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他的真心

在常去的論壇上看到一個帖子:“年前被GF敲詐——五百元的圣誕禮物。”帖主的女朋友看上一雙五百多塊錢的鞋,要他送她。他不肯,因為“五百塊錢夠一個農村孩子上完初中的三年學費”。

他義正辭嚴地說:雖然他非常珍惜這段感情,還是決定分手,他不是缺錢,也不是吝嗇,但“如果感情要靠金錢來維持,我不會珍惜”。最有趣的是,他的ID叫做:真心總是會受傷,不知道這是什么樣的真心,連一雙鞋也承不起。

離亂尚沒有發生,紅顏也不曾早逝,不關國恨家仇,盛世之愛卻軟弱如豆腐渣,經不起人事的輕輕調戲。

她真的那么想要這雙鞋嗎?這物質泛濫的時代,難有什么能令人魂牽夢縈,

矢志得之。也許她只是要他慷慨付賬的姿態,那種“只要你要,只要我有”的愛寵,把他送的鞋歡喜地套在腳上,皮的柔軟與暖,便是他心室的溫度。從此她生命的每一步,都踏在春天里。

他真的是頂級小氣鬼嗎?五百元不過是三朋四友的一頓飯錢。

他不見得給不起,但拒絕被索取,他不欠她什么。忽然間心生警惕,她會不會是個拜金女郎?一個男人,不因為自己而因為錢被愛,是莫大的羞恥。

一切拿捏不準,像京劇《三岔口》里,兩人黑暗中的摸索斗爭,偶有觸碰,都心驚肉跳。但這驚怕與猜測,足夠殺死一段稚嫩的愛。

我說人家,是站著說話不腰痛,輪到自己,照樣看不開。有男人自稱暗戀我良久,從美國回來看我,

卻雙手空空。我立時覺得該人無味得很,干脆懶得搭理他——哪怕在機場隨便買一瓶免稅的香水呢。

你說你愛我,這不過是一句甜言蜜語,也就是英文所說“SWEETNOTHING”——甜而一無所有。怎么才能讓男人知道?對女人來說,禮物是男人甘愿的付出,是他仔細地揣測女子的心思,是他在柜臺上與服務員詞不達意地表達,是他送出去那一刻的惴惴不安,手心微濕……禮物至少是實物,即使愛情去了,

它還遵循物質不滅的原理,是確鑿的憑據。

而打動女人的,常常是那些愿意為她們花錢的男人。民國時代,有個熱血女青年,以色為誘餌殺某權奸,行刺地點在珠寶行。男人渾然不知,只笑道:“我們不是要買個戒指作紀念嗎?就是鉆戒好不好?要好點兒的。”裝在深藍絲絨小盒子里,是粉紅鉆石,有豌豆大。她把那粉紅鉆戒戴在手上側過來側過去地看,與她玫瑰紅的指甲油一比,其實不過微紅,

也不太大,但是光頭極足,亮閃閃的,異星一樣,紅得有種神秘感。值十一根金條。“這個人是真愛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轟然一聲。”一念之差,她放過他,白白搭上了自己的性命。這是張愛玲的小說《色·戒》。

她是愛上鉆石嗎?不,她是愛上她自以為的愛情。而這一切,仍然是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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