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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什麼辦法離婚最快 快速瞭解有關離婚事宜

現如今離婚案件逐年攀升,如何才能儘快的離婚?最快速的離婚方式是什麼?很多人在面對死亡的婚姻時早已經心煩意亂,

不想在糾纏下去,儘快的離婚無疑是擺脫這種生活困境的方法,可是最快速的離婚方式又是什麼呢? 

如何才能快速的離婚? 
律師認為:一種是夫妻二人合意離婚,就是夫妻雙方有協定,協定將財產的分割,債權債務的分割、子女撫養的問題(包括孩子由誰撫養,結婚證、身份證、戶口名簿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一般情況一天就辦理完了。 
第二種方法是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或被告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離婚。你可以委託律師代寫起訴狀,拿身份證及影本一份,調解書,這樣也比較快。 
實在雙方協商不到一塊,可以讓法院判決,盡力尋找感情破裂的證據,如對方存在吸毒、賭博、有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形,
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的。如有其它感情破裂的證據法院也會判決離婚。

 

如果感情沒有真正破裂,法院判決不離婚。等六個月後,請律師再行起訴,法院一般會判離。 
律師最後提醒:其實在離婚案件中,並不是今天想離婚,明天離婚了就是好事,必須瞭解雙方的真實想法,
如果對方不想離婚,要明白對方不離婚的理由,是好面子,還是因為想報復,還是想多分財產,還是想要孩子,還是真的想珍惜這段感情,對於不同的情形我們都不能簡單的處理,法律規定讓注重調解,多給對方一次機會也是為了達到這個目的。 

同時離婚是一個過程,如果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通過協商,法院調解,判決,讓對方真正接受這個過程,現實中如果盲目的判決離婚,也會出現很多報復的案件,以及離了婚後的傷害案件,侵權案件等。 
離婚中的四忌: 
一 、太急切。沒有將財產,孩子撫養問題想清楚就離婚,盲目的放棄自己能夠爭取的財產。或沒有將財產查清楚,離婚後後知道還有其它的房產,車子,存款等,而後悔。 
二 、不溝通。沒有找親戚,律師,法官從中調解,讓對方沒有一個接受的過程,有時會造成一方傷害另一方的流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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