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謹以獻給那些未曾轟轟烈烈愛過的你


如果你沒有轟轟烈烈地愛過

——謹以此文獻給那些未曾轟轟烈烈愛過的你

作者:老醜 (情感作家)

上個週末,天還沒亮,我便聽到連續的幾聲微信提示音。

打開一看,13條消息,全是表妹發過來的照片。

網慢,所有的照片都是空白,灰色的小圓圈不停地旋轉。

於是我想一邊等,一邊問她發的是什麼。

她卻依舊保持神秘,非說等我看完照片再說。

老實說,我這個表妹一直是家裡的乖乖女,家庭富裕,學習優秀。

小學畢業,她被報送進了區重點,

初中畢業考入市重點,高中畢業直接進211名校,大學畢業以後,工作不到一年,便被姑父調回了身邊上班。

一切順理成章,似乎連結婚生子都可能早已被安排套路,所以我實在猜不出,她找我能有什麼事。

邊想邊猜,十多分鐘過去了,13張照片,也正好拖拖拉拉地緩衝完。

從下往上翻,照片裡依次顯示的是裝修不錯的廚房、臥室、客廳,貌似是剛裝修的新家;接著幾張,則是她和某男生還有姑父姑姑的合影,

舉動親密,疑似男友。

“對象?”我明知故問。

“嗯。”她緊接著又敲了一行:“你覺得合適麼?”

“擦,這新房都裝修了,還問我合適不合適?”我反問道。

“額,你怎麼也這麼說。”她回,並打了一個大哭的表情。

我還等著她繼續解釋一番,結果她什麼也沒說。談話就此中斷,我看她許久沒回,也不知不覺地繼續蒙頭睡了下去。

等我徹底從回籠覺中清醒,盯著對話方塊裡短短的幾句對話發呆的時候,

我才意識到,早上的反問難免讓人誤解。表妹好端端地過來求個祝福,而我不知深淺的一句玩笑,卻讓她尷尬萬分。

正想著如何再次發微信補送一句祝福,表妹率先打了電話。

沒等我開口,她劈頭蓋臉就是一句:哥,我不太想處對象!

原本有了物件,卻說不想處物件,這句話搞得我愣頭愣腦。

“是你們不合麼?”我問。

“不是。”她很乾脆地回答。

“是他性格不好,還是不疼你啊?”我接著問。

“也不是啊。”她再次回答得乾淨俐落,接著搶過話頭:“大哥,拜託!能不能讓我把話說完?”

但因她情緒激動,所以我也沒敢吱聲,只是弱弱地在一旁旁聽,嗯嗯作答。

一開始,她解釋給我發照片的目的,並不是炫耀,只是想讓我看看她現在的生活:一個剛到23歲的女生,日子卻過得如同33歲婦女一般;剛剛戀愛就張羅訂婚,剛剛見父母就籌畫結婚;雖然男方提供車房,自己卻不想年紀輕輕便體會柴米油鹽。

接著她開始大段大段地陳述,如今這段愛情,並非自己真正所選,而是父母一手策劃出來的,相親、相知、相處……一切雖然進展順利,但回頭想想卻又毫無感覺。甚至戀愛幾個月了,自己都常常不能接受,眼前的這個男人,竟真的是自己的初戀。

即便挑不出此男的一點毛病,對他也並不是十分反感,可戀愛時怦然心動的感覺呢?她始終沒有體會到。

事實上,表妹的例子並不是個案,許多姑娘、小夥也曾帶著這個困惑,走過了大半個青春。

他們的青春,該有的似乎都有了,該經歷的卻一次也沒有經歷。

於是他們連做夢都想著寫封任性的辭職信,看看外面的世界到底有多大;每天見不同的人,說不同的話,喝不一樣的水;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驀地在某間酒吧,自己親身經歷一場戀愛——偶遇,相愛,分離,又相遇,分歧,幾番周周折折之後,最終才走到一起。

然而現實生活的一馬平川,始終讓他們的幻想無法施展。

按某些讀者的話講,他們好想進入我的故事體驗一番,但俗套的愛情,註定他們無緣。有時候他們想寫個故事的雛形給我,但仿佛剛起筆,就要收起來了。

是啊,我們在年輕的時候,沒有過聲色犬馬、紙醉金迷,沒有過轟轟烈烈地放手去愛,確是憾事一件。

無論是誰,丟失了某一階段的時光,都是極其不爽的。

然而人生沒有重來這一說,8歲想要買來的玩具,18歲不可能再買;18歲錯過去愛的人,28歲不可能重新再愛了。即便可以,心態和感覺也大不一樣了;即便可以,冒險一番你也許錯失得更多。

所以如果你的青春,僅僅是因為沒有轟轟烈烈地愛過,我通常不會勸你豁出去,冒險一次或者重新來過,而是盡可能保持現狀,安穩地幸福著。

因為就算是我們費勁心思,折騰一番,到頭來也終將發現,那些曾帶給我們激情的人,要麼各奔東西,要麼平靜地躺在彼此身邊,刷網看報,落入俗套。

相比於轟轟烈烈,俗套和平淡的日子,或許更為持久,愛情的結局更是會殊途同歸。

所以,不是作家,就不要總幻想曲折且動人的情節了。

我爹和我娘在結婚之前,誰也沒見過誰;結婚了以後,好長一段時間甚至誰也看不上誰;可到現在,不也一樣過得好好的?

上一代人,這種情節的戀愛是常態;這一代人,類似劇情的感情也不少見。

當然,如果你實在渴望轟轟烈烈的愛情,顯得和其他人有那麼一點點不一樣,那我可要勸你:冒險,亟需趁早。

畢竟23歲玩分手和33歲鬧失戀,怎麼說也不是一檔子事。
表妹的例子並不是個案,許多姑娘、小夥也曾帶著這個困惑,走過了大半個青春。

他們的青春,該有的似乎都有了,該經歷的卻一次也沒有經歷。

於是他們連做夢都想著寫封任性的辭職信,看看外面的世界到底有多大;每天見不同的人,說不同的話,喝不一樣的水;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驀地在某間酒吧,自己親身經歷一場戀愛——偶遇,相愛,分離,又相遇,分歧,幾番周周折折之後,最終才走到一起。

然而現實生活的一馬平川,始終讓他們的幻想無法施展。

按某些讀者的話講,他們好想進入我的故事體驗一番,但俗套的愛情,註定他們無緣。有時候他們想寫個故事的雛形給我,但仿佛剛起筆,就要收起來了。

是啊,我們在年輕的時候,沒有過聲色犬馬、紙醉金迷,沒有過轟轟烈烈地放手去愛,確是憾事一件。

無論是誰,丟失了某一階段的時光,都是極其不爽的。

然而人生沒有重來這一說,8歲想要買來的玩具,18歲不可能再買;18歲錯過去愛的人,28歲不可能重新再愛了。即便可以,心態和感覺也大不一樣了;即便可以,冒險一番你也許錯失得更多。

所以如果你的青春,僅僅是因為沒有轟轟烈烈地愛過,我通常不會勸你豁出去,冒險一次或者重新來過,而是盡可能保持現狀,安穩地幸福著。

因為就算是我們費勁心思,折騰一番,到頭來也終將發現,那些曾帶給我們激情的人,要麼各奔東西,要麼平靜地躺在彼此身邊,刷網看報,落入俗套。

相比於轟轟烈烈,俗套和平淡的日子,或許更為持久,愛情的結局更是會殊途同歸。

所以,不是作家,就不要總幻想曲折且動人的情節了。

我爹和我娘在結婚之前,誰也沒見過誰;結婚了以後,好長一段時間甚至誰也看不上誰;可到現在,不也一樣過得好好的?

上一代人,這種情節的戀愛是常態;這一代人,類似劇情的感情也不少見。

當然,如果你實在渴望轟轟烈烈的愛情,顯得和其他人有那麼一點點不一樣,那我可要勸你:冒險,亟需趁早。

畢竟23歲玩分手和33歲鬧失戀,怎麼說也不是一檔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