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前妻要重婚現女友要結婚

前妻兩年前出軌過幾次,一年前又出軌,並且和出軌物件回老家住了一個月!(兩年前的出軌是我在她一年前那次出軌並私奔時才發現的)後來因種種原因回來了,

回來後協定離了婚,兩個女兒歸我撫養,她淨身出戶!

由於當初離婚是我本著給她一次懲罰,並給自己一點時間去接受她,必竟結婚八年,有兩個可愛的女兒!所以要求她在我老家帶小孩!讓她悔改。屬於那種離婚不離家吧。

她也同意了,在離婚一年的時間裡,我發現我並不能對她的出軌釋懷,

雖然她確實從某方面有做出改變,比如說做家務。可還是有和第一個出軌物件聯繫。當然,沒見面。又過了幾個月,另一個女人出現在我生活裡,她也是離婚的,我們互相很談得來,本著找結婚物件的初衷吧,我也將我的情況如實告訴了她!她也理解,所以,很快我們就發展成為男女朋友,並且有發生過關係。

可現如今我向前妻說明情況,說對她確實無法像以前那樣過回正常夫妻生活了。並且也將我和現女友相愛的事也說了,她卻不肯放手,說還愛我,對我還有感情,我也相信,她對我還有感情,可我對她就像對妹妹,只有親情。她不願放棄,想重婚。說為了我和兩個女兒。最後鬧到雙方父母都知道後,

她媽媽堅持說要麼重婚,要麼小孩分一個給她。隨她戶口一起遷回她老家,並且改隨她姓。

我現在是對她無法有感情,可每當想起她跟了我這麼多年,就這樣讓她走卻也於心不忍。給她多少錢她也不要。除非給個女兒她。想到女兒就這樣分開,成為我和她的犧牲品,心裡更是放不下。現女友也知道我目前的情況,對我說,讓我別為她放棄小孩。

那樣對小孩不公平,也可忴我前妻。

可我知道,她是忍受多大的痛做的這樣的決定。為了讓我容易決擇,她曾主動刪除我的所有聯繫方式,自己選擇痛苦,可我也放不下現女友,相似的經歷讓我們真心相愛。請給我指點迷津。讓我早日做出正確的選擇。早日不讓自己的愛人,親人再痛苦!

夏莫回復:

愛情就是這樣,當它變成一塊雞肋時,含在嘴裡怎麼咽都咽不下去。可是,當這塊雞肋有人要來搶時,又萬般捨不得吐出來。這就是為什麼你的前妻要和你重婚的原因。

暫且不去過多追究你們離婚的原因了,因為事已至此,再多的追究誰對誰錯都毫無意義。

離婚不離家,表面上看似你們已解除了夫妻關係,但由於還住在同一屋簷下,生活環境沒有得到改變,所以導致她還沒有從心裡上真正接受你們已離婚的事實。在離婚不離家的情況下,你突然有了女友,這讓她從心裡上一時無法接受,這仿佛就像是你“出軌”了。她回心轉意,更多的是不甘心,以及對女兒的牽掛。

只有痛到深刻,才會明白一個人對你有多重要。前妻協議離婚,要一個孩子有何不可,一來可減輕你的負擔,二來你能保證現女友能十年如一日的像親娘一樣待你的兩個孩子嗎?作為男人,或許你不明白,一個女人懷胎十月的艱辛與痛苦,更何況孩子都已好幾歲了。她想要孩子是正常之舉。所以,你說孩子成為犧牲品,這一說法是自私的,你捨不得孩子,同樣作為孩子的生母更是捨不得。

既然已離婚,第一件事,就是分居。這對你自己對前妻以及對你現女友,都是一種尊重。

你的妻子既然願意淨身出戶,問題在於你自己。

別拖拖拉拉了,這世間做了戀人就難再做朋友,更別說做親人了。因為你們之間斷得不夠徹底,你又優柔寡斷處處為她“著想”,既然不愛她了,那還為她想那麼多做什麼呢,反而讓她捨不得放棄你,導致彼此之間糾纏不斷。

如果你對現女友是真愛,那麼對前妻也只不過是不放心而已,不放心什麼呢?擔心她會繼續糾纏你,擔心她會不斷地向你提出索要條件,比如要孩子,擔心她會無理取鬧一直打擾你即將到來的幸福生活。其實,這很簡單,只要你開始分居的第一步,開始真正意義上的“離婚”,事情也就引刃而解了。

至於孩子問題,我想你們可以去諮詢一下離婚律師,才是上上策,這樣既可以免去過多糾紛,又可以維護到彼此的利益。

對於感情問題,就應該快刀斬亂麻,越快痛的時間就越短,越慢,痛的時間就越長。

最後,還想說一句,即便是再好的愛情,最後也難逃柴米油鹽的平淡生活,再熱烈的愛情最終也將淪為甘甜如水的親情,如果前妻真心悔改,或許對孩子的成長才是真正意義上的保護。

所以導致她還沒有從心裡上真正接受你們已離婚的事實。在離婚不離家的情況下,你突然有了女友,這讓她從心裡上一時無法接受,這仿佛就像是你“出軌”了。她回心轉意,更多的是不甘心,以及對女兒的牽掛。

只有痛到深刻,才會明白一個人對你有多重要。前妻協議離婚,要一個孩子有何不可,一來可減輕你的負擔,二來你能保證現女友能十年如一日的像親娘一樣待你的兩個孩子嗎?作為男人,或許你不明白,一個女人懷胎十月的艱辛與痛苦,更何況孩子都已好幾歲了。她想要孩子是正常之舉。所以,你說孩子成為犧牲品,這一說法是自私的,你捨不得孩子,同樣作為孩子的生母更是捨不得。

既然已離婚,第一件事,就是分居。這對你自己對前妻以及對你現女友,都是一種尊重。

你的妻子既然願意淨身出戶,問題在於你自己。

別拖拖拉拉了,這世間做了戀人就難再做朋友,更別說做親人了。因為你們之間斷得不夠徹底,你又優柔寡斷處處為她“著想”,既然不愛她了,那還為她想那麼多做什麼呢,反而讓她捨不得放棄你,導致彼此之間糾纏不斷。

如果你對現女友是真愛,那麼對前妻也只不過是不放心而已,不放心什麼呢?擔心她會繼續糾纏你,擔心她會不斷地向你提出索要條件,比如要孩子,擔心她會無理取鬧一直打擾你即將到來的幸福生活。其實,這很簡單,只要你開始分居的第一步,開始真正意義上的“離婚”,事情也就引刃而解了。

至於孩子問題,我想你們可以去諮詢一下離婚律師,才是上上策,這樣既可以免去過多糾紛,又可以維護到彼此的利益。

對於感情問題,就應該快刀斬亂麻,越快痛的時間就越短,越慢,痛的時間就越長。

最後,還想說一句,即便是再好的愛情,最後也難逃柴米油鹽的平淡生活,再熱烈的愛情最終也將淪為甘甜如水的親情,如果前妻真心悔改,或許對孩子的成長才是真正意義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