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領證後我發現老公還有個女友

●心動只在那一瞬

我今年30歲,出生于知識份子家庭,

大學畢業後通過考試進入一家事業單位。我的丈夫翰陽碩士畢業,目前是當地一家銀行的中層領導。翰陽比我大十歲,在我之前,他曾有過一次失敗婚姻,還有個已上小學的女兒,跟著前妻生活。認識翰陽時,他和前妻離婚已近五年。

我們相識于某交友網站,當時在網頁上看到他的資料,覺得面相還行,就動了見面的心思。第一次見面,我對翰陽頗為失望。對比照片,眼前的翰陽顯得過於“成熟”,

說白了,顯老。雖然我也是個大齡剩女,但還挺有心氣,總覺得再怎麼著急也用不著找一個中年大叔。年齡和外表的差距讓我當時就灰了心,約會中沉默寡言,只想儘早結束。

好不容易吃完飯,兩個人準備出門時,天竟下起了雨,翰陽剛好開著車,

他很紳士地邀請我上車,送我回家。路上不好走,一直堵車,翰陽便跟我說話解悶。說來也怪,約會時兩個人都像悶葫蘆,上了車倒是挺有共同語言,雜七雜八地聊了許多。漸漸地,我竟然被翰陽的談吐所吸引,成熟男人的社會經驗和人生閱歷於我來說還是很有吸引力的,這讓我對他好感陡增。

之後,翰陽又約過我許多次,我都去了,隨著瞭解的深入,我對這個男人越來越喜歡,

覺得他正是自己要找的Mr.Right。曾有朋友提醒我,翰陽太老練了,讓我多留個心眼,可我聽不進去,只覺得兩個人間若有真愛,年齡、婚史均不是問題。翰陽對我也很好,他用成熟男人特有的溫柔和體貼將我細心呵護,在生活中,他的關懷無微不至,在工作中,他的建議中肯實用。

我們的感情發展迅速,結婚一事很快提上日程。就在我滿心憧憬地等著做新娘時,一個猝不及防的電話打破了原有的平靜。

電話是一個女人打來的,自稱是翰陽的女朋友,希望我能全面瞭解翰陽此人。我非常吃驚,掛斷電話後立即找來翰陽求證。翰陽的解釋沒有漏洞,他說對方是他離婚後認識的一個女人,的確談了半年左右的戀愛,但因為性格原因而分手,對方一直纏著他不放,他也沒辦法。

●莫名成為第三者

之前翰陽似乎也跟我提過這麼一個人,於是我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相信。我和翰陽的感情依舊、婚事依舊,之後那個女人也時常打來電話,或者發短信進行糾纏,但我從不理會。這件事不但沒給我們製造麻煩,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感情的發展。戀愛中的女人就是這樣,智商堪憂。

情到濃時,結婚是最圓滿的結局。很快,我和翰陽領了結婚證。結婚證是偷偷領的,因為我家人一直不太情願,他們覺得以我的條件完全可以有更好的選擇。領證後,我心裡是難言的幸福感,終於找到了這輩子的依靠,我要好好珍愛眼前人。

幸福的日子僅持續了十幾天,然後我就獲悉了事情真相:翰陽的確是腳踩兩隻船,當初和我交往的同時,他一直和那個女人保持聯繫。發生這種事於我來說是奇恥大辱,我氣壞了,覺得自己莫名成了第三者(按照那個女人的說法,他們相識在我們認識之前,所以我是小三兒),而這一切都源于翰陽的欺騙。在我的逼問下,翰陽承認了他跟那女人的許多事情,他的確對不起對方,對方很愛他,也曾為他付出過許多,在認識我時,他們已經在一起將近兩年。我問翰陽,為什麼會在兩個女人中選擇了我。翰陽亂七八糟地說了一大堆,中心意思我聽得明白,相較于那個女人,我更年輕更漂亮工作更好,於是,這個無恥的男人做了最市儈的決定。

我難過極了,若是此時未領結婚證,我會毫不猶豫地離開,讓他們“相親相愛”。然而現實畢竟是現實,在領取結婚證的那一刻,我和翰陽之間就有了婚姻契約,如果反悔,我將付出沉重代價——一個未婚姑娘,結婚不到一個月就離婚,會讓別人如何看待?我安慰自己,既然翰陽最終選擇了我(不管出於何種目的),說明他是愛我的,只要以後老實安分,我們的未來還能幸福。

翰陽也是這樣許諾的,但諾言只是諾言,幾天後就又出了問題。翰陽依舊跟那個女人糾纏不清,他總說自己對不起對方,所以做事不能太過絕情。我覺得他的做法既不理智又太自私,前前後後跟他鬧了幾次。某日,翰陽突然翻臉了,他竟然反咬一口,說是因為我的出現才傷害了他們二人,他提出離婚,要去找那個女人。

●玉石俱焚非我願

我無法接受翰陽的無恥和無情,同時更無法接受離婚的現實,我將事情告訴了親友,他們都勸翰陽三思而後行,別把婚姻當兒戲。我也側面挽留過翰陽好幾次,畢竟,結婚的初衷是為了好好生活。

我永遠忘不了那個晚上,那女人來找翰陽,當時我也在,三個人對峙著。翰陽要送我回家,那女人竟也擠上了車,我坐在後座上,那女人坐在副駕駛的位置。天啊,這是怎樣一個窘境。而我竟傻到不哭也不鬧,只將自己的兩隻手絞得發白。

此前我只是憤怒,但經歷過那個晚上後,我對翰陽已由怒到恨。原本我是個最無辜的人,是翰陽主動追我,主動求婚,現在說翻臉就翻臉,叫我以後怎麼辦?又怎麼面對“二婚女”的名號?翰陽也鐵了心,一直勸我離婚,他說因為我們當初領證比較“隱蔽”,很多人都不知情,這個時候離婚對彼此的傷害最小。我不信,人生履歷上不可能自動抹殺我和翰陽的這段婚史,它會給我的未來幸福製造極大障礙。

從翰陽鬧離婚到現在,我們已經僵持了近一個月,其間我爸得知事情經過,氣急之下打了翰陽一巴掌,這讓他更加囂張,說我家人都是流氓,而他絕不會跟流氓做親戚。

翰陽已經搬出我們的小家,去了哪裡不知道,但我猜一定跟那女人在一起,他的言行讓我對他逐漸絕望,也許,分手是無可避免的結局。但我不甘心,憑什麼輕易放過這個卑鄙的男人,我甚至有種想法,毀了他。我承認這種仇恨很邪惡很扭曲,但我控制不了自己,被激怒的女人是可怕的。

上周我去了翰陽的單位,將事情鬧開了。當著諸多同事和領導的面,我將翰陽的所作所為一一公開。事後回想,一向愛面子的自己怎麼會有勇氣做這種事?但人都是被逼出來的,當被觸及底線,我寧願玉石俱焚。後來我通過朋友得知,翰陽在單位裡丟盡顏面,領導已找他談了話,所以他特別恨我,朋友勸我小心點兒,狗急跳牆的事情翰陽做得出來,可我不怕,來就來吧,大不了一起完蛋。

經歷過這一切,我有發洩後的快感,也有失落後的痛苦,我不知道自己怎會淪落到如此地步。翰陽打破了我對婚姻的所有美好幻想,讓我從賢淑女人變成駡街悍婦,他太殘忍了。所以,我選擇說出這個故事,希望戀愛中的姐妹們睜大眼睛,看清你的身邊人,即便是愛到極致,也要保留幾分理智。別像我,到頭來後悔莫及。

■ 記者手記

只想勸文珊一句話:分手莫要太“殘忍”。不管你們之間究竟發生過什麼,都沒必要大肆宣揚。謝霆鋒和張柏芝的案例提醒我們:最差的分手方式就是大曝前任的種種不好——既然他罪大惡極,當初你們又是怎麼走到一起的呢?說明你的審美和性格都成問題。這樣的分手方式,將連累你尋找下一個感情物件。既然決定分手,就不要糾結於孰是孰非的問題了,玉石俱焚更是最不靠譜最不理智的選擇,有時,放別人一馬也就是給自己機會,沒必要將自己跟一隻“蒼蠅”拴在一起,既降低了檔次又污染了心情。

很快,我和翰陽領了結婚證。結婚證是偷偷領的,因為我家人一直不太情願,他們覺得以我的條件完全可以有更好的選擇。領證後,我心裡是難言的幸福感,終於找到了這輩子的依靠,我要好好珍愛眼前人。

幸福的日子僅持續了十幾天,然後我就獲悉了事情真相:翰陽的確是腳踩兩隻船,當初和我交往的同時,他一直和那個女人保持聯繫。發生這種事於我來說是奇恥大辱,我氣壞了,覺得自己莫名成了第三者(按照那個女人的說法,他們相識在我們認識之前,所以我是小三兒),而這一切都源于翰陽的欺騙。在我的逼問下,翰陽承認了他跟那女人的許多事情,他的確對不起對方,對方很愛他,也曾為他付出過許多,在認識我時,他們已經在一起將近兩年。我問翰陽,為什麼會在兩個女人中選擇了我。翰陽亂七八糟地說了一大堆,中心意思我聽得明白,相較于那個女人,我更年輕更漂亮工作更好,於是,這個無恥的男人做了最市儈的決定。

我難過極了,若是此時未領結婚證,我會毫不猶豫地離開,讓他們“相親相愛”。然而現實畢竟是現實,在領取結婚證的那一刻,我和翰陽之間就有了婚姻契約,如果反悔,我將付出沉重代價——一個未婚姑娘,結婚不到一個月就離婚,會讓別人如何看待?我安慰自己,既然翰陽最終選擇了我(不管出於何種目的),說明他是愛我的,只要以後老實安分,我們的未來還能幸福。

翰陽也是這樣許諾的,但諾言只是諾言,幾天後就又出了問題。翰陽依舊跟那個女人糾纏不清,他總說自己對不起對方,所以做事不能太過絕情。我覺得他的做法既不理智又太自私,前前後後跟他鬧了幾次。某日,翰陽突然翻臉了,他竟然反咬一口,說是因為我的出現才傷害了他們二人,他提出離婚,要去找那個女人。

●玉石俱焚非我願

我無法接受翰陽的無恥和無情,同時更無法接受離婚的現實,我將事情告訴了親友,他們都勸翰陽三思而後行,別把婚姻當兒戲。我也側面挽留過翰陽好幾次,畢竟,結婚的初衷是為了好好生活。

我永遠忘不了那個晚上,那女人來找翰陽,當時我也在,三個人對峙著。翰陽要送我回家,那女人竟也擠上了車,我坐在後座上,那女人坐在副駕駛的位置。天啊,這是怎樣一個窘境。而我竟傻到不哭也不鬧,只將自己的兩隻手絞得發白。

此前我只是憤怒,但經歷過那個晚上後,我對翰陽已由怒到恨。原本我是個最無辜的人,是翰陽主動追我,主動求婚,現在說翻臉就翻臉,叫我以後怎麼辦?又怎麼面對“二婚女”的名號?翰陽也鐵了心,一直勸我離婚,他說因為我們當初領證比較“隱蔽”,很多人都不知情,這個時候離婚對彼此的傷害最小。我不信,人生履歷上不可能自動抹殺我和翰陽的這段婚史,它會給我的未來幸福製造極大障礙。

從翰陽鬧離婚到現在,我們已經僵持了近一個月,其間我爸得知事情經過,氣急之下打了翰陽一巴掌,這讓他更加囂張,說我家人都是流氓,而他絕不會跟流氓做親戚。

翰陽已經搬出我們的小家,去了哪裡不知道,但我猜一定跟那女人在一起,他的言行讓我對他逐漸絕望,也許,分手是無可避免的結局。但我不甘心,憑什麼輕易放過這個卑鄙的男人,我甚至有種想法,毀了他。我承認這種仇恨很邪惡很扭曲,但我控制不了自己,被激怒的女人是可怕的。

上周我去了翰陽的單位,將事情鬧開了。當著諸多同事和領導的面,我將翰陽的所作所為一一公開。事後回想,一向愛面子的自己怎麼會有勇氣做這種事?但人都是被逼出來的,當被觸及底線,我寧願玉石俱焚。後來我通過朋友得知,翰陽在單位裡丟盡顏面,領導已找他談了話,所以他特別恨我,朋友勸我小心點兒,狗急跳牆的事情翰陽做得出來,可我不怕,來就來吧,大不了一起完蛋。

經歷過這一切,我有發洩後的快感,也有失落後的痛苦,我不知道自己怎會淪落到如此地步。翰陽打破了我對婚姻的所有美好幻想,讓我從賢淑女人變成駡街悍婦,他太殘忍了。所以,我選擇說出這個故事,希望戀愛中的姐妹們睜大眼睛,看清你的身邊人,即便是愛到極致,也要保留幾分理智。別像我,到頭來後悔莫及。

■ 記者手記

只想勸文珊一句話:分手莫要太“殘忍”。不管你們之間究竟發生過什麼,都沒必要大肆宣揚。謝霆鋒和張柏芝的案例提醒我們:最差的分手方式就是大曝前任的種種不好——既然他罪大惡極,當初你們又是怎麼走到一起的呢?說明你的審美和性格都成問題。這樣的分手方式,將連累你尋找下一個感情物件。既然決定分手,就不要糾結於孰是孰非的問題了,玉石俱焚更是最不靠譜最不理智的選擇,有時,放別人一馬也就是給自己機會,沒必要將自己跟一隻“蒼蠅”拴在一起,既降低了檔次又污染了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