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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徽因寫給徐志摩的分手信,那時林徽因16歲,徐志摩23歲


林徽因16歲時寫給徐志摩的分手信

林徽因給徐志摩寫這封分手信時,林徽因才16歲,小才女的氣息已經露出端倪。當時,她與父親林長民一起在倫敦遊歷(1920年),

和徐志摩的感情火花也正是在那裡擦燃。當時,林徽因已與梁思成訂婚,徐志摩已與張幼儀育有孩子,分手,對他們來說是最理智的選擇。徐志摩曾感慨: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林徽因寫給徐志摩的分手信》原文:

志摩:

我走了,

帶著記憶的錦盒,裡面藏著我們的情,我們的誼,已經說出和還沒有說出的話走了。我回國了,倫敦使我痛苦。我知道您一從柏林回來就會打火車站直接來我家的。我怕,怕您那沸騰的熱情,也怕我自己心頭絞痛著的感情,火,會將我們兩人都燒死的。

原諒我的怯懦,我還是個未成熟的少女,我不敢將自己一下子投進那危險的旋渦,引起親友的誤解和指責,社會的喧囂與誹難,我還不具有抗爭這一切的勇氣和力量。我也還不能過早的失去父親的寵愛和那由學校和藝術帶給我的安寧生活。我降下了帆,拒絕大海的誘惑,逃避那浪濤的拍打……

我說過,看了太多的小說我已經不再驚異人生的遭遇。不過這是誑語,一個自大者的誑語。

實際上,我很脆弱,脆弱得像一支暮夏的柳條,經不住什麼風雨。

我忘不了,也受不了那雙眼睛。上次您和幼儀去德國,我、爸爸、西瀅兄在送別你們時,火車啟動的那一瞬間,您和幼儀把頭伸出窗外,在您的面孔旁邊,她張著一雙哀怨、絕望、祈求和嫉意的眼睛定定地望著我。我顫抖了。那目光直透我心靈的底蘊,那裡藏著我的知曉的秘密,她全看見了。

其實,在您陪著她來向我們辭行時,聽說她要單身離你去德國,我就明白你們兩人的關係起了變故。起因是什麼我不明白,但不會和我無關。我真佩服幼儀的鎮定自若,從容裕如的風度,做到這一點不是件易事,我就永遠也做不到。她待我那麼親切,當然不是裝假的,你們走後我哭了一個通宵,

多半是為了她。志摩,我理解您對真正愛情幸福的追求,這原也無可厚非;我但懇求您理解我對幼儀悲苦的理解。她待您委實是好的,您說過這不是真正的愛情,但獲得了這種真切的情分,志摩,您已經大大有福了。儘管幼儀不記恨於我,但是我不願意被理解為拆散你們的主要根源。她的出走使我不能再在倫敦居住下去。我要逃避,逃得遠遠的,逃回我的故鄉,讓那裡濃蔭如蓋的棕櫚、幽深的古宅來庇護我,庇護我這顆不安寧的心。

我不能等您回來後再做這個決定。那樣,也許這個決定永遠也無法做出了。我對爸爸說,我很想家,想故鄉,想馬上回國。他沒問什麼,但是我知道他一切都清楚,他瞭解我,他永遠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同意了。正好他收到一封國內的來信,也有回國一次的意向,就這樣,我們就離開了這留著我的眼淚多於微笑的霧都。

我不能明智如哪個摔破瓦盆頭也不回的阿拉伯人,我是女人,總免不了拖泥帶水,對“過去”要投去留戀的一瞥。我留下這一封最後的紫信——紫色,這個我喜歡的哀愁、憂鬱、悲劇性的顏色,就是我們生命邂逅的象徵吧。

走了,可我又真的走了嗎?我又真的收回留在您生命裡一切嗎?又真的奉還了您留在我生命裡的一切嗎?

我們還會重逢嗎?還會繼續那殘斷的夢嗎?

我說不清。一切都交給那三個紡線的老婆子吧(注:這裡指希臘神話中的命運女神,她們的任務是紡制人間的命運之線,同時按次序剪斷生命之線),

聽任她們神秘的手將我們生命之線拉扯的怎樣,也許,也許……只是,我不期待,不祈求。

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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