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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崗後竟需要老婆賺錢養我

這年頭,讓老婆養著的男人是窩囊廢。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也沒有想到,自己這麼快就成為了無業遊民。如果,我願意和那些鳥人狼狽為奸——相信,

現在我已升為副經理。怎麼可以吃裡扒外,那個張志波還振振有詞:“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沈毅你傻啊,和錢過不去?”

人家怎麼玩,都是人家的事。沒被老闆發現,也算他們走了狗屎運。關鍵是:他們竟然設個陷阱讓我跳!結果不言而喻,逼我合作或逼我離開。別人是賊喊捉賊,老闆覺得我的解釋是在掩飾。於是,我瀟瀟灑灑的辭職。張若琳還蒙在鼓裡,做好美味飯菜等我回家。還以為,我加班夜歸。

新婚三個月,我們還計畫明年要個孩子。這下,沒了我的收入這個家怎麼辦?之前的積蓄,全花在首期以及裝修上面。還美美的打算著,一個月幾千塊不成問題。如今,我無法向張若琳交代啊。她剛剛大學畢業,就來我的公司面試。結果,再也不需要工作了——因為,她成為我的幸福女人。

常言道:男的負責賺錢養家,女的負責貌美如花。張若琳三番四次要出來工作,她說:“毅,我不能讓你一個人苦著累著。”我抱著她,親吻著她的額頭:“傻丫頭,哪裡都別去。乖乖呆在家裡,我一回來就能見到你。

”我還設法讓她知道,家對我多麼重要。“好。”如此,除卻後顧之憂。

今非昔比,一時之間找工作談何容易?我很想找熟人幫忙,可事到頭來卻讓人絕望。要麼,讓我等消息。要麼,說沒有辦法。更有甚者,笑問:“沈毅,誰啊?”高不成低不就,兩個月過去還一事無成。

張若琳好言安慰:“還有我!”我一跳而起:“不可以!”“都什麼時候了,還倔?”

接連幾晚,我都是失眠狀態。輾轉反側,還把張若琳吵醒。她在鬥氣,一直沒有理睬我。她說過,她姨媽的電腦公司需要文員。她想去幫忙,幫輕家庭負擔。我極力反對:“有沒有搞錯?”張若琳大吼:“這個家,

我也有責任的!”骨子裡的大男人細胞在不斷發酵,卻苦無解決的辦法。

老婆娶回來是要疼的,不是讓她受苦的。現在的我,又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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