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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閃婚的妻子多次出軌

結婚沒多久,我就發現Eve有些心不在焉。她下午4點多就下班了,工作日卻總要有兩三次晚上11點後甚至午夜才到家。對此,她經常藉口單位同事有活動。週末更是說不上幾句話,早上她睡到自然醒後打幾個電話就化妝出門了。等她回來時,已經淩晨兩三點。剛開始我還等她,我們也因此爭執過。每次爭吵後,她確實會老實幾天,也會下班回家做飯、打掃衛生,儼然一個賢妻。但沒幾天又故態復萌了。我也只有聽之由之,只要她答應在雙方父母之前演好戲,我也就保持沉默了。

口述者:Ken 男國企職員


高枝難攀。即便攀著,上面等著你的也未必是好果子,而可能是“綠帽子”。
認識三個月,我們閃婚了
我和Eve是經人介紹認識的,介紹人正是我的現任岳母兼上司。我大學畢業後進了現在的單位,因為是在財務部門工作,所以同事裡面女性居多。頂頭上司的女兒Eve那時還沒有找到男朋友。

作為單位唯一適齡男青年的我,自然就成了上司的審查目標之一。他們夫婦都是知名企業的高層,經濟條件很好。
而Eve除了有個好家世外,其他條件真是平平。Eve是80後,比我小三歲,長相一般,“買”了個大專學歷。借著家裡的關係在一家知名企業當前台,她父親是這家企業的高層。面對這樣一個女孩兒,我在自負與自卑兩種極端間糾結。從“軟體”來說,我的條件遠好於她:名牌大學畢業、雙學位、正在攻讀碩士、供職大型國企。但從“硬體”來說:我父母都是退休工人,自己“奔三”的人,還和父母住一起。
其實我父母並不支援這門婚事:他們不想我去“攀龍附鳳”,父親甚至明言這就是“入贅”。但是一半出於對Eve的日久生情,一半出於對前途的考慮,
我還是攀了這根“高枝”。在認識三個月後我們就領了結婚證,我也住進了Eve父母送給她的婚房,開始籌備婚禮。

 


新婚不久,她開始心不在焉
結婚沒多久,我就發現Eve有些心不在焉。她下午4點多就下班了,工作日卻總要有兩三次晚上11點後甚至午夜才到家。

對此,她經常藉口單位同事有活動。週末更是說不上幾句話,早上她睡到自然醒後打幾個電話就化妝出門了。等她回來時,已經淩晨兩三點。剛開始我還等她,我們也因此爭執過。每次爭吵後,她確實會老實幾天,也會下班回家做飯、打掃衛生,儼然一個賢妻。但沒幾天又故態復萌了。我也只有聽之由之,只要她答應在雙方父母之前演好戲,我也就保持沉默了。
婚房裝修好了,婚事總要籌備了。我一直勸Eve週末少出去,和我看看婚展和飯店什麼的,她都置若罔聞。後來,婚紗照都是我去定的,Eve連禮服都沒來挑,只是在拍照當日“駕臨”配合了一下。婚禮上,五十桌喜宴,我家所有的親朋坐了兩桌:羡慕和冷眼參半。
婚禮過後,
原來在外面玩到很晚的Eve開始變本加厲夜不歸宿。對此她總是說去父母家了。我旁敲側擊問過岳母,結果自然是Eve說謊。回家後Eve對我大發雷霆,並攤了牌:“我跟你在一起完全是父母之命,所以暫時不會和你離婚。但是我有自己的生活,也有自己喜歡的人。你少干涉我,更別想著去和我父母告狀!”


我原諒她 她卻再次出軌
有一天我下班回來,發現Eve燒了一桌子菜,大感驚奇。吃好飯整理完畢之後,Eve小鳥依人地坐在了我身邊。幾分鐘後,她居然開口向我道歉了。內容不外乎她反省了一下自己的行為,覺得很對不起我。現在決定痛改前非,做一個好妻子云云。我能追究什麼呢?無論法律上還是別人眼中,Eve都是我的妻子。
如果不打算和她離婚,我就只有接受。就這樣,我和Eve“其樂融融”地過了半年。每天下班後一起回家做飯、休息,週末一起去逛街,我還請了年假陪她出去玩。我都以為自己看到了光明未來。期間,我甚至打算要個孩子。我想,以後即使Eve再想有什麼花頭,她也得顧著孩子。但Eve以一直服用避☆禁☆孕☆禁☆藥為理由,要停藥三個月後才肯要孩子,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好日子沒過多久,我發現Eve回家又越來越晚,週末開始瘋狂外出。這回不需要問我也知道是怎麼回事。第二次遇到這種情況,我居然連憤怒都沒有了。為這樣的女人,傷心也不值得。我只是很後悔當初沒有聽父母的勸告。
過了一段時間,她對我說要搬出去住。我也沒說什麼,而是暗自打算抓她和人同居的把柄,我不想告她重婚,只是希望將來離婚的時候順利一點。但事實證明Eve比我想像的要精明。她搬出去沒有和別的男人住在一起,而是和一個女孩兒合租了一套房子。
前幾天Eve的母親打電話給我,說好幾天聯繫不上Eve。我扯了句謊應付過去後立刻往Eve的出租房打了電話。她的室友在電話中告訴我:“Eve也好幾天沒回來了,聽說去了南匯。”而打她的手機,總是無人接聽。幾個小時後Eve給我回了電話,輕描淡寫地說自己一切安好,並給父母回了電話。她沒打算對我作出任何解釋,言辭中表示:我給你打個電話已經夠意思了。
我對Eve已經心灰意冷。現在我和這個單位的合同沒多久就要到期了,我的碩士學位也拿到了。我想趁這段時間找個下家,跳槽後就和Eve離婚。財產什麼我都不要,我只想快點回到正常的生活。

要停藥三個月後才肯要孩子,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好日子沒過多久,我發現Eve回家又越來越晚,週末開始瘋狂外出。這回不需要問我也知道是怎麼回事。第二次遇到這種情況,我居然連憤怒都沒有了。為這樣的女人,傷心也不值得。我只是很後悔當初沒有聽父母的勸告。
過了一段時間,她對我說要搬出去住。我也沒說什麼,而是暗自打算抓她和人同居的把柄,我不想告她重婚,只是希望將來離婚的時候順利一點。但事實證明Eve比我想像的要精明。她搬出去沒有和別的男人住在一起,而是和一個女孩兒合租了一套房子。
前幾天Eve的母親打電話給我,說好幾天聯繫不上Eve。我扯了句謊應付過去後立刻往Eve的出租房打了電話。她的室友在電話中告訴我:“Eve也好幾天沒回來了,聽說去了南匯。”而打她的手機,總是無人接聽。幾個小時後Eve給我回了電話,輕描淡寫地說自己一切安好,並給父母回了電話。她沒打算對我作出任何解釋,言辭中表示:我給你打個電話已經夠意思了。
我對Eve已經心灰意冷。現在我和這個單位的合同沒多久就要到期了,我的碩士學位也拿到了。我想趁這段時間找個下家,跳槽後就和Eve離婚。財產什麼我都不要,我只想快點回到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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