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女律師訴離婚遭丈夫家暴

女律師訴離婚遭丈夫家暴

據小紅在離婚訴訟中講述,

她和丈夫周某某是2012年9月經朋友介紹認識,2014年3月12日結婚。2014年7月31日兒子出生。婚後初期感情良好,但是後期周某某性格暴躁,對小紅經常惡語相向,甚至多次實施家庭暴力。小紅因無法忍受家暴行為,向周某某提出離婚,並自今年2月初,與周某某分居。

誰知道悲劇就此發生。

據指控,3月2日,周某某以看小孩為由,強行進入了小紅租住房內。岳母徐某以及小紅要求其離開,周某某入室後將大門反鎖,

從隨身攜帶的雙肩包內拿出一把羊角錘,朝著岳母的頭部砸去。岳母向廚房躲避,周某某緊跟其後,用錘子朝著其頭部連續砸擊導致其昏倒在地。之後,他又用錘子、鍋柄、菜刀和腳踹等暴力手段侵害岳母。妻子在阻攔過程中,多處被砍傷。

庭審中,有鄰居證言顯示,案發時,聽見小紅哀求聲:“看在小孩的份上,看在夫妻一場的份上,我錯了,求你別打了……”鄰居隨即報警。

員警趕到後,在外面敲門約一分鐘。當員警正準備破門而入時,門突然開了。一名渾身是血的女子從屋中沖了出來,暈倒在地上。一名男子站在門邊,屋內還有一名大哭的孩子和一名昏倒在廚房的老年婦女。男子就是周某某,而跑出來的女子則是其妻子小紅,倒在廚房的是其岳母徐某。嚇得哇哇大哭的是其兩歲多的兒子。

經過鑒定,妻子小紅和岳母徐某都是輕傷一級。

庭審中公訴機關舉證顯示,周某某在10年前曾經談過一個女朋友,分手後,周某某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對前女友進行騷擾恐嚇,前女友報警。周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有多名親屬證言表示,周某某與小紅發生爭吵後,曾對小紅大打出手,而且在小紅被打出門時,

揚言要殺了她,然後再殺掉其母親,最後自己自殺。對於多名親屬的證言,周某某全部予以否認,辯解自己和妻子、岳母的關係融洽,之所以分居,是因為自己做生意債務纏身,為了保護妻兒,才製造離婚假像。

公訴機關認為,周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輕傷,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周某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

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此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