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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撫養費怎麼算呢 你知道撫養費標準是什麼嗎

在離婚案件中, 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

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準。 一、子女的撫養費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 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 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撫養費標準數額的具體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於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依據不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收入的平均收入,參照以上比例確定。但是在實踐中具體數額的確定,不可機械的套條適用,可應根據當地生活水準和孩子的實際開銷做一定的調整。

撫養費標準數額的衡量: 1、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實際需要 撫養費數額的確定原則,以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為需要。那麼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子女在父母離婚前的實際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情況。

有的孩子在父母離婚前,生活條件較好,還報了各種學習班,在父母離婚時,就應考慮這些情況,盡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狀態。以避免父母的離異,對孩子造成過多的心理恐慌。 當然,相對的是,父母在離婚時,也不能因此而不顧子女的生活實際需要,無端地抬高撫養費要求,以此作為離婚的條件,也是不適當的。 2、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能力 對於撫養費數額的確定,
還要考慮父母的經濟收入能力,特別是給付撫養費一方的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