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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不喜歡自己 還不如不喜歡他

愛有什麼用,愛會讓一切變得更美好。如果愛一個人會讓你變得痛苦,變得多疑又敏感,那還不如不愛。

淑美背著男友劈腿兩周,

決定分手。戀愛了四年的男友發了瘋似的挽留,但是她心意已決,說什麼都沒有用了。男友變成前男友。前男友很不能接受,他不明白,為什麼戀愛了四年都抵不過兩周的火熱。朋友都說她心狠。她說她自己也覺得心狠,但是,她感覺自己做的是對的。戀愛四年,相互陪伴的點滴她絕不會忘,他對她來說,已經像親人一樣。只是,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她不敢相信她在別人的眼裡可以這麼美好。前男友總是說她土,說她不漂亮,沒見過世面,沒眼光。一起逛街時看到美女,還會拿她做對比。她變得很自卑,甚至有種“除了他,不會有人看上我”的想法。而插足她感情的男生,讓她看到了不一樣的自己。他會誇她溫柔,眼睛好看,腿又長又直,
也會誠懇地說她駝背不好看,穿衣服不好看,但是他說話的方式卻會讓她感到快樂。他還說,要幫她變得更美,她可以變得更美。雖然現在他已經是她的女神,但他會讓她成為別人心中的女神。所以淑美在他身上看到的,是希望。她說,就算到最後她發現他是個騙子,她也不想回到前男友的身邊,不想變回過去的自己。

我認為淑美的決定,是對的。如果你愛上一個人,卻讓自己的世界變得糟糕,那何必還要愛呢。人永遠都不要忘記這世界上還有其他人,在他們眼中,你會看到不一樣的世界。

在我還是一個敏感的小女生的時候,我就喜歡上了一個非常優秀的男生。可他給我的感覺,就是無論我怎麼努力,都趕不上他。我來自邊境的山區,

十幾年寒窗苦讀,來到他的城市讀書,遇到他的第一眼,就被他深深的吸引了,1米82的瘦高個,帥氣的臉,連說話的方式都讓我著迷。我們是認識的,有活動也會一起去,他為人很謙遜,對誰都很好,和你說話的時候,他的禮貌會讓你感到他很親切。實際上,我和他之間的距離,比我想像中的要大得多的多。

喜歡他的時候,我常為自己感到自卑。自卑到站在他面前就局促不安,說話的時候眼睛也不知道往哪看。我甚至有時侯看到他就遠遠繞路走。我嫌棄我自己太矮了,156的身高不願走在他旁邊。我覺得自己胖,要是再瘦一些定會更好看吧,所以我開始少吃飯,沒事就去跑步。可那時,我還是覺得一點用都沒有。我還嫌棄自己窮,

要是家裡有錢就好了,至少會有點底氣。大一有一次活動,需要跑校外,因為離學校比較遠,可能在門禁前趕不回來,大家都犯了愁。他淡定地說:“沒關係,我開車去吧。”當他開著他家的寶馬車出現在我們面前時,靠助學貸款上學的我心裡五味雜陳。後來我想,要是不喜歡他,我應該就不會有這麼多惱人的情緒吧。

他膽識過人,成績優秀。大三的時候出國交換,大四到名企實習,然後回到了他爸公司上班。接著應該會CEO,贏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吧。

放棄他的那一刻,就是他出國讀書那天,我在朋友圈刷到朋友送他登機的那一刻。偷偷地哭了一個晚上之後,我發現自己永遠也不可能追隨他的腳步,那就各走各的路吧。

在他出國的那一年裡,我終於學會了自信和灑脫,也學會了好好愛自己。喜歡上他,讓我的自尊心受盡折磨,放棄他,終於讓我解脫。當然,這不是他的錯,是我的錯,自己敏感又玻璃心還喜歡上他,怪誰呢。

雖然我和淑美的故事並不一樣,但是,如果愛上一個人,卻會讓你不喜歡自己,那就放棄他吧。只有放棄他,你才能好好地愛自己,這世上,沒有什麼比愛自己更重要,只有愛自己,你才有能力去愛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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