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男友甩了我 我為什麼總忍不住想糾纏他

我跟男友分手5個月了,是他提的分手,因為他又愛上別人了。換句話說就是,他劈腿了,我被甩了。甚至連分手,都是他發短信跟我說的,然後就玩起了失蹤,不回我短信,不接我電話,

去他租的房子,也已經退了租,我簡直都要發瘋了,就不信找不到他!

終於,通過幾個朋友,我打聽到他新公司的地址,直接找上門去,我並不想跟他鬧翻,發短信叫他到樓下談,在樓下的咖啡館裡,他清楚地告訴我:“我不愛你了,我早就煩透了跟你在一起,我愛上別人了,我們分手吧,以後不要再找我了。”說完看都不看我就走了,我一個人坐在那裡,渾身發抖。

說到這裡,我知道你可能要罵我了,

罵我“賤”、“沒出息”,自己送上門去讓別人羞辱,可是,我跟他在一起三年了呀,三年的感情不能僅憑幾句話說分手就分手了呀,我無論如何不能接受這個結果。

請了年假,在屋子裡躺了一天一夜之後,我還是給他打了電話,我就是想知道他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這段感情還有沒有挽回的餘地。結果這次電話一打就通了,卻是一個女人的聲音,就是那個第三者,原來他們已經住到一起去了,我覺得血都沖上了腦子,好好地罵了她一通,問她為什麼要搶別人男朋友,她挨了罵後倒是語氣平靜,一聽就不是那種好對付的人,她說:“他已經跟你分手了,他不愛你了,我們現在在一起,希望你不要再打擾我們。”然後就掛了電話。

氣死我了,我立刻再打過去,電話已經關機了。我就不停不停地打,發短信,後來,這部手機就停機了,我想,一定是他換了新號碼。其實我自己也知道,這段感情是沒救的了,而且很久以前就有跡象了,他總是說我煩,說我太粘他,讓他覺得累。你不是覺得煩嗎?我就讓你煩死!

我自己都覺得自己太瘋狂了,不停地去他的BLOG上留言,把我們相愛的三年的點點滴滴寫出來。我通過他的BLOG連結還找到了他女朋友的BLOG,

每天都上去留言罵她——我知道這樣做不好,但是誰讓她搶別人的男朋友呢。我又去他公司找過他,不過公司裡的人都說他被外派了,問派到哪裡去了,也沒人告訴我,我懷疑他已經跟公司裡的人打好招呼了。

我現在每天就是都在想著怎麼找到他,也並不想再跟他回到一起,就是不想讓他過得舒服,我總在想:“沒那麼容易,你說分就分了嗎?我的三年就這樣白白被你浪費了?”這種心態已經影響了我的生活和工作,

身邊的朋友也勸我放下,可我就是放不下,一想到這件事就鬱悶不已,這是一種病態嗎?我該怎麼辦呢?

你是楊麗娟,他就是劉德華

我一點也不覺得你“賤”,更不覺得你“沒出息”,兩個人打架後被拉開,一定是那個吃虧更多的在叫駡。從這一點上來說,我覺得你很可憐,做得也沒有什麼錯。換了我,我也狠狠罵他一頓,讓他不好過。

但是,罵過一頓之後,我的氣肯定就消了。你要是長久地怨恨,大概是因為和他在一起的時候,你就覺得吃虧,因此有著太多的委屈和積怨,怨恨這個男人的同時又離不開這個男人,最後被甩了,不甘心上升到200%的緣故。

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在戀愛裡,你怎麼折騰都無所謂,但是分手了,你們的關係就由戀人還原為社會的普通關係,要報復他,有很多管道可以,而展示自己的傷口和叫賣回憶,是最不智的方式,倘若你要把這個事情拖上協力廠商,甚至更多圍觀者,變成一個公眾行為的話,你就更需要考慮你的公眾形象問題。無論他負了你多少,欠了你多少,外人並不知道,如果你死纏爛打下去,甚至傷及無辜,必然淪為眾人眼中的祥林嫂,甚至楊麗娟。

好了,我知道你委屈,但是,並不代表大家都知道,也不代表大家都理解,更不代表大家都同情。我們接著說打人這個比方,甲乙打架,乙被多打了幾拳,當然在被硬拉開之後還忍不住要叫駡,或者向大眾展示自己流血的傷口,以此博取同情。傷口對你來說很大很深很唯一,但是對旁觀者而言不過是千百個看到的傷口之一,會有人真正可以替代你痛嗎?每個人都要忙自己的事,哪有時間給予你那麼多同情,最多不過看了可憐,口頭安慰你兩句而已,你要全職失戀,人家需要全職做上班族/好太太。再說,在旁觀者的眼裡,難道甲就不可憐嗎?說難聽點,見到乙兇悍的叫駡,只怕同情甲的人要比同情乙的多得多,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對,我知道你不甘心,一開始就不甘心,現在更不甘心,問題是不甘心能起到什麼作用,不甘心又殺不死他。很多被男人背叛的女人也和你心態一樣,在不斷自我折磨的同時也折磨著對方。對方一開始還有歉疚,後來則變成習慣,到最後則變成厭惡。而你男友本來就不欠你多少,所以則直接略過歉疚和習慣,變成厭惡,這是很自然的現象。

換了你自己,你大概也不會和一個不斷折磨自己的人在一起吧,哪怕他其他條件很好。所以請你放下吧,即使你不介意自己變成楊麗娟,也一定不想別人把他看成劉德華吧?分手之後,對拋棄你的男人冷漠以對,才是最好的報復。還有,記得下一次一開始就找一個你不嫌惡的人,覺得和他在一起每一分鐘都值得的人。

一定是那個吃虧更多的在叫駡。從這一點上來說,我覺得你很可憐,做得也沒有什麼錯。換了我,我也狠狠罵他一頓,讓他不好過。

但是,罵過一頓之後,我的氣肯定就消了。你要是長久地怨恨,大概是因為和他在一起的時候,你就覺得吃虧,因此有著太多的委屈和積怨,怨恨這個男人的同時又離不開這個男人,最後被甩了,不甘心上升到200%的緣故。

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在戀愛裡,你怎麼折騰都無所謂,但是分手了,你們的關係就由戀人還原為社會的普通關係,要報復他,有很多管道可以,而展示自己的傷口和叫賣回憶,是最不智的方式,倘若你要把這個事情拖上協力廠商,甚至更多圍觀者,變成一個公眾行為的話,你就更需要考慮你的公眾形象問題。無論他負了你多少,欠了你多少,外人並不知道,如果你死纏爛打下去,甚至傷及無辜,必然淪為眾人眼中的祥林嫂,甚至楊麗娟。

好了,我知道你委屈,但是,並不代表大家都知道,也不代表大家都理解,更不代表大家都同情。我們接著說打人這個比方,甲乙打架,乙被多打了幾拳,當然在被硬拉開之後還忍不住要叫駡,或者向大眾展示自己流血的傷口,以此博取同情。傷口對你來說很大很深很唯一,但是對旁觀者而言不過是千百個看到的傷口之一,會有人真正可以替代你痛嗎?每個人都要忙自己的事,哪有時間給予你那麼多同情,最多不過看了可憐,口頭安慰你兩句而已,你要全職失戀,人家需要全職做上班族/好太太。再說,在旁觀者的眼裡,難道甲就不可憐嗎?說難聽點,見到乙兇悍的叫駡,只怕同情甲的人要比同情乙的多得多,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對,我知道你不甘心,一開始就不甘心,現在更不甘心,問題是不甘心能起到什麼作用,不甘心又殺不死他。很多被男人背叛的女人也和你心態一樣,在不斷自我折磨的同時也折磨著對方。對方一開始還有歉疚,後來則變成習慣,到最後則變成厭惡。而你男友本來就不欠你多少,所以則直接略過歉疚和習慣,變成厭惡,這是很自然的現象。

換了你自己,你大概也不會和一個不斷折磨自己的人在一起吧,哪怕他其他條件很好。所以請你放下吧,即使你不介意自己變成楊麗娟,也一定不想別人把他看成劉德華吧?分手之後,對拋棄你的男人冷漠以對,才是最好的報復。還有,記得下一次一開始就找一個你不嫌惡的人,覺得和他在一起每一分鐘都值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