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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也咬人


女友叫王瑤,我喜歡叫她妖妖。

去年的情人節,星星還在天上,我就爬起床,直奔空港貨運站。航班正點,那兩萬枝玫瑰已等候多時。整整20個保鮮大包裝,很有些“花”多勢眾的味道,讓我不敢小覷,趕忙請它們上車回花店。

花店是父母開的,他們相繼退休後,閑得心慌,就傾盡一生積蓄,買了個臨街複式店鋪。樓下賣花,樓上睡覺,勉強也能算是住上了“花園洋房”。

玫瑰們一到,馬上就把小花店擠得滿滿當當,還有一些實在擠不進來,只好先碼在外面。老爸老媽看著這麼多的玫瑰,目光有些擔憂。我安慰說:放心吧,

聽我的沒錯。從產地批量進貨,花又好,價又低,你們想不發財都難……

老爸嘮叨:哼!要是賣不掉,你小子娶老婆時甭想我們掏一個大子兒。

我已經顧不上和他計較。我在忙著給玫瑰選美。我要把最漂亮的玫瑰送給妖妖。費了好大的勁兒,我才千挑萬選出23朵———這是妖妖的芳齡。20朵紅的,一朵粉的,一朵白的,還有一朵是黑的,紅得發紫了的那種黑。點綴上米粒大小的滿天星,絕了。我想我可以告訴妖妖,這是世上最好的玫瑰了,它們每一朵都歷經皇帝選老婆般的嚴格篩選。

果然,妖妖看見了這束玫瑰,小臉就美得比玫瑰還嬌豔。

妖妖其實是個挺溫柔的好女孩。可妖妖辦公室裡的其他女人卻不是。她們對我的玫瑰品頭論足。一個人看了花卡說:你們不是準備“五一”結婚嗎,

怎麼還情人情人的?於是妖妖把玫瑰還給我,噘嘴說:你還是送給你的情人吧。

我有點急了:你要不要,不要我可扔在地上了。

妖妖很高傲:扔吧。我一時想不開,就真扔地上了。這下子妖妖也急了,跳起來,幾腳就把玫瑰踩得稀爛。

我轉身就走,好歹咱也是個要面子的人。身後場面混亂。我有點不敢相信,一直柔情蜜意的妖妖也會“辣腳摧花”。

禍不單行,這一天的大街上,不知怎麼就冒出了那麼多賣花的小男孩小女孩,他們聯手把花店的玫瑰逼上了絕路。黃昏時分,老媽打來電話,說:你快來把那些玫瑰都弄走,我和你爸看見了堵心!

玫瑰賣出去不足2/5。

那一晚,我的房子成了花的海洋,連衛生間裡也是鮮花怒放,

可我只能在這玫瑰叢中獨自黯然傷魂。後來就想和朋友聊聊,竟然一下子就找到了個“同是天涯淪落人”的哥們兒。這老哥已婚,買一束玫瑰當街送給老婆,老婆很高興,後來又令他替她拿著。再後來他們碰上了他的一位女同事,女同事誇他手裡的玫瑰很漂亮,他出於禮貌抽出一枝送給女同事。這下子他老婆生氣了,也是有涵養的人,當時沒說,回到家裡卻和他鬧開了彆扭:憑什麼把我的玫瑰送給別的女人,還是在情人節,還當著我的面……彆扭的結果是,我打通這老哥手機的時候,他說他正在街頭流浪。

我們哥兒倆在廚房笨手笨腳,裡出外進,好不容易弄出幾個菜。還沒開喝,就有人敲門。

是妖妖。看來她是先忍不住了,

來找我講和。我心裡好高興,嘴上卻裝得挺生氣:看見了吧,這麼多的玫瑰,都是給你準備的。可你上午竟然那樣對我?

妖妖顯然是被如此眾多、如此氣派、如此規模的玫瑰給震懾住了,這會兒態度很好,低眉順眼,乖乖挨訓。

我那老哥可是個明白人,趕忙起身告辭。

等他一出門,妖妖就撲上來,吊到我脖子上,眉開眼笑搖頭晃腦,對我唱:……我早已為你種下999朵玫瑰……

我覺得我挺沒良心。我老爸老媽肯定在為玫瑰們吃掉的鈔票唉聲歎氣;我剛才這個哥們兒也許會在大街上繼續流浪;我卻和妖妖躲在玫瑰花的海洋裡,談情說愛,飲酒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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