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女傭猥褻8歲男童 女傭辯稱自己同性戀

女傭猥褻8歲男童,被控訴曾對男童實施3次性侵。而女傭在庭審中,

卻辯稱自己是同性戀。這男童是再十三歲時,從課堂中學習到有關動物繁衍的知識,這才和母親說了他“犯下的罪行”,整件事情就開始浮出水面。

男童稱女傭在2011年時,無辜對他發脾氣,稱將收拾細軟不會再照顧他。然後男童叫女傭不要離開,之後女傭帶男童入房間,與他發生了性☆禁☆行☆禁☆為。第二項控罪發生一星期之後,女傭用同樣方法,與男童發生性☆禁☆行☆禁☆為;第三項控罪發生在2013年男童家的廁所,

女傭令男童坐在馬桶上,然後跟他發生性☆禁☆行☆禁☆為。三次指控出來後,法官認為男童是誠實可靠的人,也和傭人關係良好,沒有理由會捏造案情。具體還在調查當中。如果事實屬實,單憑女傭的片面之詞是無法逃脫罪名的。目前女傭在做心理評估。

如何評估一個人是否為同性戀?

通俗來說,思想、情感和行為,一個也不能少。其中,情感是重要因素,是否具有情侶愛戀情愫及其伴隨的性衝動,

是必須具備的重要條件(鑒別診斷時的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