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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必做三件事

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經歷:剛參加工作的時候常常拼了命似的沒日沒夜地工作,只為了求取更好的表現,很少會在那時考慮到現實利益;過了“菜鳥”階段后,便會開始想如何累積資歷或是升職、加薪等問題。但大致來說,一般人在工作前5年都是用“時間”和“力氣”去掙取工作經驗或是賺到薪酬,真正開始以“智慧”和“經驗”在職場拼搏,恐怕需要至少10年的工作經歷才行。
人生漫漫,每個人在不同階段都面臨著不同的挑戰,而且對自己的期許也不同。只是,一個人的一生,不能只做一件“工作”。筆者指的“工作”,并非具體的謀生手段,

而是每個人必須要分類長期經營的“事情”,只有當這些“事情”都完成了,人生才會圓滿。
第一件事:有“錢賺”的事經驗+智慧
這是最基本的謀生問題。它要求每個人首先要自立,至少能夠自給自足,不會給家人和朋友增加負擔;接下來是承擔家庭責任,為家人掙得基本的生活所需。惟有在這兩個條件滿足之后才能再求進步和發展,而不僅僅只是聚焦于工作的性質、職位以及現實的薪金問題等。
在這里,筆者建議大家用“變數控制法”來衡量自己的工作內容和待遇。例如,在工作兩三年后開始思考:如果工作時間和內容不變,那至少薪水要隨著績效而增加;如果薪水不變,那工作時間要隨著效率和品質的提高而減少,
為自己爭取更多進修、娛樂或休息的時間。總之,當你控制住一個變數后,至少另一項一定要往更好的方向發展。也就是說,如果不能越來越輕松,至少要越來越高薪,也只有這樣不斷要求自已,檢驗成果,才會取得進步。等到有一天,你可以憑著你的“經驗”和“智慧”賺錢,而不是靠“力氣”和“時間”去賺錢時,你的競爭力才獲得了保障。否則,過了中年后,你將沒有任何優勢去和年輕人競爭。賺錢的事其實也沒有想象中難,但你必須要具備策略性的思考方式,才能“一路順風”。
第二件事:有“興趣”的事平衡身心
許多人何其幸運,賴以維生的工作恰好就是他最喜歡、最感興趣的事。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往往還是他所學或專長的事,
未必是他真正喜歡的事物。如果大家都懂得把興趣和工作充分結合在一起,那么不管成就如何、薪資回報如何或境遇如何,他都會甘之如飴、樂在其中。
如果你現在還只是把工作當作極其無聊的賺錢的“事情”的話,那就必須趕快找到感興趣的事,并抽出時間去鉆研、修習才行。也許這些“興趣”不能賺錢,也不能功成名就,但卻是你安身立命、靈魂所系的棲身之所。它也許是運動,也許是藝術,甚至也許只是收集或研究,但每個人總應該有些屬于自己的、能夠樂于其中不會厭煩的事物。而這個部分,就可以平衡你在工作上的無聊及厭惡感,讓你擺脫機械的工作,找到精神寄托。
需要注意的是,興趣及嗜好必須趁年輕及早培養,
因為等到年紀大了,不管是學習、吸收能力還是體力,都不能與年輕時相比。而且最重要的是,因為這些嗜好并非你的相關專業,所以必須靠歲月的積累,才能體現出價值,絕非三五年就可以有所體悟及成就的,每個人也惟有輔以生活中自己最感興趣的事,才會有樂趣,才會身心平衡。
第三件事:有“意義”的事服務+利他
最近幾年,許多企業家都提倡做公益,也把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當作畢生經營的一項重要事業,參與公益活動,也成了時下上班族的一項務實追求。
很多人以為“公益”是有錢、有時間的人才做的事情,也有很多人以沒有時間或錢為借口,而對公益事業置若罔聞。其實,既然名之為“公益”,就是依照個人能力及情況,
量力而為,而“公益”也并不是我們想象中的簡單的慈善捐助而已,只要是有益于社會發展的事情,都是一種“公益”。大至國際合作、環境保護,小至藝文推廣、社區再造、服務義工等等,都算是“公益”。當然,這些有意義的事著重在服務、利他,并非是從個人的能力和興趣出發,但每個人的小小付出,對那些需要的人來說都是極大的幫助。所以大家不要小看自己的力量,也不要“因善小而不為”。
第一、二件事都是小范圍的利已“事情”,但第三件則是視個人能力多少不拘、為他人或社會付出的“事情”。在社會快速發展和變遷的過程中,這樣的行為和思想意識才能確保社會環境往好的方向發展。
你是否希望某日當你離開了人世,
這個世界能因為你曾經的存在而變得更美好,哪怕一點?
人生不管在哪個階段,不要只顧盲目地行走,很多事現在不做,未來難免會有遺憾。學著均衡地發展,安排好自己的“人生工作”,才能體會人生的圓滿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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