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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有夫之婦微信聊出婚外情 輕信情人被騙42萬元

淅川有夫之婦微信聊出婚外情 輕信情人被騙42萬元

2014年10月,周某通過微信認識已婚女士李某,進而兩人發展為情人關係。周某承諾要和李某結婚,騙取了李某的信任。此後,周某多次以開加油站、父母有病住院、購車等虛假理由,讓李某為其湊錢。沉浸在愛河的李某信以為真,先後付給周某共計42萬餘元。

案發後,周某因涉嫌詐騙犯罪于2015年9月12日被淅川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5日被淅川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經查,周某本是農民,

只有小學文化,曾因犯詐騙罪於2013年7月被內鄉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500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周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淅川縣檢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鑒於周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重新犯罪,依法應當撤銷緩刑,實行數罪並罰。為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打擊刑事犯罪,綜合各種情況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