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賤事做盡,他不愛你


>此文贈給所有執迷不悔的人。
這個年頭,有一些事情是不能解釋的。
你性☆禁☆感如舒淇,純潔如處子,有錢如比爾,漂亮如天使,才情橫溢,溫柔賢慧,等等,等等,能用得上的形容詞,放在你身上都是非常體近。
沒錯,也就是你是美麗女人樣樣好,但他不愛你,你跳樓上吊割脈喝農藥,打廣告,請中央電視臺讓你上談心節目,午夜DJ都用你的情書配音樂煽情,網路裡全是你的天下,幫你頂貼的人都超過了網路小說第一名。
他還是不愛你。
如果你要愛的還不滿足,你唱歌,就是王菲,你要愛的走火入魔著書,還說不定可以有感而發,
有名著傳世。
他還是說你傻。
就算是人家腎不好,你割腎讓肝,他眼睛瞎了,你自殺挖眼角膜,他心臟不好,你連心都挖。
對不起,他嫌血腥。
他——依——然——不——愛——你 。
服氣了沒有,但這就是現實。
也就是人家不愛你就是不愛你,別的東西都可以拼一拼,只有這種事情,拼是沒用的。
寫這個文章是因為今天在圖書館看了一篇文章叫《天下第一小妾》,寫的就是董小宛。
董小宛不是那個電視劇裡的董貴妃,而是真人,才情過人,長的很好,當時名動一時,能在史上留名的肯定不差。
就這樣的女人,當然會愛才子,那個時候流行愛才子,就跟我們追星一樣,當才子很吃香的。
她愛上了一個才子,姓冒,兩人偶然在文學對聯詩詞聚會上遇到了。

用不通俗的比喻就是金風露玉一相逢,用通俗的比喻就是乾柴遇烈火。
微風,涼月,美酒,曖昧,才子,佳子,不出事才是鬼事。
但是,冒大才子先是跟她一☆禁☆夜☆禁☆情,之後,死活不肯要人家,這董小姐就開始了愛情絕地追殺。
雜誌是這樣寫的,說董小姐追到某城市的碼頭,招遇了索馬里海盜,被洗劫一空,她為了不打擾冒大才子考功名,餓了兩天,等人家功名都搞定了才出現。
然後呢,那個大才子還是不肯,她就絕食,不吃不喝把自己冷死在雨裡,當然文壇老大一個姓錢的,就是某名妓有非常關係的大才子看不下去了,發了話,冒大才子才把她收為小妾。
董小姐做了小妾後,據說是,老公吃飯,她站著看,在公婆和大奶面前,就差把自己貶到土裡去的,
大氣也不敢放,這也就算了,人家一天織一匹布,她還要為了給老公創經濟效益,織十匹,而且都精美得不得了。
相夫教子,溫柔大方,從來不用老公錢,還倒給老公錢。
你猜這樣的下場是什麼,她老公就愛她了。
那是言情小說,我們說的是事實。
真相是,冒家兩次出門逃難,她老公當場就想把她踢下車,每回都想把她丟在兵荒馬亂裡給折騰死算了,是她公婆看不下去,非要帶上她,畢竟路上也是要吃飯的,也要個能幹的人當丫環用是不是。
可怕的是,董小姐知道老公要拋棄她,還滿臉微笑(她不是寫恐怖小說的,她要是寫恐怖小說的,第二天,全家就可以吃上人肉包子了。)的說:“沒關係,你幸福,我,你快樂,我送死。”
這個天下第一小妾,
最後如何了,二十九歲的時候活生生的累死了,那男人到死,也不愛她。
別以為這就是明朝那點小事兒,放眼望去,現在很多女人都有這個潛質啊。
人家不愛,還非要追著哄著捧著寵著那個男人,男人皺一下眉,刀山火海,指哪打哪,這種女人就是可以隨時在上戰場的時候,用在前面做肉盾用的,為喜歡的男人所謂是賤事做盡。
賤事做盡又如何,他不愛你。
男人又會如何?本著送上門都是便宜貨的原則,跳到掌心裡的東西,能好到哪裡去,要不是費力氣去追,如何會懂得珍惜,就算是母狗,搶來的也比送上門的女人強。
千萬不要有言情情懷,以為那個男人會對你這種貢獻有一點感動,操,就算是有,看快女還會感動的投票,
感動算什麼屁事,值錢的話,男人可以批發幾億。
經常有雜誌裡寫,一個女人堅持發短信喊一個男人起床,喊了幾年,那個男人,就視她為真愛。
怎麼可能?神經病,現實中你喊喊試試,很快人家女人就打電話來說:“你為什麼給我老公發?”
生活永遠比小說精彩。
不愛你就是不愛你,對你不感興趣,對你完全沒有牽掛,對你就是如同對一個大白菜,還是水煮大白菜,吃不吃都無所謂,因為不喜歡你,所以,對不起沒辦法,你賤事做盡,我還是不愛你的,對我再好也沒用。
女人又能怎麼辦?你就是把自己一條條的撕了,化成了灰,都沒有一點辦法,你就是把他給砍成肉泥,吃到肚裡,也沒辦法,你就是把這個地球炸了,宇宙平了,也沒辦法。

沒辦法,就是沒辦法,但至少還是先明白這個事實吧!然後再痛痛快快的哭一場。
哭完了,你可以選擇繼續犯賤,也可以選擇讓別人為你犯賤,就看你想怎麼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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