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我為什麼不願與老好人做朋友


我為什麼不願與老好人做朋友

作者:謝可慧

有一個無聊又現實的問題,

總是會翻來覆去地出現在我的耳邊:你會與怎樣的人交朋友?

我以前會很認真地說:勤奮,努力、有個性;有趣、漂亮、有想法,幾乎把所有假大空的詞都想盡了,然後又說一句:其實,還是看緣分。

但有一次,一個閨蜜問我:怎樣的人,你是永遠和他劃清界限的?

我毫不猶豫地告訴她:老好人,這類人我絕對不碰。

小時候,我覺得老好人是一種特別友善的人種。她們對每個人都笑語盈盈,

溫文爾雅,她們周旋於人情世故,懂得如何與你和睦相處。可是,長大後,才發現,她不僅對每個人笑,甚至在你遇到困難的時候,也對你的困難笑;她確實很溫和,溫和到需要她說“yes”或“no”的時候,她只說一句“隨便”,讓你摸不著頭腦;她和睦相處的前置和尾碼都是一樣的,就是朝著“你們必須覺得我是好人,是你們的朋友”這個方向走,我首先收羅了你們所有的心,
再挑選我的所愛。

你有沒有記得,從小,大人總是會問孩子們,爺爺好還是奶奶好,媽媽好還是爸爸好,叔叔好還是阿姨好之類的問題。那個說“他們都好”的,會成為大人口中的“好孩子”,然後被眾星拱月地被認為是家教的“成功品”,而你如果指名道姓地說出喜好,除了會惹來哄笑,也許還會被罵“不聰明”。在我們成長的路上,總是不斷地自我培養或者被培養成“老好人”。只不過,有些人走得快一些,

成了精;有些人停滯不前,依舊是那個並不聰明的小孩。

我對老好人反感,來自于我學生時代發生的一件事。班主任要求每人捐10元錢給困難學生,輪到我交的時候,我發現自己的十元錢不見了。我回憶了一下,在我離開後,回座位的時候,看到S正好蓋上我的抽屜,但當時我並沒有意識到他拿了我的十元錢,而同桌一直就在。我懷疑S可能是拿我十元錢的那個同學,

便告訴班主任。可當老師問同桌,她有沒有看到S拿錢時,她說沒看到。班主任似乎很生氣我這一無中生有的行為,立刻打電話給我父親,叫他來學校,並要求我父親與我一起向S道歉。父親很冷靜,他知道我一向不莽撞如他,說希望先能看看寫著S名字所交的十元錢。看到那個號碼,父親一下認定是他給我的十元錢,因為前一天,父親正好從銀行換來一串連號的紙幣。劇情逆轉,
班主任無言,S向我道歉並在班裡做檢查。同桌後來說:她只是害怕以後不能與S好好做同學,所以才沒說。而我只扔下一句話:滾。那時,我還不知道有老好人這個概念,但我開始意識到這種人的可怕,在許多時候,它會讓你回天無力。

這只是老好人的其中一種,哈里特布萊克有一本書叫《不懂拒絕的老好人》,她說,老好人事實上是有一種不停取悅別人的認可癮。這個癮是是你以你自己的方式在撒網,讓別人圍在你的周圍,而你卻只是在保持一種習慣而已。

相親時候,我遇見一個物件,幾乎所有人對他的評價都非常高:脾氣好,熱心,是個善良的人。我見到他的第一眼,他給我買了一杯胚芽奶綠,他是從我朋友那裡打聽來我喜歡這類奶茶,老實說,對於這樣細心的男人,我對他印象不錯。但在之後的交往過程中,不斷有許多事成為推遲我們約會的理由:他同學家的電視機壞了,他要幫忙去修;他同學的老婆要去火車站,他要幫忙去送;他同學要打籃球,因為少一個人,所以我們的約會地點從咖啡廳改為籃球場。起先,我並不認為有任何不妥,但慢慢地,我意識到,這個不斷充當救火隊員的男人,終有一天會在你最危急的時刻,因為在“救那些並不是非常必要的火”而丟下你。這些情況,有可能成為未來我們生活的bug。所以,分手,是必須的事。

這以後,我們也聯繫,一個人一旦有一種“好人習慣”,是不會與人交惡的,哪怕是那個與他兇殘告別的前女友,而我也順勢成為了那個被好人的對象。他接二連三地有過好幾個女朋友,只是最後都分道揚鑣。後來,他私下問我,當時為何與他分手?在終於可以不以“性格不合”為藉口的時候,我以朋友的身份告訴他:因為受不了你的“老好人”。

這麼多年,我都保證自己在任何時候的愛恨分明,比如對待朋友。我對所憎的人並不是想將他於死地,而是決不能與我所愛的人保持一樣的地位——就好比,如果我分那個我愛的人一塊肉,你就只能吃一顆菜;如果我能與所愛的人睡一張床,你只能滾去睡另一個房間。在生活中,我們可以保持有禮有節,但絕不一視同仁。這樣,於那些愛你的以及你愛的人,是一種對彼此愛的尊重。以及,我也不得不說,我總是扮演一個在別人眼裡極其另類又愚蠢的角色——實話實說,那年,我還在農村工作,在兩戶家庭的糾紛中,因為種種原因,已經有人將糾紛的對錯率先判定,周圍許多人也紛紛應和,而我卻執意認為所謂對的一方,也有過錯。最後,結局雖然與我相契,但也有人問我:與你無關,為何要去對抗。我冠冕堂皇地說:因為我愛真理。事實是,我討厭那群裝作順從的老好人。因為這個世界老好人越多,世界就越軟弱無力。

我周圍圍著一群不願當老好人的朋友,他們有些人事業有成,也有些人碌碌無為,這些都不是我所在乎的,因為他們不是老好人,他們始終有一雙對世界敏銳的眼睛和對生活不糊塗的心。我與他們在一起,也有我的私心。因為如果有一天,我一不小心遭遇了電閃雷鳴,他們會為我來送一把傘,而不是給我打電話,拼命地安慰我叫我不要害怕;又或者是送了許多人的傘,最後才輪到我。
讓別人圍在你的周圍,而你卻只是在保持一種習慣而已。

相親時候,我遇見一個物件,幾乎所有人對他的評價都非常高:脾氣好,熱心,是個善良的人。我見到他的第一眼,他給我買了一杯胚芽奶綠,他是從我朋友那裡打聽來我喜歡這類奶茶,老實說,對於這樣細心的男人,我對他印象不錯。但在之後的交往過程中,不斷有許多事成為推遲我們約會的理由:他同學家的電視機壞了,他要幫忙去修;他同學的老婆要去火車站,他要幫忙去送;他同學要打籃球,因為少一個人,所以我們的約會地點從咖啡廳改為籃球場。起先,我並不認為有任何不妥,但慢慢地,我意識到,這個不斷充當救火隊員的男人,終有一天會在你最危急的時刻,因為在“救那些並不是非常必要的火”而丟下你。這些情況,有可能成為未來我們生活的bug。所以,分手,是必須的事。

這以後,我們也聯繫,一個人一旦有一種“好人習慣”,是不會與人交惡的,哪怕是那個與他兇殘告別的前女友,而我也順勢成為了那個被好人的對象。他接二連三地有過好幾個女朋友,只是最後都分道揚鑣。後來,他私下問我,當時為何與他分手?在終於可以不以“性格不合”為藉口的時候,我以朋友的身份告訴他:因為受不了你的“老好人”。

這麼多年,我都保證自己在任何時候的愛恨分明,比如對待朋友。我對所憎的人並不是想將他於死地,而是決不能與我所愛的人保持一樣的地位——就好比,如果我分那個我愛的人一塊肉,你就只能吃一顆菜;如果我能與所愛的人睡一張床,你只能滾去睡另一個房間。在生活中,我們可以保持有禮有節,但絕不一視同仁。這樣,於那些愛你的以及你愛的人,是一種對彼此愛的尊重。以及,我也不得不說,我總是扮演一個在別人眼裡極其另類又愚蠢的角色——實話實說,那年,我還在農村工作,在兩戶家庭的糾紛中,因為種種原因,已經有人將糾紛的對錯率先判定,周圍許多人也紛紛應和,而我卻執意認為所謂對的一方,也有過錯。最後,結局雖然與我相契,但也有人問我:與你無關,為何要去對抗。我冠冕堂皇地說:因為我愛真理。事實是,我討厭那群裝作順從的老好人。因為這個世界老好人越多,世界就越軟弱無力。

我周圍圍著一群不願當老好人的朋友,他們有些人事業有成,也有些人碌碌無為,這些都不是我所在乎的,因為他們不是老好人,他們始終有一雙對世界敏銳的眼睛和對生活不糊塗的心。我與他們在一起,也有我的私心。因為如果有一天,我一不小心遭遇了電閃雷鳴,他們會為我來送一把傘,而不是給我打電話,拼命地安慰我叫我不要害怕;又或者是送了許多人的傘,最後才輪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