛悸動甜蜜幸福一直充溢著我的心,讓我不肯走出來,不想回到現實,就想做那不切實際的美麗的夢。這個夢從少女時代就開始做了,做到現在還做,願意一直做下去,到老……

這就是女人幻想的完美愛情吧!純潔而執著,即使分開多年依然深愛對方,即使身邊有再多的優秀的人,心裡想的還是那個人,就像刻在心上一樣。那份愛也許不是天荒地老,也許不是海枯石爛,但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沒有一絲兒別人插進來的可能。有人也許會笑,世上哪有這樣的愛情啊?是的,正是因為沒有,它成為一道遙不可及的風景,那麼美,那麼絢爛,那麼吸引人。既然現實生活如此枯燥,如此硬澀,如此冷酷,何不偷空做個甜美的夢來滋潤這本已狼狽不堪的現實呢?

顧漫用七年的時間寫成了這本《何以笙簫默》,被稱為“烏龜漫”的她真是夠慢的。但是何妨呢?“她用悠長的時間,用心血呵護,細細地修改和打磨,使得這個故事如珍珠般晶瑩潤澤,淡淡的光芒,深蘊內華,初看或許並不驚人,然而看下去卻會柔腸百結,再也無法移開視線了。”真的,我就這樣不經意間被吸引,在柔腸百轉間移不開視線了。

借用顧漫的一句話:世上美麗的情詩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這一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何以笙簫默》想表達的,就是這麼一種幸福。


《何以笙簫默》讀後感(三)

近期,電視劇《何以笙簫默》正值熱播,為了看得過癮,便找來顧漫的小說來看。

以琛,非典型向陽性生物,明明心裡想得要死,臉上還一副酷酷的樣子。仗著律師口才和默笙討論她的肖像照所有權問題,欺負默笙的龜速反應要到她的手機號碼,憑藉文小姐成功擾亂默笙的心湖,正派的何大律師原來可以狡詐到這個地步。可惜,步步為營,卻在聽到相親兩個字時亂了陣腳。默笙相親?她怎麼能,怎麼敢?何大律師二次失敗,經過了那麼多年,他還是輸給了她,一敗塗地。噙著淚花看這句話,其實,以琛沒有輸給默笙,他只是輸給了自己的愛。

默笙,她是一個沐浴在陽光中的女孩,()文中對她的身世只寥寥幾筆,但我似乎總能從她的開朗中找到一絲無奈,怯懦的屈服不是因為不堅強,而是因為疲倦了與命運的周旋,該在乎的她在乎過了,該挽回的她努力過了,但都是徒勞,於是她選擇不顧一切的逃走,帶著別人和自己的眷戀。很多人都罵她,罵她薄情,但她畢竟是個小女生而已,在發生了那麼多的變故之後,生活立刻變得沒有方向,什麼人該相信,什麼人不會變,一切仿佛又失去了它的定義變得陌生,於是她選擇到一個同樣陌生的國度,一個人總要走陌生的路,聽陌生的歌,然後才發現原來費盡心思想忘記的就那麼忘記了,是這樣的嗎?但是,她還是回來了,也許正像她所說的,她只是想……看看他而已,知道他還在,在這樣城市裡,幸福或痛苦的活著,原來她一直都放不下。

原來在生命中有那麼多放不下的風景,一直耿耿於懷,謝謝這些美麗的風景,讓我們還有等待和追逐的勇氣。

《天才在左 瘋子在右》讀後感(一)

多數書籍,都是把微小的事物放大來看,無論是情感,還是理論,可是這本書是不一樣的,他用精神病人的角度去看這個讓我們置疑的世界。

我們在人生的旅途中,總是在詢問著自己,詢問著這個世界,而我們大多數人,都循規蹈矩的接受命運給我們的一切。隨著我們的成長,我們不在詢問,而作者筆下的這些人,往往過於偏執。他們把細微的事物放大,用他們的眼光去審視這個世界。

還記得一位病人,他喜歡盯著石頭看,他覺得石頭是有生命的。也許在我們看來,冷冰冰的石頭怎麼會有生命,可是,石頭可以提供養分,可以養活植物,也許他不會消耗生命,但是我們又如何肯定他們沒有生命?

另有一位病人,他喜歡用孩子的眼光去看待這個世界,因此,他身邊的人都覺得她不正常。在作者與她交談中我們不難看出,作者不禁認為她是正常的,而且還贊同她對這個世界的看法。沒錯,孩子們不願意表達他們的想法,大人們總是用自己的觀點去定義,孩子們看到的是藍藍的天,白白的雲。但是那位“女病人”說的沒錯,他們看到的只是自己認為的有趣的東西。

我們被教育著擁有自己的思維定式,往往不敢擴展和更新自己的想法,就這樣,許多人陷入狹小的圈子裡活了一輩子。

書中的每一位精神病人都是天生的蠱惑著,就像作者說的,他們都有點像邪教教主,可以把人帶到他們所認為的世界中去。這是因為他們都對自己的觀念深信不已,並且他們希望所有人都相信他們所堅信的東西。記得有一位病人,他認為女人終究統治世界,也許他說的並不正確,可是,科學也證明女人比男人基因上的先進性。不管是真是假,他們都認定自己所認為的觀點。

不得不說,這些所謂的精神病人只是世界觀與他人不同,他們所看所想都與大多數人不相同。也許很多人不理解他們,但是他們所認為的就一定是謬誤麼?

有一個小姑娘,他可以看到天空的不同的顏色,藍色會發生好事,紅色會發生不好的事,所以她厭惡紅色。她也因為家人的不理解,變得不愛說話,更戴上了墨鏡,不去看天空的顏色。也許,這真的是她的一種與生俱來的能力,也許,這些顏色源於她的內心。可是並不能因為這個而覺得她不正常,任何人都沒有資格用自己的標準去定義一個人的正常或者非正常。反而,我倒是希望有這樣一種能力,去提前感受自己的禍福。

有一個男人,他很神奇,他認為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小說中的一部分,包括作者本身,最後她預測出了她半年後將離開療養院,他的確做到了,在作者採訪他的半年後。不得不說,他的預感很準確,也許,我們真的人生真的只是一部小說,而作者,正是我們自己。

其中,有一個故事令我很感動。那個老婦人在老伴死後,仍然覺得他還活著,並依舊照顧他的飲食起居,也許那個老人真的還在,但是只有老婦人看得見,或者,老婦人知道他不在了,但仍舊希望他還在,只是這樣的騙著自己。可是,這也是一種永遠。

婚紗在衣櫃裡早就塵封,

我們的容顏都已漸漸蒼老,

感謝你帶給我的每一天,

正事因為你,我才有勇氣說:

“永遠,永遠。”

就是這樣一本書,他沒有多麼華麗的辭藻,沒有跌宕起伏的情節,但是就是這樣一本書,讓我忍不住一口氣讀完。有時候,用精神病人的眼光去看待這個世界,我們更能去瞭解這個複雜的世界。


《天才在左 瘋子在右》讀後感(二)

天才和瘋子是個怎樣的界定?什麼是天才,什麼是瘋子?小時候也和大多數人一樣想,天才就是高智商,瘋子就是精神病,仿佛一個在天,一個在地,永遠不可能有交集。《天才在左,瘋子在右》這本書改變了很多我對這兩者的看法。

這是我看過最好看的書之一,即使是有之一,也不影響我所表達的對這本書的喜愛,好久沒遇到一本自己如此喜歡的書了。喜歡這本書,不僅因為作者輕鬆的筆調,更重要的是這本書展示了的一個自己幾乎沒有接觸過的世界,展示出來的獨特視角。

在大多數人的眼裡,瘋子都是精神病院裡,精神出了問題,神經錯亂,舉止怪異的人,簡而言之,即是腦子有病。然而看過《天才在左,瘋子在右》後,我發現瘋子不應該被這樣子定義的,他們中很多有自己的思想,頁很清楚自己在想什麼,甚至很多想法是很有科學性的,就像書中的“四維蟲子”和“時間的盡頭”等節所提到的,患者的思維是很嚴密的,所講到的量子力學也是有根有據的,講述時思路清晰嚴謹,若是在大學課堂講課,相信是很有資深教授的范兒的。但是這樣的人卻被送進了精神病院,人們把他們當成瘋子,只是因為他們的思想被絕大多數人所不能理解和接受。若是人們能寬容地對待這樣的思想,換個角度來看“瘋子們”一些天馬行空式的想法,或許他們就是坐在研究院的科學家了。

天才和瘋子有時只是時代的差別,如果在一千多年前有人整天拿電腦,太空梭什麼的來說事,人們肯定也覺得他們是瘋子,可是在今天,生活在現代社會的每一個人都不會對此有絲毫的質疑,它們都成為了現實。再如,尼采,梵古,愛因斯坦等天才都有不被大家所理解的時候。尼采是西方哲學的開創者,同時也是卓越的詩人和散文家。他最早開始批判西方現代社會,然而他的學說在他的時代卻沒有引起人們重視,這位自稱是太陽的哲學家後來還被送進了精神病院。梵古也因自己的畫風和當時的主流不同而不被大家所待見,後來也進了精神病院。天才若是生不逢時,便也成了瘋子。

天才在左,瘋子在右,理解萬歲。我想在以後的日子,即使我不懂“瘋子們”的世界,我也會尊重他們的想法,有時並不是別人的想法怪異,只是那是自己沒法達到的高度。


《天才在左 瘋子在右》讀後感(三)

今天終於讀完了,覺得這本書寫得很成功,因為我讀完最後一頁的時候,突然就想起了本書的引言--世界到底是怎樣的?

世界到底是怎樣的?我覺得思考這個問題還是需要很多勇氣的,更不說為了解答這個問題而採取的行動。作者選擇從“另類人士”的世界觀中,試圖去尋求答案。

其中,最後一篇《果凍世界》給我的印象最深。整個物質世界就像一個果凍,而裡面的小氣泡就是精神世界,還有果凍外的世界。想想,如果你所看到的,或者所感受到的一切,都是你精神產生,或者決定的,即承認即存在,不承認即不存在,這是不是很神奇?()你或許會辯駁說,很多東西並不是你想的,但它卻實實在在的發生了。我的解釋是:1. 別忘了,你的物質世界和別人是共用的,就好像你和別人同居時,共用一個廚房來做菜一樣,人不同,做出來的菜就不同,但都受到了廚房條件的限制;2. 很多事情,你雖然不願意,但潛意識裡還是妥協了,意味著你還是某種程度的接受了。那麼,我們能否讓自己的精神力量更強大呢?或許有人已經知道我想說什麼了,特異功能,對不對?先不質疑它的可能性,先想想,假設,先不考慮別人的精神作用,或這個世界只有你一個人,你隨心所欲,世界按你的想法變形。然後,考慮別人的精神作用,如果別人接受(記住,這裡的接受是真的接受,也就是如果你不接受,你的精神都會消失的,你也就沒了),那麼你特異功能表演成功了。如果別人不接受呢?特異功能就成浮雲了。所以想要擁有特異功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從物質的角度看,其實特異功能又有什麼什麼神奇呢?讓人瞭解你的想法,甚至接受你的想法,本身就是特異功能了。那麼你要讓周圍的環境按照你想的來,甚至讓世界按你想的來,改變世界,都是特異功能。這麼想,我覺得心理真的平衡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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