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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趣忠誠跟有趣花心作對比 你會選擇哪一個當另一半?

很多人在談戀愛的時候都會在選擇物件的時候有一定的糾結,因為不知道要選什麼樣的人比較好,因為有時候有趣的人也花心,但是忠誠的人又會很無趣,所以對於很多人來說,最難的選擇應該就是在無趣忠誠跟有趣花心中選擇一個吧!

前幾天重新去看《單身男女》,發現了一個比較戳心的問題,假如你是女主程子欣,會選無趣但忠誠建築師方啟宏還是有趣卻花心的金融才俊張申然?

張愛玲說過,“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

張申然更典型一些,他喜歡女主的單純、善良,也青睞另外一個女孩的火辣和熱情,恨不能同時擁有白月光和紅玫瑰。

電影中,程子欣一開始傾心于古天樂飾演的張申然,

他多金帥氣,閱女無數,追起女孩子來簡直像在開著外掛玩遊戲。

相遇時,他給她造成麻煩,後來他又站在對面辦公樓上用便利貼寫字安慰因失戀而失落的她。所以,單純的程子欣覺得自己運氣並不壞,告別了前任渣男,遇到了一個更好的人。

這個他,會用椅子、衣架變魔術,會送自己心儀的送禮物,用她選擇的傢俱。不過,她不知道的是,這份關注並非只給了自己。所以,當她得知張申然跟另外的女人一度春風後,憤恨不已,直接稱他為賤男,並迅速離開對方。大概就像三毛說過的,如果你給了我的,同樣給了別人,那我寧願不要。

更早一些時,她還遇到了“火星男”,對方低調、專一、有涵養。他外表沒張申然華麗,對方是筆挺的西裝,而他前期一直穿一件看不出什麼時候買的舊夾克,拎著一個塑膠袋的樣子更是顯得很沒檔次。

女主一開始並沒有喜歡上她,只是處於善意幫助了他。電影結束時,程子欣選擇了火星男,決定跟他訂婚。吳彥祖飾演的方啟宏也談不上真正的無趣,

只是相對張申然而言罷了。

現實生活中,可能更多情況下,普通人的日常才更無趣,柴米油鹽、吃飯晚安。但可以看得出來,女孩子面對抉擇的時候,更願意相信日久生情,不願意賭上一輩子測試有“前科”的賤男。

電影多少有些不真實,那歷史上發生過的故事多少有點警示的意味。

著有《安蒂亞娜》的女作家喬治·桑,是個充滿故事的女人。她在厭倦了公爵夫人的身份後,立刻帶著孩子跑去巴黎,過上了無拘無束、隨心自我的日子。她抽雪茄、飲烈酒、騎駿馬,喜歡女扮男裝的她有許多情人。但我想說的正是跟她交往過密的男友們,比如詩人繆塞、作曲家蕭邦。這兩個人都在歷史上留下了作品,也都屬於有趣的人,

然而,他們的愛情到最後還是不可避免地分手了。

針對喬治·桑的情況,感覺可以用李碧華《青蛇》裡的句子來總結,她說:“每個女人,也希望她生命中有兩個男人:許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盡千方百計博他偶一歡心的金漆神像,生世位候他稍假詞色,仰之彌高;許仙是依依挽手,細細畫眉的美少年,給你講最好聽的話語來熨帖心靈。——但只因到手了,他沒一句話說得准,沒一個動作硬朗。萬一法海肯臣眼呢,又嫌他剛強怠慢,不解溫柔,枉費心機。”

說到底,一個人的有趣有限,另一個人對有趣的敏感度會隨著接觸而降低。在真正的關係裡,能夠長期相處的根源不在於雙方是否有情調,而在於共同話題、心性和追求。

蕭邦充滿才華,給喬治·桑創作過曲子,兩個人的故事還曾拍成過電影,包括《愛的渴望》和《春光奏鳴曲》。

不過,後來她說蕭邦性格有問題,似乎以他為原型寫過一個故事,書中男主有才但善妒,這也成了兩個人矛盾的爆發點。哪怕是後來,兩人分手後,蕭邦的身體每況愈下,在臨終前都想要再見對方一面,可喬治桑只是派了自己的僕人去慰問對方。

生活遠比小說要複雜、真實、殘酷。兩個人都認真愛過,也有過非常美好的經歷。但也可以看出來,有趣的人也不一定能走到最後。

其實,我遇到過一些有趣的人,但他們似乎都不太適合一段長期而穩定的關係。

大多數人都太知道自己的有趣了,像中央空調一樣,冬暖夏涼,把好玩分給很多人。但愛情本質上是自私的,它需要完整、獨立,對方必須完全屬於一個人,至少他的愛得完全屬於我。有趣的男孩子多半適合做朋友,不適合做戀人。當然,也適合做前任。

他們身上有一股吸引力,能逗你開心,陪你浪漫,教你發掘生活的樂趣,但不可避免的是,這有趣可能會成為撩妹的技能,有傷害值。而我不太想被一個隻想撩妹不願付出真心的傷害。

所以,我會選擇一個專一無趣的老實人,跟他一起尋找有趣。在這個過程中,肯定會有不適的時候,但既然選擇了自己最能接受的,就得接納對方偶爾的無趣,然後學著索愛、培養。

忠誠是品質,有趣是技能,原本不在一個維度,但一定要選擇的話,我會選品質,畢竟技能是人生的選修科目,品質才是重要的必修課。

最後,說一個比較紮心的觀點,其實,如果你真的覺得對方無趣,可能是因為不夠喜歡對方。

真正陷入愛情的時候,無趣的日常澆灌了少女心,戴上喜歡的濾鏡也會變得可愛起來。就算整天說“你吃了什麼?”、“今天天氣很好”、“早點休息”這種話,都會眼裡冒星星,覺得對方體貼溫柔。

對於選擇困難戶的人來說,這樣的選擇可能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但是在很多人看來其實當你真正陷入愛情的時候,你可能就不會想這些有的沒有的東西了。因為當你真的愛對方的時候你可能只會看到對方的優點。

在臨終前都想要再見對方一面,可喬治桑只是派了自己的僕人去慰問對方。

生活遠比小說要複雜、真實、殘酷。兩個人都認真愛過,也有過非常美好的經歷。但也可以看出來,有趣的人也不一定能走到最後。

其實,我遇到過一些有趣的人,但他們似乎都不太適合一段長期而穩定的關係。

大多數人都太知道自己的有趣了,像中央空調一樣,冬暖夏涼,把好玩分給很多人。但愛情本質上是自私的,它需要完整、獨立,對方必須完全屬於一個人,至少他的愛得完全屬於我。有趣的男孩子多半適合做朋友,不適合做戀人。當然,也適合做前任。

他們身上有一股吸引力,能逗你開心,陪你浪漫,教你發掘生活的樂趣,但不可避免的是,這有趣可能會成為撩妹的技能,有傷害值。而我不太想被一個隻想撩妹不願付出真心的傷害。

所以,我會選擇一個專一無趣的老實人,跟他一起尋找有趣。在這個過程中,肯定會有不適的時候,但既然選擇了自己最能接受的,就得接納對方偶爾的無趣,然後學著索愛、培養。

忠誠是品質,有趣是技能,原本不在一個維度,但一定要選擇的話,我會選品質,畢竟技能是人生的選修科目,品質才是重要的必修課。

最後,說一個比較紮心的觀點,其實,如果你真的覺得對方無趣,可能是因為不夠喜歡對方。

真正陷入愛情的時候,無趣的日常澆灌了少女心,戴上喜歡的濾鏡也會變得可愛起來。就算整天說“你吃了什麼?”、“今天天氣很好”、“早點休息”這種話,都會眼裡冒星星,覺得對方體貼溫柔。

對於選擇困難戶的人來說,這樣的選擇可能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但是在很多人看來其實當你真正陷入愛情的時候,你可能就不會想這些有的沒有的東西了。因為當你真的愛對方的時候你可能只會看到對方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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