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最美妙的婚姻,一定是雙方都能讓彼此成癮的


不成癮,不算愛

作者:李月亮(《讀者》雜誌簽約作家)

前段時間做了樁媒,

女孩是同事孫大姐的女兒,男孩是我堂弟,都挺優秀,才貌俱佳,倆人站一塊兒,誰看了都說般配。

他們談了倆月,看起來進展不錯。我正沾沾自喜,孫大姐找我談話了,說不知怎麼回事,你弟弟從來也不主動聯繫我們小楠,都是小楠先約他,約他也出來,出來還挺開心,但回去就沒信兒了,電話都很少打,真不知他是怎麼想的。

我也好生奇怪。遂去問堂弟:“你覺得小楠怎麼樣?”

“挺不錯的。”他說。

“你們相處愉快嗎?”

“挺開心的。”

“那你怎麼不主動點呢?你是男孩子哎。”

堂弟想了半天,說:“我也說不清,在一起是挺開心,但分開以後吧,我也不會想著她,就算想起來也沒什麼感覺,反正就是提不起興趣來聯絡。”

我心想悲劇了。嘴上雖然還敦促他多主動聯絡,心裡已經知道這段緣分凶多吉少。

果然,沒過多久,堂弟宣佈分手。又過了一陣子,他跟一個開首飾店的女孩好上了,

這回倒是熱情滿滿,一有空就往人家店裡跑,還老跟我炫他倆的照片,美得不行。

那女孩我見過一次,說實話從哪個方面比也不如小楠,但堂弟就是認准了,口口聲聲“我的菜,我喜歡”“看見她就開心,看不見就難受”——對了,差別就在這兒,對小楠,他是“見了也開心,不見絕不想”。

這大概也是喜歡和愛的差別。真愛是成癮的,是讓人放不下的,是會演變成一種需求的。而喜歡不會,

它或許也能讓你開心,但無法把你和另一個人緊密地牢不可分地粘在一起。

我們常常都把感情簡單化了,以為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要麼喜歡,要麼不喜歡,要麼沒感覺。其實在這三樣中間,還應該有許多分檔,單單喜歡,就可以分成欣賞、好感、仰慕、心動……而堂弟的感情,就處在這種遞進關係的前頭,喜歡,但還沒到達真愛。

其實這種狀況我們也常常遇到。

比如吃飯,我每次吃海鮮壽司時都覺得不錯,但從不會主動想到去吃那玩意,只要有選擇,我還是更願意去弄碗酸辣粉熱乾麵什麼的。

比如看電視,央視的《對話》很好看,我偶爾看到總能興致勃勃看完,但我從不會去記住它的播出時間,更不會對下一期懷有期待,讓我念念不忘的,

還是韓劇美劇。

那些不能讓人上癮的東西,再好、再牛、再精良,都難以贏得你的心。美食如此,愛情更是。臺灣人說“不是我的菜”,外國人說“not my cup of tea”,總之就是沒有戳中你的要害,那把鑰匙看起來紋齒都對,但就是打不開你這把鎖。

在保守匱乏的年代,人沒什麼挑選的餘地,有茶喝就不錯了,還哪有機會考慮是不是自己那杯。再不對頭的鑰匙,也得磨磨打打,最後彆彆扭扭地用了。

但如今選擇太多了,出去吃個飯,幾十家店可以進,這家看起來不錯,推門一瞧意思不對,轉頭就能出去找另一家。只要運氣不是太糟,總能找到自己的菜。就像堂弟終於找到了他的首飾店小店主。雖然看起來是舍好求次了,但你不能不說,他的選擇並沒有錯。因為找老婆還不是找飯店,這家膩了隨時可以換下家,老婆是要幾十年牽手相伴的,幾十年都只吃這一盤菜,如果不是打從心眼裡覺得好,怎麼撐得下去?所有的將就湊合都是對自己的虧待。

最正確的那個人,並不是那個“在一起挺開心”的,而應該是“分開了就難受”的。而最美妙的婚姻,一定是雙方都能讓彼此成癮的,如是,兩個人方能在漫長的歲月裡,牢牢地拼合在一起,不離不棄,生死相依。

但如今選擇太多了,出去吃個飯,幾十家店可以進,這家看起來不錯,推門一瞧意思不對,轉頭就能出去找另一家。只要運氣不是太糟,總能找到自己的菜。就像堂弟終於找到了他的首飾店小店主。雖然看起來是舍好求次了,但你不能不說,他的選擇並沒有錯。因為找老婆還不是找飯店,這家膩了隨時可以換下家,老婆是要幾十年牽手相伴的,幾十年都只吃這一盤菜,如果不是打從心眼裡覺得好,怎麼撐得下去?所有的將就湊合都是對自己的虧待。

最正確的那個人,並不是那個“在一起挺開心”的,而應該是“分開了就難受”的。而最美妙的婚姻,一定是雙方都能讓彼此成癮的,如是,兩個人方能在漫長的歲月裡,牢牢地拼合在一起,不離不棄,生死相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