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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外遇孩子判給誰 離婚後子女撫養法律規定

老公有外遇孩子判給誰

1、從法律層面講,男方出軌和孩子判決給誰撫養並沒有直接的聯繫。

2、法律方面,分析孩子判給誰,一般從三個方面著手,一是孩子的年齡,兩歲以下,原則上歸女方撫養,二是雙方的收入,兩歲以上的孩子一般隨經濟收入較高的一方生活,三是看雙方的老人,哪一方幫助撫養孩子更為有利更為方便。

關於離婚後子女撫養的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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