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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書是不能用鉛筆寫的


念書的時候,大概每個女孩都會有一兩個閨中秘友,是可以讓對方看自己情書的那種。我閨中秘友的,是個才子,其洋洋灑灑寫給女友的,文采斐然,深情款款,屢屢讓我羡慕———他們,好幸福啊!


那時候,是沒有現在的電子郵件的,連家裡擁有電話的人家都少。寫信是最隆重的情感交流方式,哪怕是一個班朝夕相處的同學,也常常會相互寫信。於是,比賽著收信,收厚厚的信,就成了戀愛中女孩子的榮耀。而我的女友,在這方面,向來是可以傲人的。


但才子有個習慣,情書是用鉛筆寫的。我的女友也曾經為此質疑過,

才子說,習慣而已。才子自然是可以有一些獨特的習慣的,何況這習慣一點兒也不影響女友讀情書和把情書展示給朋友看時的與滿足。所以,才子的這個習慣很快就被忽略了。


經過了不長的一段美好時光,又經歷了不長不短的一段痛苦時光,女友和才子的如同那個年齡發展起來的多數一樣,畫上了句號。那晚,才子用他一貫的溫柔語調告訴我的女友:寶貝兒,以後要自己照顧好自己,請原諒我的離開。


當時,我感同身受一般,痛駡才子的虛偽負心。女友淚流滿面,手裡一直握著一封厚厚的情書———還是才子獨特的鉛筆情書,只是,是寫給另一個女孩的。


時間是個冷漠無情的傢伙。多年以後,女友的愛恨情仇在當事人身上已成為過往青春裡的一個美好回憶,

我自然更沒必要還記恨才子。於是,一個午後,才子和我以老同學的名義坐在了咖啡館裡。


談到從前,才子說了一句經典的話:情書就是適合用鉛筆來寫的,在所有的筆跡中,鉛筆保存時間最短,正好適合短暫的愛情。等已經消失之後,的見證還保存完好,就會成為一個笑話。


我那時正處在戀愛中患得患失的階段,想付出又怕受傷害。才子的點撥讓我以為找到了真理:任何時候,都不能把證據留在別人手裡,而要想隨時全身而退,更重要的是,不能把心留在別人手裡。


實踐了這個真理,我像個員警一般分分秒秒監督自己的感情,努力做到心如止水。很快,男友不經意的忽略再不那麼令我傷心了,

可我卻發現了另外一個煩惱,就像節食的人得了厭食症,收縮和自保的策略使我的愛情成了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直到我遇到梅。


梅在我看來是個瘋狂的女子,幾次的戀愛都全心付出,傷痕累累之後,還有勇氣再次敞開心靈。我禁不住用我的原則忠告梅。可梅說,如果你付出,可能會被傷害,但如果你不在愛著,怎麼會知道什麼是幸福!


梅的話讓我醍醐灌頂。是啊,如果沒有愛,又怎麼會有擁有時的狂喜。付出永遠比得到更幸福,這其實一點兒也不高尚,只是一個簡單的道理。得到的東西也許是別人的饋贈,但讓你傾心付出的,一定是你最喜歡的。而一個人在這一生之中,如果從來都不曾投入地愛過什麼,

那該是怎樣一個失敗無聊的人生啊!


原來情書是不能用鉛筆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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