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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柳先生的人生逆襲

私家車柳先生的人生逆襲

文/Jessie

我手機通訊錄裡有個特殊的稱謂:私家車柳先生。

從老家到市區有一批專門載客拉活兒的私家車,俗稱“黑的”。司機往往都是年輕人,我們稱他們“師傅”。但這個柳先生堅持不讓我們叫他師傅,而是自稱“柳先生”。

他的車也很特別。一輛10萬塊的廣本,被他擦得鋥亮,夏天還在車裡掛了窗簾和防曬墊,車內放著平安符和香水掛飾,整得有點花哨。

柳先生經常用手指關節輕叩著他的車反問我們:“你看著哪裡像‘黑的’?”

柳先生也有自己的一套,就是乘客上車後他就跟人熱絡地聊天,

當交警問起來時,一車的乘客都變成了他的朋友。“我載朋友回去,也不行嗎?”幾次順利通過後,柳先生有點得意。

柳先生今年48歲,黑黑壯壯的,家有一兒一女,一個上大學一個上高中,“兩個書包,很沉啊!”每一個坐過柳先生車的人都對他的家底瞭若指掌,比如他剛開始拉活兒的時候曾被小年輕們驅逐排擠,到了孩子快交學費的時候他如何起早貪黑地跑生意,他的房子買在哪裡首付多少房貸多少。

同樣,在柳先生的頭腦裡,也有一個記事本。他常拉的老顧客的電話號碼他幾乎會背。還有哪個人經常跑律師事務所正在鬧離婚,哪個人一大早搭他車去醫院得的是什麼病,哪個人開了茶葉店發了財。各種狗血各種八卦都在柳先生的腦海裡存著。

所以坐柳先生的車,一路上津津有味地聽八卦,樂趣頗多。

除了能聊善侃,柳先生還有一個特點,就是服務到家。柳先生多遠都會免費去接,並且在樓下一等就二三十分鐘,一句怨言都沒有,遠遠看到你他還下車開車門,幫忙提行李,做足了VIP的服務。“沒辦法,做這行的競爭也激烈,要服務好你們才會繼續坐我的車。”

我是柳先生的常客,有一次和他約好的時間他沒空去,我托他幫忙聯繫一個“同行”載我們。不過那個年輕的小夥子嫌我們居住的地方比較遠,在路上讓我們下車打的。我憋了一肚子氣,沒想到當天晚上柳先生還特意打電話來詢問情況,再三道歉,弄得我反倒不好意思了。

後來我因為工作調動,

很少再回老家了,自然也就沒再乘坐柳先生的私家車。有一天晚上突然接到柳先生的電話,電話那頭的他吞吞吐吐的,似乎猶豫了很久,繞了一圈才問,是不是他哪裡做得不好,為什麼這麼久都沒坐他的車了。我解釋了一下緣由,柳先生馬上如釋重負。“有空再坐我的車,你的小孩上幼稚園了嗎?我很久沒看到她了!”

後來有幾次聯繫他,但他因為業務繁忙,只能介紹給別人來接活兒。從別人的口中得知,柳先生儼然成了片區老大。()因為交警嚴打,“黑的”幾乎沒生意,而柳先生的活兒卻多得接不完,坐在家裡就電話響個不停。

再坐上柳先生的車,已經隔了近一年。柳先生依舊是穿著整潔的襯衫和西褲,頭髮梳得光溜溜,車擦得鋥亮。

那天下著大雨,柳先生遠遠就打著傘在社區門口等我們,一邊接過行李,一邊大聲地喊著我女兒的乳名,仿佛久未見面的老友。在車上,柳先生有點羞澀地告訴我,他的女兒畢業了,正在找工作,兒子也剛考上大學。他買了輛“豪車”,不敢開出來,怕同行嫉妒。

“現在我一天只跑兩趟,而且非常要好的老顧客我才拉,年紀大了,晚上都在家裡休息,早上也是很晚才出來。”柳先生說,走親訪友時他就開“豪車”,這輛拉活兒的車他不開。“坐在這輛車上,就想起是在賺錢謀生,心理壓力很大,輕鬆不起來。”

在那輛價值三十多萬的“豪車”上,柳先生完成了他的人生逆襲。

如果沒有一顆上進的心

文/趙星

有個網友問我,是不是所有的實習生都要從打雜開始?是不是所有的新人都要被欺負?是不是所有老闆給新人描繪的美好前景到頭來卻都是畫大餅?

一個男生曾在我手下實習了10個月,前8個月都沒什麼特別的,每天就是上班幹活兒,閑的時候跟同樣是實習生的同學玩玩,下班回學校。每次交給他的工作,他磨磨蹭蹭也都能完成,難度稍微高一點兒的,經常丟三落四或者格式不對。那時候我太忙,也沒時間多說什麼,以為他能總結經驗,結果卻一直沒什麼進展。

閒暇時,他總跟我說覺得自己沒什麼價值感,實習就是做報告、做表格,不知道還要熬多久才能做高級一點的工作?

我承認他還算是個態度認真的實習生,但職場上更看重的是能力。能力如何,體現就是工作做得好不好。

每個公司都有幾個辛苦認真的員工,他們的精神讓全公司感動,但遺憾的是,他們做出的東西只能讓人可憐。在職場上,僅僅有認真的態度是不夠的。

我問這個實習生:“你仔細看過你發給我的檔和我發給客戶的檔有什麼不同嗎?你跟我實習了這麼久,能總結出做專案的簡單流程嗎?”

實習生的工作都算不上有難度,即使稍微複雜一些的,使勁兒想想也能完成得八九不離十。埋頭苦幹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上心。比如開會的時候,有沒有仔細聽同事們的討論,有沒有找到老闆做決策的思路,而不是事不關己就趴在桌子上轉筆?當然,你可能會說,要是有那麼強的能力,早就不是實習生了。但是,如果沒有一顆上進的心,每天只是窩在心理“舒適區”裡,老闆又怎麼能對你委以重任呢?()我可以給你描繪一個美好的未來,但這未來更需要和你一起打造。如果你不思進取,別人給你的永遠只能是空頭支票。

這次談話之後,這個男生有了顯著的變化,以至於在後來的兩個月中,他進步的速度讓我刮目相看。每次做完一項工作,他都要跟在我後面追問哪裡還不夠好,然後馬上去改;平時只要同事加班,即便與他關係不大,他也會留下來一直陪著大家,看有什麼能幫忙的;他發給我的東西格式正確,字體、字型大小規範,用詞專業……這讓我時常感歎,之前8個月裡的那個人到底是不是他。

有次我給他佈置了一個需要動動腦子的活兒,他一個人默默加班到晚上11點發給我,而且做得相當出色。我能想像他在這四五個小時裡,怎樣努力地將自己的想法表述得規範又完整。那次我直接把他的郵件轉發給客戶,並且附言說,這是由實習生完成的市場分析報告,資料準確,分析得當。

後來我問過他,如此大的變化是怎麼發生的。他說:“原來我一直覺得有你在後面幫我修改,有依賴心理。我發現每次這麼想的時候,都會不自覺地懈怠。你說得對,其實每個人都應該突破讓自己舒適的區域。大家都喜歡反應快的人,如果不求上進、固步自封,我就只能永遠是實習生了。

兩個月之後,我在他的轉正協議上簽了字。

你該在一份工作上呆多久?

譯/劉進龍、汪皓

為了避免下一位雇主用懷疑的眼光審視你,你該把一份工作至少堅持做滿18個月嗎?還是不管自己在這家公司呆了多久,一有合適時機立刻辭職?

一、邁克爾·O·切齊的回答:

這取決於你從工作中學到了多少,以及這份工作對你的職業生涯有何助益。一般而言,你應該記住幾個數字:8、18、48和72。

8個月以內

這是很糟糕的,除非你能找出客觀的理由(例如一場大規模的公司行為)。這表明你沒有通過6個月的評估或第一個績效週期。你最好在履歷中省略這份工作,將任何成就算入自由職業部分,或者即便包括了這份工作,也要指出這是基於具體專案的合同雇工,雖然對方提供了更多項目,但被你拒絕。沒錯,我建議你在簡歷中省略某些內容。有些東西太糟糕了,只能被拋棄,其中就包括低於8個月的工作。只要你沒有編造自己的成就,這樣的處理便不能算是欺詐和不道德的謊言。你沒有試圖誤導人們對你的看法;你在清理自己的過去,幫助面試官避免因為你經歷過的無關議題而浪費時間。

有一種例外,你在第一年受到被媒體關注的裁員事件影響。未公佈的小規模裁員(低於部門的5%)會被視為與績效有關,你應該隱瞞這樣的事實,但如果你受到眾所周知的裁員(如工廠關閉)的影響,就沒有必要感到難為情。比如,如果一份僅從事了7個月時間的工作,因為與績效無關的大規模裁員而被迫結束,你最好在簡歷中列出,沒有必要隱瞞。

18個月

這是社會公認的下限。這意味著你至少安然度過了一個評估週期——績效評估通常應該按年進行,而且公司只會對工作滿6個月的員工進行評估;這正是18個月這個數字的由來——你必須取得一定的成績,才能留在這家公司那麼長時間。如果有好的解釋,比如公司行為(並購、管理層變動等)影響了你的工作性質,或者因為家庭因素,9個月也可以接受。

如果因為某些原因工作時間不足18個月,只要你能證明自己經歷過一次績效評估,也會對求職有所幫助。(獲得過一筆獎金或在一輪裁員後留了下來,就足夠了。)儘管如此,這樣的短期工作不能太多。如果你在一份工作中(可能是無意地)“被誘騙”,工作僅8個月就離職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有五份工作均是如此,這似乎就是你的問題了。同樣,如果你每一次離職都是因為工作性質變化,憤世嫉俗的人力資源部會對你產生懷疑。(我個人倒覺得對工作的這種挑剔令人欽佩,只可惜我不是規則制定者。)如果你說自己總是被騙(因為這很常見),人力資源部門會認為,你接受那些工作的時候沒有合理預期。

除非這份工作非常糟糕,否則你應該至少將這份工作做滿15個月,跨越3個日曆年(例如10月14日至1月16日),或者做滿18個月,跨越2個日曆年。我也不喜歡這些規則,不過許多公司非常不待見前一份工作只幹了6至17個月的員工(不足6個月的工作可以不寫入簡歷),因為他們無處可逃,但這就是現實。

在其他方面相同的情況下,兩年好於18個月,三年好於兩年,四年好於三年。雖然多一個月所帶來的優勢並不值得你放棄顯然更好的發展機會,但它卻意味著你很好地避免了沒有明顯好處的跳槽行為。

四年(48個月)

你可以得到在那裡工作的“全部學分”,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你表現不佳或停滯不前。成就增加,最好至少有過一次升職,是最理想的情況。如果你沒有得到過升職,你負責的項目也沒有變得更好,你的境遇尚可以接受,但在未來兩年你必須有所作為。

六年(72個月)

此時,如果你沒有得到升職或更好的專案,這份工作將開始給你帶來傷害。工作滿四年時間,除去入職後的第一年,其他三年沒有起伏,或者有平級調動,這種情形還是可以接受的。四年意味著你做好了自己的工作,給了公司充分的機會,沒有讓太多人厭煩,現在選擇繼續前進。如果你6年之後依舊沒有明顯的升職記錄,這就會讓人覺得你胸無大志,雖然你還不至於糟糕到連工作都保不住的程度,但你也只能算是平庸之輩。但如果你能不斷獲得升遷,這份工作可以做多長時間呢?答案是——沒有上限。

二、斯蒂芬·馮·伊莫霍夫的回答:

如果你真的不喜歡自己的工作,那就應該離開。就是這麼回事。試圖定義做一份工作的“最短”時間,根本是在開玩笑。

關於何時離職最合適,許多答案在試圖確立一些複雜的規則。這純粹是無稽之談。這是你的生活,你只需要按照自己的規則生活,其他人的規則與你無關。

“不滿8個月被認為非常糟糕!”

“18個月是社會公認的下限!”

“2年好於18個月,3年好於2年,4年好於3年”

別聽這些。如果一份工作不適合你,只要你想離開隨時都可以離開。要對自己的決定充滿信心。如果未來的雇主問你為什麼在2年、2個月或2天后離開之前的公司,你就告訴他們原因。

告訴他們實情。告訴他們你在尋找什麼。告訴他們為什麼之前的工作非常糟糕,你學到了什麼,為什麼新工作與之前不同。要堅強。要自信。

沒有人應該被迫在一份他們厭惡的工作上受罪,僅僅因為離職“可能是個糟糕的決定”,這份工作待遇豐厚,或者其他什麼原因。生活是一場旅行,而不是終點。如果你不喜歡這次旅程,它的意義何在?跳上另一列火車,繼續前行吧。

生命只有一次。你要對自己負責。

三、馬特·密茲凱維奇的回答:

我假設你說的是年薪80,000美元以上的科技類工作,而不是流動率明顯更高的服務行業(餐廳、零售業等)。

答案是18個月,這是最低限度,除非公司被收購/合併/進行裁員。即便如此,如果你上了裁員名單,這將是一個危險信號:一家公司不可能裁掉最有成效、最有價值的團隊成員。

如果一個人在4年內換了3份工作,這會引起CEO或招聘經理的警惕。你要麼太快變得厭煩,要麼因為績效不佳被辭退,或者因為你不夠忠誠,隨時準備跳槽,最後一點會對公司團隊文化和生產率造成極大的破壞,尤其是小型團隊。

如果你的簡歷中有一連串的短期任職,你要準備好詳細談論一下自己從中學到了什麼,如何保證自己未來不會倉促選擇下一份工作,以及從長期來看,你將如何確定一份更適合自己的工作。

每天只是窩在心理“舒適區”裡,老闆又怎麼能對你委以重任呢?()我可以給你描繪一個美好的未來,但這未來更需要和你一起打造。如果你不思進取,別人給你的永遠只能是空頭支票。

這次談話之後,這個男生有了顯著的變化,以至於在後來的兩個月中,他進步的速度讓我刮目相看。每次做完一項工作,他都要跟在我後面追問哪裡還不夠好,然後馬上去改;平時只要同事加班,即便與他關係不大,他也會留下來一直陪著大家,看有什麼能幫忙的;他發給我的東西格式正確,字體、字型大小規範,用詞專業……這讓我時常感歎,之前8個月裡的那個人到底是不是他。

有次我給他佈置了一個需要動動腦子的活兒,他一個人默默加班到晚上11點發給我,而且做得相當出色。我能想像他在這四五個小時裡,怎樣努力地將自己的想法表述得規範又完整。那次我直接把他的郵件轉發給客戶,並且附言說,這是由實習生完成的市場分析報告,資料準確,分析得當。

後來我問過他,如此大的變化是怎麼發生的。他說:“原來我一直覺得有你在後面幫我修改,有依賴心理。我發現每次這麼想的時候,都會不自覺地懈怠。你說得對,其實每個人都應該突破讓自己舒適的區域。大家都喜歡反應快的人,如果不求上進、固步自封,我就只能永遠是實習生了。

兩個月之後,我在他的轉正協議上簽了字。

你該在一份工作上呆多久?

譯/劉進龍、汪皓

為了避免下一位雇主用懷疑的眼光審視你,你該把一份工作至少堅持做滿18個月嗎?還是不管自己在這家公司呆了多久,一有合適時機立刻辭職?

一、邁克爾·O·切齊的回答:

這取決於你從工作中學到了多少,以及這份工作對你的職業生涯有何助益。一般而言,你應該記住幾個數字:8、18、48和72。

8個月以內

這是很糟糕的,除非你能找出客觀的理由(例如一場大規模的公司行為)。這表明你沒有通過6個月的評估或第一個績效週期。你最好在履歷中省略這份工作,將任何成就算入自由職業部分,或者即便包括了這份工作,也要指出這是基於具體專案的合同雇工,雖然對方提供了更多項目,但被你拒絕。沒錯,我建議你在簡歷中省略某些內容。有些東西太糟糕了,只能被拋棄,其中就包括低於8個月的工作。只要你沒有編造自己的成就,這樣的處理便不能算是欺詐和不道德的謊言。你沒有試圖誤導人們對你的看法;你在清理自己的過去,幫助面試官避免因為你經歷過的無關議題而浪費時間。

有一種例外,你在第一年受到被媒體關注的裁員事件影響。未公佈的小規模裁員(低於部門的5%)會被視為與績效有關,你應該隱瞞這樣的事實,但如果你受到眾所周知的裁員(如工廠關閉)的影響,就沒有必要感到難為情。比如,如果一份僅從事了7個月時間的工作,因為與績效無關的大規模裁員而被迫結束,你最好在簡歷中列出,沒有必要隱瞞。

18個月

這是社會公認的下限。這意味著你至少安然度過了一個評估週期——績效評估通常應該按年進行,而且公司只會對工作滿6個月的員工進行評估;這正是18個月這個數字的由來——你必須取得一定的成績,才能留在這家公司那麼長時間。如果有好的解釋,比如公司行為(並購、管理層變動等)影響了你的工作性質,或者因為家庭因素,9個月也可以接受。

如果因為某些原因工作時間不足18個月,只要你能證明自己經歷過一次績效評估,也會對求職有所幫助。(獲得過一筆獎金或在一輪裁員後留了下來,就足夠了。)儘管如此,這樣的短期工作不能太多。如果你在一份工作中(可能是無意地)“被誘騙”,工作僅8個月就離職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有五份工作均是如此,這似乎就是你的問題了。同樣,如果你每一次離職都是因為工作性質變化,憤世嫉俗的人力資源部會對你產生懷疑。(我個人倒覺得對工作的這種挑剔令人欽佩,只可惜我不是規則制定者。)如果你說自己總是被騙(因為這很常見),人力資源部門會認為,你接受那些工作的時候沒有合理預期。

除非這份工作非常糟糕,否則你應該至少將這份工作做滿15個月,跨越3個日曆年(例如10月14日至1月16日),或者做滿18個月,跨越2個日曆年。我也不喜歡這些規則,不過許多公司非常不待見前一份工作只幹了6至17個月的員工(不足6個月的工作可以不寫入簡歷),因為他們無處可逃,但這就是現實。

在其他方面相同的情況下,兩年好於18個月,三年好於兩年,四年好於三年。雖然多一個月所帶來的優勢並不值得你放棄顯然更好的發展機會,但它卻意味著你很好地避免了沒有明顯好處的跳槽行為。

四年(48個月)

你可以得到在那裡工作的“全部學分”,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你表現不佳或停滯不前。成就增加,最好至少有過一次升職,是最理想的情況。如果你沒有得到過升職,你負責的項目也沒有變得更好,你的境遇尚可以接受,但在未來兩年你必須有所作為。

六年(72個月)

此時,如果你沒有得到升職或更好的專案,這份工作將開始給你帶來傷害。工作滿四年時間,除去入職後的第一年,其他三年沒有起伏,或者有平級調動,這種情形還是可以接受的。四年意味著你做好了自己的工作,給了公司充分的機會,沒有讓太多人厭煩,現在選擇繼續前進。如果你6年之後依舊沒有明顯的升職記錄,這就會讓人覺得你胸無大志,雖然你還不至於糟糕到連工作都保不住的程度,但你也只能算是平庸之輩。但如果你能不斷獲得升遷,這份工作可以做多長時間呢?答案是——沒有上限。

二、斯蒂芬·馮·伊莫霍夫的回答:

如果你真的不喜歡自己的工作,那就應該離開。就是這麼回事。試圖定義做一份工作的“最短”時間,根本是在開玩笑。

關於何時離職最合適,許多答案在試圖確立一些複雜的規則。這純粹是無稽之談。這是你的生活,你只需要按照自己的規則生活,其他人的規則與你無關。

“不滿8個月被認為非常糟糕!”

“18個月是社會公認的下限!”

“2年好於18個月,3年好於2年,4年好於3年”

別聽這些。如果一份工作不適合你,只要你想離開隨時都可以離開。要對自己的決定充滿信心。如果未來的雇主問你為什麼在2年、2個月或2天后離開之前的公司,你就告訴他們原因。

告訴他們實情。告訴他們你在尋找什麼。告訴他們為什麼之前的工作非常糟糕,你學到了什麼,為什麼新工作與之前不同。要堅強。要自信。

沒有人應該被迫在一份他們厭惡的工作上受罪,僅僅因為離職“可能是個糟糕的決定”,這份工作待遇豐厚,或者其他什麼原因。生活是一場旅行,而不是終點。如果你不喜歡這次旅程,它的意義何在?跳上另一列火車,繼續前行吧。

生命只有一次。你要對自己負責。

三、馬特·密茲凱維奇的回答:

我假設你說的是年薪80,000美元以上的科技類工作,而不是流動率明顯更高的服務行業(餐廳、零售業等)。

答案是18個月,這是最低限度,除非公司被收購/合併/進行裁員。即便如此,如果你上了裁員名單,這將是一個危險信號:一家公司不可能裁掉最有成效、最有價值的團隊成員。

如果一個人在4年內換了3份工作,這會引起CEO或招聘經理的警惕。你要麼太快變得厭煩,要麼因為績效不佳被辭退,或者因為你不夠忠誠,隨時準備跳槽,最後一點會對公司團隊文化和生產率造成極大的破壞,尤其是小型團隊。

如果你的簡歷中有一連串的短期任職,你要準備好詳細談論一下自己從中學到了什麼,如何保證自己未來不會倉促選擇下一份工作,以及從長期來看,你將如何確定一份更適合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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