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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終有好報

《詩經》中有句詩“投我以桃,報之以李”,后來演繹成成語“投桃報李”,意思是他送給我桃兒,我以李子回贈他,比喻友好往來或相互贈答。

1.受助者:投桃須報李。同事之間交往,被人幫助總是一種溫暖的事,作為受助者,不要以為別人幫自己天經地義,從而接受得心安理得。在你接受同事贈送的一個碩大香甜的桃子后,不要求你回贈一個大西瓜給他,適時適地地把自己有的、哪怕是些酸澀的李子贈給人家,總可以吧?

一個接受過別人幫助的人,往往會更愿意給予對方以同樣的幫助,這種“投桃報李”的行為一直被認為是人類特有的美德。

所以交際中,“投桃”須“報李”,即使對方給你的“桃”很大,你所能回報的“李”很小,但也不要羞于回報。

2.施助者:無李亦投桃。投桃報李并不是貨幣意義上的商品交換,而是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交往。人世間最美好的情愫在于相互之間的扶持和幫助,

而幫助的崇高境界就是不求回報。對施助者而言,如果是沖著回報才去實施幫助,就會使自己的幫助行為蒙上功利色彩。而在明知對方不能或無力回報自己以“李”的情況下,仍無怨無悔地“投桃”,這樣的幫助無疑是無私、高尚的,也正是我們所呼喚的。

同事之間交往,盡管情感的投入可能得到物質的回報,物質的投入可能得到情感的回報,現時的投入可能得不到即刻的回報,但請相信,好心終有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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