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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錯誤的婚姻 新婚不足三月就決定離婚

和俊傑相識還不到4個月,我們就去領了結婚證。一來是我被所謂的愛情沖昏了頭;二是覺得他長得帥氣、家境又好,生怕錯過了就再也找不到這樣條件好的人;

三是自己的年齡也老大不小了,想儘快給父母、親友們一個交代。而如此匆忙的直接後果就是:當我倆接觸時間越來越久,卻越來越發現對方根本沒有自己想像中那般美好。

2009年春暖花開的時候,雙方父母已開始籌備我和俊傑的婚事。而與他們的積極和熱烈截然相反的是:我和俊傑已經冷戰了很久,似乎隨時都會爆發戰鬥。

這時候距離我們拿證已有半年之久,彼此性格中的缺點早就暴露無遺,經常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

俊傑覺得我遠沒有想像中那麼溫柔、體貼,逐漸開始厭煩,而我則氣他前後態度變化判若兩人,越發喋喋不休。發展到後來,他有意無意就提分手的話,但礙於我倆已經拿證、已經是法定夫妻,

只好不了了之。

最讓人無法忍受的是,漸漸把我冷落的俊傑又恢復了以前花心的本性,同時和好幾個女人玩起了曖昧。

我吵過、鬧過,他卻說:“你已經有了本本做保障,還怕什麼?就算我在外面玩,也不會妨礙到你的地位。”

婚禮之後,他幾乎視我為透明

這樣的前提註定了這段婚姻會是場悲劇。記得新婚之夜,我幾個要好的姐妹一直呆在新房,打算鬧鬧洞房熱鬧一下。

可新郎俊傑一直在酒店陪他的兄弟們,其中一個姐妹打電話催他趕快回家,他竟說:“我只負責招呼我的朋友,如雲的朋友讓她自己負責。”

一句話讓我的姐妹們無趣極了,只得忿忿不平地告辭回家。那一刻,朋友們都對我充滿了同情和擔憂,

一個勁勸我想開點。

雖然已經對之後的婚姻生活做了最壞的打算,但現實還是讓我失望透頂。我本想著,就算兩人已沒有太深厚的感情,但至少應該保持著相敬如賓的禮貌和客套。

俗氣一點說,就算我得不到俊傑的心,至少應該得到他的人,得到我應有的名分和實惠。哪知竟連這些都成了奢望。

仿佛刻意報復我一般,結婚後的俊傑變本加厲,不停和別的女人傳出流言蜚語。我們那個小鎮本來就不大,那些漫天飛的謠言幾乎快要把人淹沒。

更可氣的是,他到處說我的壞話,什麼長得不好看、身材差、脾氣壞等都是他嫌棄的理由,還說若不是我尋死覓活,他壓根不會答應這門婚事。

在他看來,這段婚姻不幸福的原因全在於我,

就算他花心出軌也是有正當理由的。

我認真做了記錄,舉辦婚禮後的第一個月,俊傑有9個夜晚沒有回家。起初,我還覺得氣憤難耐,吵著鬧著要他給我一個解釋,追問他究竟幹什麼去了。

可他竟連敷衍都嫌多餘,要麼不理不睬,要麼直接一句“你管不著”噎得我半天回不過神來。眼看著他是吃了秤砣鐵了心,再不肯有一絲絲回轉,我也終於開始後悔:後悔不該賭氣結這個婚,給自己找氣受。

畢竟未來的路還有很長,我不敢想像今後的日子裡我和俊傑就得像兩個陌生人甚至是仇人一樣生活著。於是我一度想要挽回這個局面,主動向他示好,甚至是刻意討好。

可他絲毫不領情,我做好了飯菜,他卻連看都懶得看一眼,

徑直出去找朋友下館子;我費了很大勁才把家裡收拾得乾乾淨淨,可他一回家就亂丟亂扔,

還說:“家不像個家,有收拾的必要嗎?”我用自己的私房錢給他買昂貴的衣服,他卻不屑一顧地扔到一邊,嘴裡則數落我是個沒有品位、不懂欣賞的女人。

我想,再真誠的心也禁不起這樣打擊,何況我對俊傑本就有很多怨言和不滿。沒過多久,我想要改善兩人關係的心思就動搖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怨憤。

矛盾就這樣升級了。我咒駡俊傑的話語越來越刻薄,而他對我的態度也越來越惡劣。

結婚頭兩個月,他雖說對我不好,可還是給了足夠的家用,到了第三個月,我找他要錢,他竟說:“我養頭豬還能殺了吃肉,養你什麼都圖不到,

你連豬都不如。”

如此赤裸的污蔑語言,讓我氣瘋了,不顧一切和他扭打在了一起。想想很心寒、很絕望,扭打中,俊傑絲毫沒有顧及我是個女人,下手很狠,打得我身上青一塊紫一塊。

正是那一頓打讓我清醒了些。“他早已不愛我,我對他也沒有什麼感情了,幹嘛非要這樣糾纏不清,受這份罪?”漆黑的夜晚,我一邊哭一邊自問這究竟是“何苦”?

決定離婚,可傷害已在所難免

和俊傑舉辦婚禮還不足三個月,可我已經發現我不能再繼續這場錯誤,於是提出了離婚。

這條消息一傳開,在親友們之間掀起了軒然大波,遠比我當初決定要嫁給俊傑時更加“轟動”。反應最激烈的莫過於俊傑的家人。

他們死活不同意我倆離婚,覺得結婚才3個月就離,實在有些胡鬧、有些丟人。其次是我父母,他們也持反對意見,說我把婚姻當成了兒戲,想結就結,想離就離,讓他們的臉沒處擱。

可我的話卻正中俊傑下懷,他聽我提了“離婚”二字,絲毫沒有猶豫就回答說:“好。”仿佛求之不得一般。然後,我們分別做通了雙方父母的工作,終於達成了離婚協定。

似乎,這段婚姻果然就如父母所說的那樣,簡直就是鬧劇一場,因為賭氣而不顧父母反對執意要結,又因為看穿了彼此的心再次不顧父母意見執意要離。

只是,這過程中我絕對沒有遊戲的心態,卻不知怎麼就一步一步演變成了這樣的結局。

或許,說後悔還不算太晚,畢竟我和俊傑都能夠在離婚後獲得解脫。可再想一想,我的後悔其實已經晚了,畢竟,有些傷害已經造成,恐怕窮盡一輩子都無法再彌補起來。

實在有些胡鬧、有些丟人。其次是我父母,他們也持反對意見,說我把婚姻當成了兒戲,想結就結,想離就離,讓他們的臉沒處擱。

可我的話卻正中俊傑下懷,他聽我提了“離婚”二字,絲毫沒有猶豫就回答說:“好。”仿佛求之不得一般。然後,我們分別做通了雙方父母的工作,終於達成了離婚協定。

似乎,這段婚姻果然就如父母所說的那樣,簡直就是鬧劇一場,因為賭氣而不顧父母反對執意要結,又因為看穿了彼此的心再次不顧父母意見執意要離。

只是,這過程中我絕對沒有遊戲的心態,卻不知怎麼就一步一步演變成了這樣的結局。

或許,說後悔還不算太晚,畢竟我和俊傑都能夠在離婚後獲得解脫。可再想一想,我的後悔其實已經晚了,畢竟,有些傷害已經造成,恐怕窮盡一輩子都無法再彌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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