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女歌手複合不成揮刀自殘 分手後想挽回就不要做這三件事

曝張姓女歌手複合不成揮刀自殘。據臺灣媒體報導,

31歲的張姓女歌手日前跟小六歲的男友鬧分手,疑因要求複合不成,在男友位於香港大埔的家中情緒失控,突然拿鐮刀割左手臂自殘,混亂中還劃傷男友左臉。對此,她的經濟人僅表示“正在走法律程式”,並未回應事件經過。

有一些人因為無法面對分手,試圖傷害自己,想要引起對方的憐惜之情,或是想要逼對方就範。其實這樣只會讓人厭惡,並且想要逃得更遠。分手後想要挽回無可厚非,

但是一定不要做下面的三件事。

1、卑微乞求

分手後卑微地乞求對方回到自己身邊,無條件地答應對方的要求,不僅讓他更加不珍惜你,還相當於是挖坑給自己跳。是萬一你做不到,就會被再次拋棄,有時候委曲求全只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折磨。在戀愛中的兩個人只有維持相對平等的關係,才有可能走得更遠。

2、自殘相逼

分手後一哭二鬧是讓人非常難以忍受的行為。

一言不合就自殘或者用傷害來威脅對方的人,只會把對方嚇跑。

3、愛到讓對方窒息

分手後,就算要挽回,也要給對方一點空間和距離。分手後每天想方設法聯繫他,告訴他你愛他,沒有他你活不下去等等,並不是他想要的。距離有時侯能幫助人變得更清醒,也更理智,你需要利用這段距離讓自己冷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