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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是媽寶男想離婚 在做決定前給你一些建議

老公是媽寶男,想離婚怎麼辦

一個男生變成了媽寶,最大的責任並不在這個男生,更多的是在於家庭教育。他們的家長本身有人格不太健全的傾向,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也沒有做正確的事情,乾脆就把孩子當成自己的私人物品來處理;她們的自私自大隨著孩子的長大日益膨脹,認為自己才是孩子人生的主宰者,認為其他人的利益都要為自己的孩子讓道。

他無法保護你,不願意反抗自己的母親,和愛不愛你這件事情沒什麼關係。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的孩子,他們在本來應該學習獨立和思考的年齡,

被“服從”的標籤所抑制;一個從小被剝削成長機會和嘗試獨立機會的男人,你不能指望他在你認識後,以前不會的東西瞬間就會了。簡單的說,他們20幾年裡缺失的東西太多,在短期內學不會,也學不明白。

如果你期待一個輕鬆愉快的戀愛,最好不要和一個媽寶男在一起。結婚之後發現老公處處都聽婆婆的話,就連家裡裝修都要按照婆婆的喜好來。現在和婆婆住在一起,矛盾也越來越大。都說婆媳關係難相處,老公也不向著我,還沒有孩子,要離婚嗎?

結婚後發現老公是“媽寶男”,該不該離婚

觀點1:如果事情沒鬧僵,就不要先離婚,畢竟你們有感情基礎的,現在這些矛盾是因為你婆婆介入導致。你老公應該有自己的立場,小倆口結婚了就不能再做媽寶了。你老公要明白,雖然他媽媽做的事情事事是為了他好,這個初衷沒錯,但是現在多了一個人,就要多照顧一個人的感受,兒媳婦的心情也不能忽略。但是你自己去說這些話,你老公不一定能聽得進去的,如果有協力廠商來說這些話,

會管用得多。不過人呀,都是不撞南牆不回頭的,道理誰都懂,但就是要作。我老公雖然不是媽寶,但是我也看出來了,他很護著自己家人,很敏感,生怕我有什麼小心思。哎,想到婚姻就覺得心酸。並不是真的有多少檯面上的矛盾,就是覺得心累。

觀點2:離,沒有孩子趕緊離,有了孩子你就捨不得了,我就是個很好的例子,結婚以前以為對人家好人家就會對你好!結了婚以後對待人家比對待自己的爸媽都好,天天像個老媽子的似的,家務活全包,讓人家老太婆去打麻將,結果結婚一年自己生病了,人家一家子立馬就本來面目露出來了,看病也不給錢,老公是個媽寶男,掙得錢都給他媽了,我看病都是花的自己以前打工存的錢,

有了孩子坐月子也不管,自己做了一個月的月子,髒衣服就攢了一個月,孩子也不給看,天天不是打麻將就是去縣城女兒家裡住著,自己生氣跟老公說一下,老公還不相信,就認為他媽不是那樣的人!氣都氣死了,要不是孩子早就離了!所以你沒有孩子趕緊離!

觀點3:我現在就是這樣,結婚到現在一年,結婚前的賬各種還,懷孕到生沒有伺候過一天,生孩子後就一個月子,還不管,現在有月子病,腰疼,子宮收縮不好等,30的時候因生氣回娘家住,到現在孩子快3個月了,從來沒有來看過,跟我媽吵架,孩子爸爸跟我爸媽提離婚說犯渾的話,一家人就這樣對待我和我兒子的,娘家弟妹生二胎坐月子,他們家就不說來接回去,

這婚我離定了!大家說我做的對嗎?我帶著兒子怎麼了?我做好打算一個人帶著兒子過一輩子了……

觀點4:對待媽寶,已經結婚了,儘量不離。首先,面上,第一點也是最重要的,口頭上表現得特別尊重他媽媽,他媽媽說什麼做什麼只要不涉及重大利息,

比如重男輕女把孩子打了之類的,一律口頭說好,心裡隨便怎麼想,表面上喊媽特別親,不要正面衝突。這樣的目的是為了今早收穫老公對你的心,因為媽寶基本都很孝順。其次,示弱,提現出你為了母親犧牲了很多,讓他知道你的不易都是因為愛他才忍讓,慢慢的把心轉到你身上。第三,看你婆婆人品,如果沒有十惡不赦特別惡劣,多數婆婆還是不錯的人,人品好的可以多來往,人品真不怎麼樣的,你們要今早分開過,減少婆婆干擾,多在丈夫面前說婆婆不容易,千方百計說婆婆的好,不要擔心傳不到婆婆哪兒去。第四,忍,以後有忍,沒有人十全十美。

觀點5:很多現象可能都是婆媳關係。我的情況就是這樣。老公沒主見,婆婆又刁難。婆婆總是覺得自己兒子有了媳婦忘了娘。在很多事情處理上婆婆確實太過分。在這裡我不想多說什麼。十年看婆。十年看媳。當然我們放到老公這方面。或許是很孝順。但是他的孝順未免太過。我們也是做母親的人。也會有孩子。我們的孩子或許也會那麼孝順我們。當然我覺得有時候換角度看問題。或許會有不一定的發現。這是我的個人觀點。

觀點6:最好是想辦法分開住,能不離婚儘量不要走的那一步。平時多開導開導老公,哪怕你們自己出來租房子住,花點錢可以保住婚姻還是值得的。如果老公不聽勸,太過分的聽她媽的,就一定不要要寶寶著呢,有了寶寶矛盾會更大,萬一離婚孩子對女人是致命的一擊。實在到了沒有辦法的時候,只能是一句不太好聽的話“要麼忍,要麼滾”,看你怎麼取捨了。

觀點7:我選擇了離婚,懷孕兩個月做了流產,做出決定的時候很糾結很痛苦,但是真的離婚後覺得輕鬆了。前夫一直說他還愛我,讓我回頭,但是婆婆不表態,他只能帶我外出打工,這樣的家庭,這樣的婆婆,這樣的老公,我寧可不要。

婆婆又刁難。婆婆總是覺得自己兒子有了媳婦忘了娘。在很多事情處理上婆婆確實太過分。在這裡我不想多說什麼。十年看婆。十年看媳。當然我們放到老公這方面。或許是很孝順。但是他的孝順未免太過。我們也是做母親的人。也會有孩子。我們的孩子或許也會那麼孝順我們。當然我覺得有時候換角度看問題。或許會有不一定的發現。這是我的個人觀點。

觀點6:最好是想辦法分開住,能不離婚儘量不要走的那一步。平時多開導開導老公,哪怕你們自己出來租房子住,花點錢可以保住婚姻還是值得的。如果老公不聽勸,太過分的聽她媽的,就一定不要要寶寶著呢,有了寶寶矛盾會更大,萬一離婚孩子對女人是致命的一擊。實在到了沒有辦法的時候,只能是一句不太好聽的話“要麼忍,要麼滾”,看你怎麼取捨了。

觀點7:我選擇了離婚,懷孕兩個月做了流產,做出決定的時候很糾結很痛苦,但是真的離婚後覺得輕鬆了。前夫一直說他還愛我,讓我回頭,但是婆婆不表態,他只能帶我外出打工,這樣的家庭,這樣的婆婆,這樣的老公,我寧可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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