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永遠忘記不了一☆禁☆夜☆禁☆情的帥氣壞男人

我永遠記得第一次見到雷明的情景。那是三年前一個夏天中午,我去女友阿騰家玩。阿騰家是個老式二層樓,用木頭做的房子,有點古色古香。大廳裡有幾個人在打牌,我過去隨意觀看。

那天打牌的還有阿騰的弟弟,和他打招呼時,我看到一雙眼睛朝我瞟過來,四目相對,我如電輕擊,好帥的男孩!他眉眼之間,是放蕩不羈的隨意和輕薄氣質。

相親只是為讓父母放心

我媽昨天又催我去相親了,很好笑的那種。這邊我姨牽著我,

那邊他姑牽著他。在酒店裡,圍著桌子坐成了個正方形。你問我答,或者我問你答,像幾方首腦會談。我偶爾偷笑,被我姨在桌下踩腳尖。(一說到這裡,她就捂著嘴忍不住笑了)

帥氣男人等我11小時

我永遠記得第一次見到雷明的情景。那是三年前一個夏天中午,

我去女友阿騰家玩。阿騰家是個老式二層樓,用木頭做的房子,有點古色古香。大廳裡有幾個人在打牌,我過去隨意觀看。那天打牌的還有阿騰的弟弟,和他打招呼時,我看到一雙眼睛朝我瞟過來,四目相對,我如電輕擊,好帥的男孩!他眉眼之間,是放蕩不羈的隨意和輕薄氣質。

轉身離開時,不用回頭,我也能感到被他如炬的目光追攆,灼得我背後發熱發燙。我隱隱預感這個男孩一定會來找我,

肯定。

但我沒想到會那麼快。下午,我正和幾個朋友在街頭推杯換盞,小聚豪飲。手機響了,是陌生男人聲音,問了是誰,那邊稍作沉默,說是我。我忽然就明白是他。我心裡甜蜜,卻佯裝不知,故意追問他是誰?他倒不耐煩起來,霸氣十足:“別問是誰,來了就知道。我在星星網吧等你。不見不散。”電話掛了。

這傢伙居然如此跋扈,有什麼了不起!我故意不理他的茬,也許是考驗他到底有幾許

耐心吧,我延長了吃飯的時間,一直挨到淩晨四點才起身甘休。遲疑了一下,我去了星星網吧。路上我想,如果他在,那我們就有緣了。

迷戀一個花心壞男人

沒有開場白,沒有鋪墊。見我終於去了,他站起身,抬腕看表,說都這時間了,你回去了反而會吵醒家人,

“正好我屋子今晚也借宿給了別人,不如開個房間休息。”我看天已微白,順水推舟,被他牽了手。

跟他走在路上,我忽然羞澀起來。那幫朋友也罵過我厚臉皮,但這一刻我的臉竟又紅又燙。我得承認,他是我一見鍾情的男子,我想,也許我也是他的夢中情人吧。

我是個外表時尚另類的女子,所以別人會以為我的內心也放蕩不羈,但我自己知道,我不是這樣的,甚至有些反感這樣。我只是喜歡和我愛的人在一起,僅僅是在一起而已,吃飯,走路,坐一元錢的公汽都好,不一定要發生什麼。

但是,在他霸氣的懷抱裡,我成了低眉順眼的小女人。

他累了終於睡去後,我支起胳膊,一點一點地看他,怎麼也看不厭。他的眉眼、輕輕的鼻息、軟軟的睫毛、摸起來有點刺手的胡樁,一切都是甜美和享受。他熟睡的臉光潔得如同嬰兒。那一刻,我忽然希望時光就此打住,讓我們永恆成一幅畫。

他在。他居然在。從下午5點一直到淩晨4點,他足足在網吧等了我11個小時。

我知道我們不可能,我不可能找他做夫,他也不可能找我做妻。他是花心男子,怕我對他依戀,我躺在他懷裡,他就說他的風流韻事給我聽。我當然知道他的用意,也裝成一臉隨意,笑著問他,“真的?你真的經常去迪廳?有過那麼多一☆禁☆夜☆禁☆情?不會吧?”一切只是為了讓他放心,我不會糾纏。只相愛,甚至,連愛都不是。對於他,我也許只是一次性經歷而已。

想到這些,心裡有小小的疼。

我那時剛交了一個男朋友,雷明也有女朋友。他說我們各談各的朋友,想念的時候就在一起。我答應。我願意聽他的話。

一日阿騰問我和雷明的事。我笑而不答。阿騰說,你不說我也知道,他那天找我要了你的號碼,你走了沒多久,他就起身不打牌了。說有事。“別看他斯斯文文的,打起架來心狠手辣的,簡直是往死裡打!”雷明從沒正經做事,和那幫人一樣,他是街上的混混。整日東遊西逛,吃香喝辣。

可有愛在心,感覺他打人的狠毒都是一種兇殘的美。我知道我是中了毒了,情花之毒。

每次相親我都去,因為不去不行。我媽特煩,我們家就我一個孩子,都三十歲了,你想想,再不嫁出去,人家還不說我有毛病?以前我總是強著不去,後來發現這辦法很傻,何必搞得父母擔心著急呢?不如乾脆配合他們。但我知道我不會看上那些男孩的。心裡那個影子不消失,我不會和別的男人見第二面。第一面,也只是應付而已。

有時候,我也懷疑自己出了問題,有好幾次我都想去看看心理醫生。我已經三年沒見著雷明瞭,也不知道他現在在哪裡,我幹嘛還整天想著他啊!況且,就是知道了他在哪裡,就是和他聯繫上了,又能怎麼樣呢?他會相信我的解釋嗎?那種事只會越描越黑。再說,相信了又能怎麼樣呢?我敢說雷明不會再選擇和我在一起了。對於一個行走在燈紅酒綠裡的男人來說,女人的深情只會讓他害怕,讓他退避三舍。

我從小就喜歡和男孩子們玩。我喜歡他們的俠義豪爽。和他們在一起我感覺輕鬆,不用擔心得罪和提防什麼。而且,到底因為我是女孩子,他們多少會給我一些呵護和小寵愛,這些待遇讓我迷戀,是和女孩子們在一起享受不到的幸福。

在那個群體,我漸漸成了男孩性格。背著媽媽,我學會了抽煙。用嘴輕輕吸進去,然後讓那些煙霧從鼻孔裡慢慢飄出來。喝酒也是,一般男孩哪是我的對手---現在不想提喝酒了,酒害了我,讓我在雷明眼裡成了十足的壞女人。

甚至有些反感這樣。我只是喜歡和我愛的人在一起,僅僅是在一起而已,吃飯,走路,坐一元錢的公汽都好,不一定要發生什麼。

但是,在他霸氣的懷抱裡,我成了低眉順眼的小女人。

他累了終於睡去後,我支起胳膊,一點一點地看他,怎麼也看不厭。他的眉眼、輕輕的鼻息、軟軟的睫毛、摸起來有點刺手的胡樁,一切都是甜美和享受。他熟睡的臉光潔得如同嬰兒。那一刻,我忽然希望時光就此打住,讓我們永恆成一幅畫。

他在。他居然在。從下午5點一直到淩晨4點,他足足在網吧等了我11個小時。

我知道我們不可能,我不可能找他做夫,他也不可能找我做妻。他是花心男子,怕我對他依戀,我躺在他懷裡,他就說他的風流韻事給我聽。我當然知道他的用意,也裝成一臉隨意,笑著問他,“真的?你真的經常去迪廳?有過那麼多一☆禁☆夜☆禁☆情?不會吧?”一切只是為了讓他放心,我不會糾纏。只相愛,甚至,連愛都不是。對於他,我也許只是一次性經歷而已。

想到這些,心裡有小小的疼。

我那時剛交了一個男朋友,雷明也有女朋友。他說我們各談各的朋友,想念的時候就在一起。我答應。我願意聽他的話。

一日阿騰問我和雷明的事。我笑而不答。阿騰說,你不說我也知道,他那天找我要了你的號碼,你走了沒多久,他就起身不打牌了。說有事。“別看他斯斯文文的,打起架來心狠手辣的,簡直是往死裡打!”雷明從沒正經做事,和那幫人一樣,他是街上的混混。整日東遊西逛,吃香喝辣。

可有愛在心,感覺他打人的狠毒都是一種兇殘的美。我知道我是中了毒了,情花之毒。

每次相親我都去,因為不去不行。我媽特煩,我們家就我一個孩子,都三十歲了,你想想,再不嫁出去,人家還不說我有毛病?以前我總是強著不去,後來發現這辦法很傻,何必搞得父母擔心著急呢?不如乾脆配合他們。但我知道我不會看上那些男孩的。心裡那個影子不消失,我不會和別的男人見第二面。第一面,也只是應付而已。

有時候,我也懷疑自己出了問題,有好幾次我都想去看看心理醫生。我已經三年沒見著雷明瞭,也不知道他現在在哪裡,我幹嘛還整天想著他啊!況且,就是知道了他在哪裡,就是和他聯繫上了,又能怎麼樣呢?他會相信我的解釋嗎?那種事只會越描越黑。再說,相信了又能怎麼樣呢?我敢說雷明不會再選擇和我在一起了。對於一個行走在燈紅酒綠裡的男人來說,女人的深情只會讓他害怕,讓他退避三舍。

我從小就喜歡和男孩子們玩。我喜歡他們的俠義豪爽。和他們在一起我感覺輕鬆,不用擔心得罪和提防什麼。而且,到底因為我是女孩子,他們多少會給我一些呵護和小寵愛,這些待遇讓我迷戀,是和女孩子們在一起享受不到的幸福。

在那個群體,我漸漸成了男孩性格。背著媽媽,我學會了抽煙。用嘴輕輕吸進去,然後讓那些煙霧從鼻孔裡慢慢飄出來。喝酒也是,一般男孩哪是我的對手---現在不想提喝酒了,酒害了我,讓我在雷明眼裡成了十足的壞女人。